我國宋代大科學家沈括寫過一部科學著作,名叫《夢溪筆談》,裏麵記述過一件鴨蛋發光的事件。1707年,歐洲人保林納斯也發現了發光的雞蛋。其實,自然界能發光的東西是很多的。有些朽木的腐敗細菌菌絲,有時也會發出可見的“冷光”;在漆黑的夜晚,有時可以見到飄**的“磷光”;非洲有一種“惡魔樹”,能夠日夜發光;我國也有“夜光樹”;就是在浩瀚的海洋裏,也有一些魚類和浮遊生物會發出光來,那是因為它們體內含有發光物質。

現代科學證明,我們每個人的身體也會不斷發出光來,隻是這些光太弱了,肉眼看不見的。但也有一些人能夠發出可見的光來。

早在1669年,丹麥著名醫生巴爾寧就發現一個意大利女人的身體會發光。20世紀30年代,意大利又發現過一個發光的女子。她在夜裏走路的時候,好像有光環環繞她的全身。

有的科學家認為,人體發光是一種熒光現象。因為這些人血液裏的有絲分裂射線特別強,體內的某些物質在這種射線的激發下,就會發出熒光。

還有科學家認為,有些虔誠的信徒,在神經係統高度興奮,全神貫注在宗教信仰之中的時候,皮膚也會發出光來。

我國科學家在研究中發現,人體每時每刻都在發光,這種光跟溫度變化無關,肉眼看不見。這種超弱冷光的亮度,隻相當於在200千米以外看一隻手電筒的光。人死以後就不再發光。

為什麽少數人能發出可見光來?科學家們還沒有圓滿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