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床,抓了包餅幹過來,又拿了盒蒙牛的牛奶,在客廳的沙發上細嚼慢咽起來。已經十一點了,我才開始我的早餐。這一天,卻早就開始了。有時候,意識到的時候,時間,真的是太快了,快到我們來不及琢磨它是什麽時候從什麽地方溜走的。
音樂浮動著,流淌著,在空氣中,在我的房間裏,在我的身體內。我已經沒有意識了,更沒有傾聽沒有欣賞。
樂符,跳躍著穿進我的肉體,與我的血肉織攪為一體。我感到我的心不安地跳動起來,這種不安,使我無法繼續靜坐在那裏。我走到客廳的窗前,看樓下街道上的行人車輛。一種懶懶地感覺湧上心頭。
懶懶的,隻想停滯在某個位置某個動作某個思維,也真的希望時間都是停滯的。可我必須動。我害怕周末的下午,那是孤獨的煎熬,怕裏帶著恐懼。自從我意識到這些後,我再不敢在周末的下午,獨自一人呆在住處。仿佛所有的聲音都存在,又都不存在,因為,真實存在的它們,我並不感覺得到。我的心將我自己與外界所有的聲音都隔絕起來了。那種感覺,好象整個世界都將我拋棄了一般,任我無助地呼叫,周圍也隻有蒼白的回應。如同白森森的牙齒,要將我撕咬粉碎,而周圍,滿是冷笑的看客。我的靈魂,被巫婆施了魔法,被鎖枷束縛著,戰戰兢兢地在孤獨的世界上行走。
我應該找個男朋友的。我望著鏡子中剛洗掉牙膏泡沫的自己想。這想法也不隻一次兩次閃過我腦子了。我常問自己,為什麽人人都能找到一個愛人,我找個愛人就這麽難?我大學畢業,各科成績不是優秀卻也讓同學羨慕;我長得不夠嫵媚,卻也頗有小家碧玉之態;我沒有富足的家庭,倒也能賺錢養活自己;我不精明強幹,頂頭上司對我還如女兒一樣照顧,公司也有要提拔我的意思。可我,在外人看來很優秀的我,就是找不到個男朋友。很多時候,我盡量不去想這些,嘴裏叫著隨緣,心裏卻像陳小春一樣悲哀地祈禱著:神哪,救救我吧。
化了妝,對著鏡中的自己抿嘴一笑。看是去,夠鮮亮。我喜歡上街的時候把自己好好打扮一番,我喜歡陽光下被眼光追隨的感覺。女孩子嘛,自然希望自己有魅力,而證明自己是否有魅力,就要看男人了,要看欣賞你中意你的男人是否夠多是否有品位,更要看馬路上那眼羨的回眸。
威海路步行街在青島是夠規模夠寶貝的,但若跟上海北京比,那還是不足一提。可單單這麽一條街,就一把把將我兜裏的錢掏走,白花花扔給那些商人。我不但不心痛,甚至有一種快感。雖然,在以後某一天或某一夜,端詳起自己購置的物品來,更多的都是遺憾,懺悔至深也毫無意義。每年到有慈善捐獻的時候,我就忙活開了。將自己不再穿或不想再穿的衣物一件件甩出櫃子,然後大包小包地抱著去捐了。那大概是我比較幸福比較有成就感的時候。
我並不十分喜歡逛街的,這並不與我喜歡購物衝突。因為,我不喜歡的,是大街上那些手拉手或相擁而行的情侶。當他們從我身邊走過,我習慣性的用眼光追隨,我拿自己與男士身邊驕傲幸福的女孩子做對比,我發現,我比她們大多數都優秀。這讓我更沮喪。
想想跟我拉過手的男性,排除親情之外的,就隻有小記和我大學的男朋友了。跟小記在一起,都是我被強拉著隨他而走,其中裹著很多我的不情願。跟大學的男朋友則不一樣,我樂意被他牽著。可我,卻感覺不到戀愛的甜蜜,隻是在心裏暗暗高興:我也像其他女生一樣,與喜歡我的男生牽手共走了。與那男朋友,最親密的舉止就是擁抱,隻是,他乘機吻了我耳後的脖子。我把初吻獻給了他的頭發。我太喜歡他的頭發了,那麽黑,那麽亮,濃密而柔軟,如嬰兒的一般。在他擁著我的時候,我就吻了他的頭發,還帶著淡淡洗發水的香,讓我迷戀。
經常到一個小店淘寶,老板娘都認識了我,我從門前走過時就被她們看見拉叫了進去。她們向我推薦一款新到的冬裝。衣服很合適,也蠻適合我的工作。欣喜之餘,就掏了腰包。我看到老板娘笑的臉,還有鮮紅的與年齡不符的唇。有些失望。
很多時候,逛街購物並不是真的需求,而是一種消遣,消遣時間,排遣寂寞。購物的刺激與快感,可以淹沒掉心頭的落寞與傷感,感覺著自己也是行走在社會裏的人,沒有被拋棄被孤單。
當一個人喜歡上孤單又害怕孤單的時候,通常不會願意回家。這孤單,是曾經的向往,是憤世嫉俗的高傲,是喧嘩鬧市中的靜港。它收留著我的快樂、我的傷心、我的寂寞,和所有我的所有。但當每天都麵對它的時候,它就失去了曾經的魔力,像是冰冷的牢籠,將我吞淹在其中。每天我都急匆匆回趕,躲避掉身後的一切,走進去與它會麵。難耐的長夜會把孤獨加在孤單之上,一波波襲擊過來,張著滿是利齒的嘴,衝我做著鬼臉舞著爪。
買完東西,正思慮著是到冰點喝點東西,還是找個朋友湊合頓飯,來解決這一天剩餘的時間。一個電話過來,是以前一個同事,Midy。她叫我到她住處去吃她做的魚。說實話,我對她的手藝實在不敢太恭維,但今天,在心沒有著落的這樣一個周末傍晚,她的友情呼叫仿佛來自太空宇宙的超強信號,讓我的神經立刻興奮起來,也發出超強波,向她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