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某公安分局預審室。

過智又被提審。

預審員魯森問道:“吃的怎麽樣?”

過智回答:“這兒要好吃,誰都願意進來,不過,我有耐心,等著回京。”

魯森指出:“僥幸隻是你個人的意願,而國家的法律不容逾越,觸犯就要付出代價。”

“名提就這水平,逼著人承認犯罪?”

“請你注意說話方式,你麵對的不是我個人,而是麵對神聖的法律。”

“客觀、公平,可你對我不公正,不公平。”

“講事實。”

“強加我的意誌。”

“不對,這是法定的程序,它麵對和適用任何犯罪嫌疑人。”

“又亂定性,全是鐵案,敢說嗎?”

“沒有絕對的事情,我,從事這個職業,到現在冤案不存在。”

“可能從我這兒改寫記錄。”

“過智,繞沒有意思,假如你記憶力不強的話,重複一遍,請你端正態度,還是給你開口的機會,必須如實交代自己的問題,以及隱藏的犯罪事實,既不要誇大也不要縮小,負法律責任的講,你回歸社會的可能性極小,之所以這麽長的時間沒有給你結案,正是希望你自己悔過?”

“釣大魚?”

“心虛,開始漏嘴,釣哪條大魚,過奇?”

“我是我,他是他。”

“你以為有你的掩護,我們就抓不到他嗎?暫時的脫逃,並不代表永久不歸案,你也清楚,命案追訴期是無限的。”

“在我身上下這麽大的力氣,還是無用。”

“好吧,既然如此,幹脆點點你,五年的牢是代人受過,對嗎?”

“你繼續。”

“扛罪的結果,滋味全嚐到,你自己後悔嗎?”

“沒有義務回答。”

“為了使過奇脫逃的時間充分,還在押解路上襲警,我們的幹警至今還是植物人,沒有複蘇,你的罪行滔天呀!”

“車禍,意外。”

“強詞奪理,有證人、證言。”

“那是串通。”

“鐵罪如山,罪不可赦。”

“你不是審判委員會。”

“你還可以頑抗到底,想知道涼粉和寶麗為了撈你,做了什麽事情嗎?”

“她們怎麽了?”過智開始激動、焦急。

“怎麽了?你比我了解她們,撈人就得有手段,撈人就是犯罪,奉勸,因為你,太多的人介入,這一切,都是因為你的存在,你的起因,你的所為。”

“告訴我。”過智聲嘶力竭。

“對不起,沒有權利回答。”

“你壓製我。”過智有些無力。

森斬釘截鐵地說:“法律麵前人人平等,而一切與法律進行挑戰的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國家需要法製,需要安定團結,絕不允許你們的破壞。你們的力量太渺小,不堪一擊,也成不了氣候,必將受到打擊,說與不說,自己選擇。”

審訊室門打開,過勇身著威嚴的警服走進來,安然坐在桌前。

過智非常意外,但神態很快恢複:“怎麽,力勸親兄弟上西天?”

過勇嚴肅冷峻:“生死之間,人的選擇不多,智商夠用,利害關係你熟知,執迷不悟,將終生遺憾。”

過智反駁:“按照法律,你應該回避。”

魯森氣急:“過勇警官正是通過正規程序,幫助你,挽救你。”

過智:“真夠殘酷的,手段真利害。”

過勇:“你錯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打擊犯罪、保護人民、保衛國家的安定團結,維護法律的尊嚴,是每一個執法者的職責。”

過智:“錯位,我也會說,大道理誰都懂。”

過勇:“你不一樣。”

過智自嘲:“我不是人?”

過勇:“你已經喪失了做人的準則。”

“是嗎?高抬我。”

“正告你,法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做的就得自己承擔,就得自負,就得正視,任何人也不能越法律的約束。”

“我這德性,你也救不了,不是將你。”

“你又錯了,法律無情,是嚴肅的,對抗是沒有用的,僥幸同樣不存在,隻有一條路,認罪服法,別無選擇。”

“好一個大義滅親,真成。”

“我也不是將你,一句話記住了,**最講認真二字,它要認起真來,誰也擋不住,誰也不行。”說罷,過勇起身離去。

過智垂下了頭,思索著,他要了一棵煙,吸得很深、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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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讀者:

書總得有個完,有個結局,有個交待。

該碼的事已全交代清楚,每個人物脾氣稟性您也有所了解,對於結局,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按照您的心氣,您的意願,您給排個隊吧。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三稿於京城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