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在神學家那裏是不成問題的,他會告訴你:上帝創造了人類。至於為什麽上帝“選擇”了人類,而人類不能“選擇”上帝?他則會責斥說,不要問這種不該問的問題。曆史表明,隻有科學,才給予人類以思想的自由。“是宇宙選擇了我們,還是我們選擇了宇宙”這個問題的提出就是一些科學家從對一些奇妙的“宇宙大數”的探討中開始的。英國物理學家狄拉克發現,氫原子中同時存在的氫原子核和核外電子之間的靜電吸引力和萬有引力之比是0.23×10\+的這樣一個無單位的數值。科學家又發現另外一些類似的組合,其結果也都在10\+左右。比如宇宙半徑與電子半徑之比是0.7×10\+。更奇妙的是,英國天文學家愛丁頓發現的宇宙質量與核子質量之比約為10\+,正好是10\+的平方。而兩千多年前古希臘著名數學家阿基米德用“計沙法”算出宇宙間可容納的沙子總數10\+粒與當今人們知道的一粒沙子中所含核子數10\+的乘積也正好表明宇宙中含有核子數是10\+,與愛丁頓數字完全相同,難道這些與10\+有關的“宇宙大數”隻是很偶然的奇跡般地巧合?或許正如狄拉克所假想的,10\+這個數字可能反映著宇宙創生的條件,而且正因為如此才產生了人類?狄拉克“大數假設”一提出,就引來了兩種不同的觀點。

多數的自然科學家認為,是宇宙“選擇”了人類。因為現代天體物理學以及生物進化論已經勾勒出這樣一幅宇宙演化的過程圖景:先是宇宙(天體)的起源,然後是地球的起源,再有生命的起源,最後是人類的起源,這“四大起源”構成了整個自然界的演化,從這個過程中可以看出,人類是宇宙長期演化的必然的產物。人們平常所說的,人類是“自然之子”,“人類是自然的一部分”,正是這個意思。

但是,人類真是“必然”地產生於宇宙的嗎?當今越來越多的人對此提出了疑問。他們認為,“大爆炸”理論模型隻是等待驗證的假說,他們還認為,星係的產生,恒星的產生,到行星(包括地球)的出現,幾乎每一步演化都充滿了偶然。

另一種觀點認為,是人類選擇了宇宙。其中有代表性的理論是“人擇原理”,它是20世紀60年代美國宇宙學家R.H.迪克在討論狄拉克“大數假設”解釋“我們生活的宇宙為什麽是現在這個樣子而不是別的樣子”的問題時提出來的。迪克認為正是宇宙演化到這些宇宙大數相同時,才可能出現人類,也才有人類對宇宙的認識。這些特征相同的“大數”是人類的發現。所謂人擇原理,又稱“人類中心原理”,或“人的宇宙原理”。這個原理的要義在於,宇宙之所以是這樣,是因為現在有我們這樣的人類存在,它不可能是另外的其他樣子,因為另外的環境不會有人的出現和存在,也就不可能有對宇宙的研究和認識。所以,現在的這個宇宙是人類認識的結果,故而從某種意義上講,是人類“選擇”了這個宇宙。美國著名科學家惠勒還從量子力學觀點出發,進一步提出了“參與者的宇宙”概念。他把整個宇宙當作一個觀察者參與的“自激發電路”,認為宇宙自大爆炸開始,膨脹尺度不斷變大,在這進程中產生了觀察者及觀察儀器,這種觀察反過來又會對宇宙產生不可忽視的影響。“參與者的宇宙”向人們提供了有關人與宇宙的統一的自然觀念,說明人是宇宙的人,他以自己的方式來描述宇宙;宇宙是人的宇宙,它以人類活動的結果和對象的麵貌出現。正如科學家們所說,宇宙通過人類最終獲得了自我認識。

也有學者認為,中國人的“宇宙和諧”論,實際上是對二者的融合。這一理論認為,宇宙和諧是產生人類的原因,人和宇宙是一個互為依存的整體。人依賴負於宇宙,而宇宙也依賴於人。人的存在是宇宙狀態的結果(宇宙擇人),也是宇宙所以有如此狀態的原因(人擇宇宙),究竟是“宇宙擇人”還是“人擇宇宙”,嚴格地說,難以區分。宇宙給地球一個大環境,地球給人類各種生存的自然環境和自然條件,而人的生存又改變著自然環境,人既是被動的,又是主動的,人在這裏既是觀眾,又是演員。

近幾年來探索世界複雜性的混沌學的出現,使人類長期爭論不休的“是宇宙選擇了我們,還是我們選擇了宇宙”的問題發生了轉義。混沌理論認為,宇宙中普遍存在著混沌現象,即偶然的、隨機的、不確定的因素作用下非常複雜和模糊的現象。或許是宇宙在混沌的曆史中偶然地“選擇”了我們,而我們在宇宙的混沌的現實中還沒有能認清它的真實麵貌。所以,在混沌理論看來,是“宇宙選擇了我們,還是我們選擇了宇宙”在眼前並不迫切需要解決。事實上,“是宇宙選擇了我們還是我們選擇了宇宙”從一開始就是一個不斷發展的人類自然觀的問題,是人類不多的幾個“自言自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