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有一個國家,他們有一個規定:法官在審判犯人的時候會在眾人麵前把兩張紙條放在一個瓶子裏。這兩張紙條上,一張寫上“生”字,一張寫上“死”字。如果犯人抽到“生”字,將平安無事,得到解放,但是犯人抽到“死”的話,將必死無疑,當眾砍頭。

有一次,一個叫阿裏亞的反教士被抓起來了。因為法官恨透了阿裏亞,所以故意在兩張紙條上都寫了“死”字。當他殺氣騰騰地寫完了之後,心裏踏實多了。阿裏亞的朋友知道這件事後,慌慌張張地告訴了阿裏亞。阿裏亞聽了之後,鎮定自若地說:“我有辦法。”

到了審判的時候了,阿裏亞抽出了一張紙條,然後又把它放在嘴裏,吃了。法官看見了,非常吃驚,氣得火冒三丈,但又無可奈何。法官問他:“你幹什麽吃紙?”阿裏亞理直氣壯地說:“如果剩下的是‘生’,我就死,如果剩下的是‘死’,我就平安無事。”法官沒有辦法,隻能放過阿裏亞。

群眾見阿裏亞自由了,都高興地歡呼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