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麻雀請你忘記

她長得不好看。這一點,從小就自知。即使自己不知道,從別人的眼裏也看得出來——她個子矮、而且,胖、而且,黑。同學給她起綽號叫麻雀。她人憨厚,認同了這個綽號,朋友叫她,麻雀麻雀,她就立刻答應人家。

十九歲的麻雀上了大學。在那所美女如雲的大學裏,她亦有她的愛戀。她的學長,不小心撞倒了她,把她的裙子撕了一個口子。第二天,學長提著一條新裙子上門來。

尺寸不合適,太瘦。

她卻欣賞若狂——從他撞倒她的那一刻,這俗豔的故事就有了開頭,她看到他的那一刹那,便迷戀上了這劍眉星目的男子。

從此便找各種理由接近,即使知道他名草有主。那又有什麽關係她開始就擺明做他的哥們兒,而他未曾對她動過半絲心,這一點從他叫她的名字就可以看得出來——他常常會叫錯她的名字。

親近是從借錢開始的。

他要哄漂亮的女友開心,知道她有錢,於是常常來借一隻借不還,而她心軟,心疼他這樣奔波。他打一個月的工就為了給女友買一條裙子,他對她說:女孩子是花,就是用來嬌慣的。

聽起來多讓人心疼,可惜這心疼不是為她。

但她心甘情願為他做一切,比如給他錢,讓他去討女友的歡心;比如陪他在失戀的時候拚酒。她是他最安全的女友,安全到沒有了性別,他總是和別人介紹她說:我鐵哥們兒。

這鐵哥們兒一當就是四年。

畢業前,他再次跑來和她借錢,因為女友要出國。

她手頭沒有那麽多錢,於是打電話和家裏撒謊要錢,說報出國的培訓班,為了他,她甚至可以做任何事。

他對她說的最多的一句話是:你真好,除了我媽你對我最好。親情的成分十足,半絲曖昧也沒有。

甚至還是常常叫錯她的名字,後來幹脆就叫她的綽號。

麻雀這樣普通,普通到隻是自己迷戀,甚至不敢讓對方知道,甚至對方借她的錢她都覺得欣喜。

他最後請她吃了一次飯,四年大學,他這是唯一的一次破例,隻為了請她。

他是來告訴她,對不起,錢,我還不上了。

其實她從來沒有指望過讓他還。

其實她早已了解,他真不是一個好男人,除了一張好看的皮。但她就是迷戀他不負責任的那個壞樣子——女孩子在年輕的時候總是會犯一些必須要犯的錯誤,比如迷戀不應該迷戀的人,比如喜歡上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

她多想讓他擁抱一下,隻一下就夠了。

雖然他們看起來如此的不相配!可是,她常常會夢到她擁抱他,為了能看到他,她還以跑步減肥的名義跑到他的樓下。

那天晚上她醉了,輕輕地問了一句:你能不能假裝喜歡我,抱我一下

問出這句話,幾乎要羞死了。她還羞澀,還有少女的天真和純潔,這樣的話是她問出來的嗎

對方哈哈笑著:你喝多了吧來,讓哥哥抱一下。

他是極輕浮地過來擁抱了她一下,而她一陣戰栗。此後,再也沒有那樣的感覺,這才知道——如果年輕時喜歡一個人,那是用盡一生力氣去喜歡,不管他對自己怎麽樣,自己一定是全力以赴的。

後來他們各奔東西,她在國外待了兩年,然後再度回國,任一個外企的部門經理。

同學組織聚會,她沒想到會遇到他。

他喝多了,正得意忘形地吹噓著:當年暗戀我的人一大把,知道那個誰吧當年恨不得把我包了,給我花了很多錢。

他並不知道她在後麵,並不知道她也來了,她就是那個誰。

而之前在國外所有對他的惦念,所有對於過去美好的留戀,在刹那間煙消雲散。

沒有一個時刻她如此坦然。

如果說從前見到他會緊張會羞澀,但這一刻,她大方地走到他麵前,很正式地說:請你把欠我的錢連本帶利還給我。

這是她說的話嗎

不,她不是在要錢,她是在要過去,要那再也回不來的過去。

有的時候,一些你以為刻骨銘心的事情必須忘記。

你可以放縱自己的癡情,但絕對不要放縱另一個人詆毀你——麻雀麻雀請你忘記。

——很多過去,請你忘記。

能暖心的雪

喜歡冬天的雪,那一片片的雪花如天空中張翅膀的精靈帶著春天的消息輕飄飄的落地,它是寂寞的冬天唯一的活潑的元素。感動於它的純潔,更讓人感動的是本身冰涼的它卻在降落的時候釋放熱量溫暖人間。就像她,雪,我的小妹,一個內心傷痕累累卻在眾人麵前又蹦又跳活潑可愛的小女生。開始被她的天真爛漫吸引,觸摸到她那晶瑩剔透的靈魂後才發現,原來雪也可以用來暖心。

真的忘記了從什麽時候開始,我們經常在一起談心,記得那是春天,夜晚的路有些靜,走著走著便可聞見一陣陣的花香。微風中**漾著她的往事,剝開她的眼淚,我看到一顆赤子的心。很難想象她天真的麵具下有那麽一顆那麽堅強卻仍傷痕累累的心,看著她,終於明白我不是這個世界上唯一受苦的人,我不知道怎樣做才能讓她不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獨自哭泣,我隻是情不自禁的想伸出手去為她擦幹內心裏昨日的淚痕。我們在春天的路旁走呀走,有時會分辨不出月光和路燈哪個更亮一些,但那我們的影子卻在彼此心中越來越亮,最後,仿佛化為燈塔,為對方在黑暗中指引前進的方向。

總在寂寞無聊的時候想起她,想起她總讓人想笑,有她的回憶讓人看起來既無奈又好笑。和她在一起的時,總有一種感覺自己很老的錯覺,因為她有些時候表現的過度單純。很那想象,有人會為積一張會員卡而整天拉著她姐姐----我去喝奶茶的,以致於後來我看到奶茶比我看到涼開水後還要淡然。但是後來,我從沒看見她用過那張會員卡,至少我和她在一起的時候她從來沒用過。但是,發生在那個叫可咿奶茶店的一件事我永遠都不會忘記。因為那是我第一次在一張紙上寫下“我愛你”三個字。

那天,某人拉著我進了那家剛剛開張的奶茶店,還沒等我掃視完那個房間的擺設,她就把一支筆和一打紙遞到我手中,讓我在上麵寫“我愛你”。“快寫呀”,還沒等我弄清楚到底怎麽回事,就被她催著在紙上寫下了那幾個字。然後她興奮的把那張紙貼到牆上。最近去看那被貼滿五顏六色紙的牆壁,我恍然大悟,原來那是一種許心願的“遊戲”。哎,心裏和生理都很健康的我竟然被那個惡搞者騙的在紙上寫下我愛一個女生,我當時有悔又恨,哭笑不得。

除了偶爾惡搞一點,她還很喜歡損我。有時會像個潑婦似的,嘩嘩的自己不停的在電話的那一邊說上幾分鍾,中間不給我0.1秒插嘴的機會,生怕自己說不過我。開始的時候我還有些不知所措,後來慢慢習慣了,我們就經常互相貶著對方借以取樂。在這個世界上她是唯一一個敢大肆貶我的人啦,沒辦法,誰叫我們是姐妹呢?遙想以前都是我開人家的玩笑,現在好啦,終於有對手了,我不必再唱獨白了。有時我竟覺得自己非常喜歡這種感覺的,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麽,或許是因為我心本賤吧,不然我怎麽會那麽喜歡被人罵呢?!

雖然我有時對她還是有一點點意見的,不過,如果真的讓我用一個詞來形容我對她的感覺,我會用“很好”這個詞,隻是不知道很好的她為什麽總是時運不濟,時不時的就被朋友背叛,情人拋棄,不過還好,小偷總是和她走的很近,像丟錢包丟手機等亦係列東西的小概率事件總是大概率的發生在她的身。最可悲的是,她那視為知音的姐姐也會偶爾情非得已的時候騙她一下下。

——“你喜歡我嗎?”某人失戀後,用異常傷感的語調問我。

——“喜歡”看著她那失魂落魄的樣子我不帶任何感情的說。蒼天呐,我不會所喜歡還能說什麽?誰問她好朋友這個問題,那個會說不是呀。喜歡?我怎麽知道她說的喜歡到底是什麽程度?哎,上天看在我是善意安慰她的份上原諒我違心說些的話吧!

——“我不信”她說。我也不相信,我們都是大學生怎麽連這麽一點是非的能力都沒有?誰聽不出我剛才說話的時候還思考了0.1秒呀!

我初中的時候曾暗戀過一個女孩。她是個很出色的女孩,功課好,人

又長的漂亮,紮著一個大馬尾辮,我每一次與她偶然的對視時,都會渾身不自在,感覺全身的溫度逐漸升高,心中小鹿亂撞。但那時畢竟年紀小,對愛的意識很淺,一直以來我很少和她說話,我怕我會把自己弄的很尷尬。當我和我的好朋友在一起的時候,當他們提到這些話題的時候,我很沉默,我是裝出來了,在我看來,她沒有正視過我一眼。

初中三年一晃就過去了,而我什麽也對她說,在歡送的那天晚上,因為班主任沒來,一盤散沙,同學們都分開了去玩了,我一個人在大街上瞎逛,心裏很空虛,直到前方昏暗的街道出現了一個熟悉的身影,是她,我們四目相接,真的是她,她也是一個人,我鼓起勇氣走上前,想說些什麽,欲說還止,她也什麽也沒說,從她的眼睛裏我看穿了一切,她也和我一樣,現在很意外,剛才很空虛,過去很沉默......你怎麽也一個人?你不一樣。原來你一直,一直都很沉默。你不也一樣。

後來我們什麽也沒說了,因為我們的手碰在一起,終於握住了。

暗戀的日子不是我一個人在過

還記得和她的第一次相遇,高中開學時候的事情,很自然……

她,很從容,穩重的走上講台進行自我介紹。沒有太多的套話,簡潔、自然、妥帖的話,就像她的人一樣!沒有過多華麗的裝飾,沒有過多語言的讚美。她就是她,活得很自我、很真實。

第一次,看到她,是羨慕,實在是欣賞她的獨立!

生活就是這樣,充滿了偶然

或許就是上天的安排,我們上學和放學要走的一段路是重合的!也就是說,每天,我都可以在那一段路上看到她。她喜歡穿白色加藍色的搭配。樸素,簡約,但是氣質很高雅!不僅僅是她脖子上簡單的裝飾的緣故,可能就是她的天生麗質吧!我自己覺得我還是很會描寫人物的,但是對於她我總是找不到更恰當的語匯。

為了看見她,我開始習慣每天早上的早起,每天晚上的早歸。生活倒是很有規律。就像老媽說我:“最近很乖!”o(∩_∩)o...

知道她早上有去學校後麵假山學習英語的習慣,我就按時到那裏,然後在涼亭那“學習”令人生畏的物理!她愛學英語,我是不得不學習我的物理,為了我即將到來的高考!

就這樣,偶然的邂逅讓我開始對她產生好感!

有些話、有些人是藏在心裏的……

終於有一天,我所有的朋友都察覺到我的反常,開始“審問”我的隱私。在他們的威逼利誘下,我隻有“束手就擒”了。

在我的簡短描述下,幾個朋友都似有所悟的點了點頭。然後就揚長而去……(後來我才知道他們去調查她,我還以為他們認為我腦子壞了不要我了那,我哭!)

朋友們開始給我出策略,戀愛專家們開始對我進行初戀教育。一時間,我放佛成了他們的學生,傳授我關於愛情的殺手鐧!雖然有點不情願,但是還是覺得很幸福滴!

朋友們安排我們兩個在一個教室上自習,在一個餐廳吃飯,在一路公交車上坐車……

知道她的成績優秀,知道她的父親背景很強!知道她是我們學校的重點培養對象!我那?!其實也不差什麽!但是,我最終沒有和她說話,總是遠遠的看見她,我覺得這樣就很幸福!(據說那時候我的傻笑經常讓我的哥門們崩潰)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高考結束,暗戀也就伴隨著我走完了三年的高中生活!

朋友們問我,直到最後你也沒有對她表白,後悔不?!

我笑笑說:“有些話、有些人是藏在心裏的……”(據說,說這句話時我的眼神暴認真,朋友語)

現在的我

高中畢業,她如願去了北京,我在吉林!

兩個人仍舊是不認識,依舊是熟悉的陌生人!

我現在很好,她應該也找到自己的幸福了吧!

但是,我知道,我的心裏依然記得ta……

暗戀這條河,我和它打了三年的交道,最後還是選擇默默離開!

就像我開了這個話題,就是為了讓更多的朋友敞開心扉說說心裏話!

【暗戀,那條河】其實並不是我一個人在過……

校花來到咱們宿舍

學校管理學院有個漂亮女生,是當之無愧的校花。最重要的是,她竟然是同寢老五的中學同學!校花也確實來我們寢室找過老五幾回,這可樂壞了寢室的兄弟們。大家建議老五追求她,遭到老五嗤之以鼻的拒絕,他的座右銘是“不能為了一棵樹放棄整片森林”。

又是一個周五,下午沒課。大家都出去各自活動了,寢室中隻剩下老七、老八,還有老五。老五今天很奇怪,不急著回家,反倒留在寢室閑扯,而且不時地看表,像是在等什麽人。就在閑聊之際,響起了輕輕的敲門聲。隨著一聲“請進”,亭亭玉立的校花出現在門口。

老七、老八立刻雙眼炯炯發光,隨即進入狀態,急忙把校花請進來,又是讓座,又是倒水。

老五在一旁冷冷地看著,一言不發。等兩人忙完了,他才對他們說:“我們有些話要說,你們先出去待會兒。”兩人一聽,大失所望,正要說話,卻見老五盯著他們,威嚴地說:“謝謝!”老七、老八又看向校花,她對著他們抱歉地微微一笑,就再也不看他們了。兩人無奈,隻好恨恨離去。

老七一邊下樓一邊抱怨,“老五真不夠意思,跟咱們還耍心眼兒。”

老八一言不發,快到一樓時他突然拉住老七,停了下來。“我有個好主意,”老八興奮地說,“讓老五丟個麵子,誰讓他對咱們不夠意思呢!”

“對!”老七表示同意,“什麽好主意?”

“咱們去找老五借錢。他是個‘月光族’,現在身上肯定沒錢,咱們也不多借,就借50。看他拿不出來,這臉往哪兒擱?”

兩人一拍即合,立刻返回寢室。剛輕輕敲了敲門,就聽到老五禮貌、溫柔而又充滿魅力的聲音:“請進。”老八鄙夷地小聲說:“看,話都不會說了。”兩人推門進屋,先是禮貌地對校花點了點頭,然後對老五大聲說:“五哥,我們想出去吃飯,可身上沒錢了,你能不能借我們50元錢?”說完他們緊盯著老五的臉,想看看這張胖臉窘得通紅會是什麽樣。

老五正對二人的去而複返感到奇怪,聽了這話先是一愣隨即就明白了。他從容不迫地從上衣口袋裏掏出一張50元鈔票,漫不經心地交給老七和老八。這下輪到他倆吃驚了,怎麽也想不通都到月末了老五身上怎麽還會有錢。兩人隻好接過錢,道了謝,在老五鄙夷的目光和校花茫然無知的注視下訕訕離去。

老八一臉的不爽。老七心生一計:“我還有個辦法,讓死胖子永遠都抬不起頭。”

“前幾天我買衣服,小販找給我一張50元假鈔。我們就說這張假鈔是胖子借給我們的,回去找他算賬。不過,這招是不是太過分了?”

“不過分,誰讓他吃獨食呢!”老八又強調說,“而且咱們的目的隻不過是讓校花記住咱們倆。”兩人商議妥當,立刻行動起來。

他們迫不及待地回到寢室。老七把假鈔摔在老五麵前的桌子上,一臉委屈地說:“胖子,你要是不願意借給我們錢,就說不借。你給我們一張假鈔算怎麽回事?!”

老五一臉的錯愕,徹底蒙了。校花則滿臉通紅,局促不安地說:“真的嗎?給我看看。”老七和老八正要把假鈔給她看,卻被老五攔住。他對校花說:“別信他們,他們鬧著玩兒呢。你先回去吧,改天我去找你。”說著把校花連勸帶拉地推出寢室,送到樓下。

看老五灰頭土臉地回到寢室,老七和老八笑作一團,剛解釋完事情的原委,卻見老五聽完怪叫一聲,一頭紮到**,笑得上氣不接下氣地說:“她會記住你們的。你們知道嗎,她今天是來還我錢的—那張鈔票是她剛剛還給我的!”

淡淡金色黃昏的美術生

17歲的時候,班級裏轉來一個美術生。

開學那天,老師領他來報到,他很勉強地垂了眼睛站在講台上,惜字如金地自我介紹:我叫莊家睦。我看見美術生的長睫毛優美驕傲的弧線,心裏像有瓶蘇打汽水開了蓋,不停翻騰著細微踴躍的泡沫。男生怎麽可以有那麽洋娃娃的睫毛?真是沒道理。

美術生又高又大,愛穿鬆鬆垮垮的白色球衫,坐在教室最後一排的角落,不聲不響。他不用上數學課,因為高考免考,事實上所有科目他都很少來上,基本屬於放牧型讀書。每當他垂著有些倨傲的長睫毛,長腿闊步地經過我課桌,便會灑下一路嘩啦嘩啦的奇響。1,2,3,4,我常常這樣默數,數到6的時候,嘩啦聲停止,然後桌椅板凳發出巨大聲響——美術生抵達了座位。

有美術生在場的課堂,我的後背異常緊張與敏感。我總忍不住佯裝若無其事地扭頭飛快瞥上一眼,卻不是每次都能成功偵測到他的動態,這一路實在是漫長遙遠,障礙多多。

我喜歡美術生,在風聲鶴唳的17歲

有次課間我幫英文老師分發考卷,看見他的試卷,分數一塌糊塗,莊家睦三個字倒寫得異常瀟灑俊逸。他不在座位,我在那裏慢吞吞地磨蹭,課桌上有隻印著變形金剛的紅色鐵皮文具盒,拿起來出乎意料有熟悉的嘩啦聲響,忍不住打開來看:整整一盒削好了的繪圖鉛筆!我莫名其妙地興奮起來,仿佛知道了一個不為人知的巨大秘密。

是的,我喜歡上了美術生,並且一點沒想隱瞞,哪怕是在風聲鶴唳的17歲。

我去美術用品店買了半打進口的繪圖鉛筆,放在書包側袋,每天都幻想著在某個地方與美術生不期而遇,然後拿出鉛筆送給他,歡快又得體地說:“莊家睦,我是黎熹恩。你可不可以每天都來上課?”

這個計劃我幻想過太多次,然而還沒來得及實施,美術生莊家睦就突然消失了。誰也不知道他幹什麽去了。我一度很惆悵,甚至胡思亂想他是不是感覺到我喜歡他,所以故意躲起來不見我。值日的時候我去擦他的桌椅,那張凳子是學校倉庫拖出來的陳年舊物,一個輕微動作聲響就驚天動地。我把自己的凳子悄悄換給了他,並有點瘋狂地想買一小桶藍色亞克力顏料幫他把陳舊斑駁的課桌粉刷一新。我從未這樣想著對一個人好,就隻是對他好,甚至都忘記了在乎一下回應。

莊家睦再次出現的時候,我的書包拉鏈已經把鉛筆的橘色筆杆蹭脫了一條淺淺的漆線。

亂糟糟的課間,我把脫了漆的鉛筆遞給莊家睦。我那樣生怕著他再次不可預料地消失,半打鉛筆成了一個委曲求全的禮物,連帶著熱烈微酸的少女心意,倉促又隆重地傾囊送出。預演過千百次的對白一個字也說不出來,我握著鉛筆的手安靜地懸在半空,心中回旋著沒有道理的傷心,非常戲劇化地紅了眼睛。

這應該就算是了不得的表白了吧?

莊家睦接過鉛筆,像他一貫那樣不聲不響。

第二天上課,我發現我的凳子被換了回來,桌肚裏放著一個畫著簡筆笑臉的新奇士橙。

那些鑲了金邊的淡淡黃昏

莊家睦來上課的時候我們會一起走上一段,選擇一條比較遠的路,走得很慢。有時我會說很多話,似乎隻是為了填充莊家睦不說話時空閑下來的光陰。有時我又會很沉默,羞愧地反省前一日自己的喋喋不休。

莊家睦說:“黎熹恩,你這個人活得很生機勃勃嘛。”

“是啊,我熱愛生活!可是莊家睦,你怎麽總是垂著眼睛沒精打采的呢?”

白衣少年回答得雲淡風輕:“我對這個世界沒興趣啊。沒什麽值得我關心的。”

我為這句話隱秘地難過了一陣,又無藥自愈了。那真是一段稀裏糊塗的日子,我喜歡著莊家睦,沒有道理,沒有章法,也沒有指望。莊家睦喜歡我嗎?我不知道。那些鑲了金邊的淡淡黃昏,我們隻是漫無目的地在一起,一路踢著石子。

高考結束,我被北方一所師範大學錄取。莊家睦美術專業課通過了,卻因為文化課太糟不得不留校複讀。

我從上學的城市買來新奇圖案的繪圖鉛筆在校門口等莊家睦,他洋娃娃般的睫毛高興地揚起來,高高大大一個人在夕陽下笑得微紅了臉。莊家睦接過鉛筆,拉住我的手,他的手寬大清涼,手指幹幹淨淨。身邊路過的男生怪叫著吹口哨,我走路都有些飄忽,心裏升騰起無數甜蜜幸福的氣泡。

可是沒多久,複讀的莊家睦情緒反複得厲害,電話裏開始會說一些非常偏激泄氣的話:功課補不起來,沒有將來,沒有明天,無論是他,還是我們。我盡量體諒他,可還是會被這些話秘密地劃傷,時日長久,再怎樣強盛的愈合能力也被新陳疊加的小傷口弄得筋疲力盡。再掛掉電話的時候,我承認我有點累了,卻還沒有絕望。

我需要見到莊家睦。

為了積攢路費,我做兩份兼職,還開始整理高中各科筆記給莊家睦。為了這份人生中第一次的愛,我拚盡了全力。

可是莊家睦又突然消失了,電話那頭空洞的嘟嘟聲讓我們之間的聯係顯得那麽脆弱,大量的書寫使我的中指起了疼痛的薄繭,我望著桌上東跑西顛搜羅來的稀奇鉛筆,第一次看清楚自己從頭到尾的一廂情願,也第一次明白對於愛情,我做不到不計回應的付出。

終於找到他,他卻很暴躁。在學校跟人打架,被停了三周的課,他爸爸把他關在房間裏不許接電話,他心情糟到穀底。這一切他說得理直氣壯,好像全都可歸罪他人。我在電話這端終於嚷了起來:“莊家睦你為什麽要打架?你不是答應我好好用功的嗎?你在乎過我嗎?我們確實沒有明天。我們什麽都沒有了!”

是的,我隻是喜歡一個男生,就不知天高地厚以為自己的愛可以偉大無私到融化一切。愛的背麵那麽多始料未及的荊棘,我心碎地敗下陣來。

這世界上的人們遇到什麽難事都把它推給時間,我也學會了。時間最是無敵,愛恨情仇,前生後世,怎樣的刻骨銘心在時間麵前都隻是回首時的清淡塵煙。何況我初次的小小愛情呢。

畢業的時候,我長高了一厘米,還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

部門裏有男同事搬家搞聚餐,牆壁上貼滿了他各個階段的照片,這麽不相幹的時刻,我突然看見了莊家睦。1997年,莊家睦站在初中畢業的少年裏,笑得陽光燦爛。我心跳得驚天動地,卻若無其事地問:“這個人現在在哪?從前宿舍有女孩跟他很熟。”

同事酒意正酣:“莊家睦啊!我們兩家以前是鄰居。他這人挺不走運的,本來挺活潑的一男孩,父母離婚後變了個人。高二時轉走了,聽說在那交了個女朋友,跟我還當個秘密似的不舍得細說,後來因為那女孩打了一架,結果女孩也把他甩了。他考了三次高考,後來去上了專科。這個人一直敏感又驕傲,覺得自己考不了好的學校,配不上那女孩。現在搬家了,徹底沒了消息。”

“為那女孩打架?”

“是啊,有人說他女朋友主動追他,主動送上門的肯定不是什麽好女孩,他就衝上去把人家打了一頓,還拒不檢討。我當時勸他,他說這個世界上他在乎的人不多,誰也不能傷害他在乎的人……”

我衝出門去打車,邊跑眼淚邊滾落下來。

我要去哪裏?莊家睦,我要去往哪裏找回你?在17歲,對於愛情我真的一無所知,我熱情又慌張地執著於自己“無私無畏”的姿態,卻不曾真正去了解過你,你怎樣想,你經曆了些什麽,你拿怎樣的心來在乎我。

那些年的黃昏流光溢彩,我們一路漫無目的地踢著石子,沒學會恰當地表達什麽,不懂得回頭看看過去,也不知道該如何麵對將來。我們相對笑一笑,牽牽手就以為完成了所有的地久天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