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佚名

村裏住著一個農夫,他的名字叫自己。

自己有個鄰居,他的名字叫別人。

自己矮小,別人高大;自己貧窮,別人富有。

自己有事的時候,總喜歡去找別人。

別人不好意思拒絕,隻得幫他。忙是幫了,但別人並不心甘情願:他為什麽老喜歡給我添麻煩?

久而久之,別人心裏的怨氣就表現出來了。

當自己求助的時候,別人不是推脫就是應付,偶爾幫一次忙,最後卻總是事與願違,他給自己幫了倒忙。

與此相反,別人對自己不想讓他插手的事情倒是非常熱心,簡直達到了樂此不疲的程度。

自己想穿什麽顏色的衣服、想種什麽莊稼、想討什麽樣的老婆、想蓋多大麵積的房子,別人都喜歡指手畫腳。不僅如此,別人還喜歡在村子裏發布對自己的看法。自己有針尖大的小事,都會讓別人搞得滿城風雨。

開始自己還能忍受,但是時間一長,他就忍無可忍了。

他決定去法院起訴,讓法官給他們斷這場官司。

自己指控別人幹涉他人的私事,別人指控自己給別人增添麻煩。二人各執一詞,爭執不下。

聽了原、被告雙方的詳細陳述後,法官做了如下判決:把自己和別人各打五十大板。

判決書上還有如下條文:從此以後,自己的事情自己辦,絕對不能要求別人;別人對自己的生活,該關心的一定要關心,不該關心的絕對不要關心,更不能橫加幹涉。

從此後,自己和別人相安無事。

人和人之間相處應該適當地保持距離,為彼此的心靈留下一點自由的空間,這是平衡人際關係的重要法則。隻有把握住必要的尺度和分寸,才能充分享受合作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