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在出生後第三天,被母親以產不出奶汁兒、養不活他為由,丟到教堂門口的。
對此,三天大的他,已首次聞出了大人謊言的滋味兒:
你的奶子裏產不出奶汁兒來,可教堂裏的人,哪個奶子裏就能產出奶汁兒來了?你就直說你嫌我拖累你,不要我了,倒也罷了!
再叫我投進你肚子裏,我頭一個攪得你肚子裏天翻地覆!
那天,天地間的晨霧下得濃淡相宜。
街那邊走電車、支早點攤子的區塊裏,晨霧最小。因為街那邊的人多,晨霧被人打散了一部分,再被人吸走了一部分。
街這邊的教堂還無人來往,晨霧濃重得令拋過去的視線舉步維艱。
那麽,晨霧索性做起了戲台上的幕簾,隻等唱戲的角兒登上空曠的場,就拉開自己,供看客們拜讀世間人事的好壞真章。
可老槐上的鳥叫都成了催場的鼓點,也遲遲不見角兒來。過了好一會兒,一個小老頭才踩著鳥叫,撞開晨霧,終於登了台。
小老頭將繈褓裏的女嬰放在了教堂門口。
他剛走,小偷的母親就抱著三天大的預備役小偷登了台。這是他們母子最後一次出現在同一幕戲中。
小偷母親瞧著教堂門口的女嬰,擔心一早上領取兩名棄嬰,會叫教堂的工作人員拿小貓洗臉的心,來馬馬虎虎自己的親兒子。
兒子到底是從自己肚子裏爬出來的,為確保自己的親兒子能在教堂獲得獨寵,她幹脆將女嬰從教堂門口抱走,再找個菜市場將女嬰丟棄,以此,完成了她以一名母親身份的退場表演。
就是這樣的。
才出生三天的他,就偷竊了旁人的生機,並獲得了成功。
這是老天定的機緣與技能,他不好不將之發展為謀生的事業與手段,最好到死也不當有所更改。
他在天井樓二樓的這處居所,不正是這麽來的?
白天蹲點兒、夜間撬鎖,使他能獲得別人家的毛票、棉鞋、手表、火腿、醃魚或香皂。他在使人失竊、使己溫飽的同時,也在別人家的牆角兒、屋頂兒、門外,不近身地參與了別人家的家長裏短、燈火通明。光是天井樓三層樓裏幾百戶人家的奸情、暴力、算計、貪汙,就令他閱盡眾生百相。氣不過時,他都想衝過去給他們評評理!
他到底是可憐的。隻身漂泊,無家可依,以至於急切想要的家長裏短、燈火通明,都是依靠偷竊才能見識到。
倒是天井樓二樓頂頭兒把角兒的這戶人家,最令他清淨、省心。
他去這戶人家偷竊過不少次。這裏早已竊無可竊,落下的灰也日複一日地豐厚。足證這戶人家除了他,是再無旁人光顧的。
亂年頭裏,住戶的失蹤或不居住,必定有著眾多可能的發展方向。這也給了小偷入住這間屋子的想法與契機。
在“這戶人家的遠親”與“這戶人家的租戶”之間,他選擇了後者做自己入住天井樓的身份。你要曉得,“遠親”可禁不起鄰居的盤問與拉家常啊!
起先,他最怕隔壁那戶做拍賣的鄰居。
兩戶鄰得太近了,難免有他說得、做得不妥當的地方。可別給人瞧出自己的真實身份來!
好在,後來他吃了這家男主人散的五六粒炒米,同時也曉得了這戶鄰居,其實並不喜愛與鄰居們太親近。
後來,他又最怕再隔壁的那戶警察。
哪兒有鼠兒不怕貓的?
好在,那戶警察瞧著是個熱心的粗心人。他什麽都管,什麽也管不透徹。
如此,這兩戶挨著的鄰居,於他來說,真可算是天道酬勤的街坊四鄰了。他的家是偷竊而來的,暫時是不大能被誰給識破了。
那晚,他為豬油與豆皮兒,有了偷竊拍賣師家的打算。他絕想不到,在自己覬覦人家的豬油與豆皮兒的當口,人家一家三口實則已走向了趕死的路。
在地上發現拍賣師一家三口的屍體時,他成了個搭床的三腳凳,整個人帶著心,都是極搖立不安的。
他想悄無聲息地就此離開,就像他的母親當初將他丟在教堂門口似的,以安靜又迅速的抽身,來表述自己確實“顧忌重重”。
他太怕警察局的人追查他,怎麽非請即入的,怎麽發現人家家裏的這場滅門的?哦!原來你是個小模小樣的竊賊啊!
怎麽想,都不該熱心的。已死的人命,關他鳥事兒啊?還是學母親那樣,及時抽身吧!
當年三天大的他,母親都不管了,最終不也由神父接了手?
那麽拍賣師一家的被殺,也不用他來主持公道。明早那個警察鄰居就能發現拍賣師一家三口的屍體。像警察那類人,才是該給拍賣師一家三口主持公道的人。
他當時是真打算立即抽身,並就此離開天井樓的。但人的命,從來都是不由人自己做主的。
當晚的風,說話了,它要將他的命也留下。
拍賣師家的外牆窗戶,被當晚的風吹開了,讓他瞧見了窗外老槐上,大蜘蛛似的吊著的警察。警察那時還在暈厥中,大概過不了一會兒就要被老槐鬆開手,一個倒栽蔥摔下去摔死。
他想,這到底是個活人。他不好真不管。
他到底做不了他的母親。
他去窗口,將警察從老槐上解救下來,拖進了屋內。
警察醒來,也瞧見了屋內已被殺的拍賣師一家三口。
小偷:“哥,你怎麽在樹上?”
警察:“你怎麽在他們屋裏?”
小偷:“我來搭救你,哥!”
警察:“我才是來搭救你的。這屋裏死了一家人,你這時在他們屋,你說得清?”
小偷:“哥!我就想進來偷點兒豬油和豆皮兒。我進來的時候,他們一家已經全給人殺了。咱鄰裏鄰居的,我這,沒事兒吧?”
警察:“沒事兒?那你得跟我們局長做鄰居!”
小偷:“我這不算立功嗎?”
警察:“你這算第一嫌疑人。”
小偷:“啊?他們家的豬油和豆皮兒,我還沒偷,我還沒犯罪。我頂多也就是入室盜竊未遂,外加清白無辜的犯罪現場目擊人吧?”
警察:“懂得還挺多!”
小偷:“知法才好犯法。哥,我怕。”
警察:“逗你呢,老弟。我在外頭瞧見了,凶手不是你。有我在你跟前頂天立地,你放心,也別怕。”
小偷:“哥,你是好人!到底是誰殺的這一家?為的什麽啊?頂好的一家人哪!”
警察:“為的什麽,得往下查,我一會兒就回局裏說這事兒。咱們天井樓裏也沒個電話。”
小偷:“哥,你到底是怎麽掛到他們家窗戶外頭的?”
警察:“你要還問,還說這個,我可就瞧不見殺他們一家的,到底是不是你了。”
小偷:“那我不問,我也不說這個!哥,那人怎麽樣了?夠槍斃嗎?”
警察:“哪個人?”
小偷:“就今晚在三樓,欺負人姑娘,抽人腳底板兒那!”
警察:“要沒我,你比他夠斃的!”
小偷:“可我什麽也沒幹啊!”
警察:“幹什麽,沒幹什麽,從來也不重要。”
小偷:“那什麽才重要?”
警察:“你這人是誰,最重要。”
到這時,警察想的還是一會兒到了警察局錄入這樁滅門案,該如何幫自己的小偷鄰居向同僚們討點兒優惠。
然而,小偷無意的一腳,踩碎了拍賣師兒子的玩具車。
那兩根貨真價實的金條,就藏在那輛玩具車裏。它們的被發現,注定了小偷會被警察殺害。
小偷有一個生下來三天就被落定的小偷身份。
兩根金條的誕生。
警察當上了警察,從此擁有了一個說什麽、做什麽都被人拿來當權威、也無人敢質疑的公職身份。
小偷做了警察與拍賣師的鄰居。
拍賣師一家三口全部被殺。
小偷出現在了這個永遠無法自證清白的滅門案現場。
小偷救下了警察。
小偷與警察共同發現了兩根金條……
這一切的逐一發生,仿佛就是老天為了叫警察在這夜殺掉、並在次日栽贓小偷,而老早就精心準備的。
小偷直直地從天井樓二樓倒栽下去。
老槐這會兒已喪失玩兒心,叫風吹散了自己的枝丫,躲開了他,任他砸在地上。
碎了的聲音,源自他的骨頭與天井樓的青石磚。
眼前又起了霧,不像三天大的他在教堂門口時,看到的那樣白而遊**。這次的霧,是紅而血腥的。
他這時還沒怪上警察呢!
他這會兒就是在想,自己當初要是沒進天井樓偷旁人的家,自己就用不著看見那兩根金條,也不用因為這兩根金條被警察殺了。
自己當初要是沒偷神父的眼鏡,再拿神父的鏡片兒對著大太陽烤糊了那一窩螞蟻,自己就不用被趕出教堂、再次丟了一個家了。
自己當初要是沒被母親放到教堂門口,而是被她好好養著,自己就不用總想著給自己找個家了。
可母親一定也是有苦衷的。有苦衷,是可以招致一切原諒的。
要不是年頭太亂,逼得好人都在煙囪上走路,母親大約也不會丟下自己。
她不是在自己三天大的時候,已幫自己偷生過一次嘛?她都已經盡了責,自己死就死了,做什麽還要怪到她?
至於那個警察。
早前央你一同去三樓收拾那個欺負女人的嫖客時,你還叫過我老弟呢!
哥!你想獨吞兩根金條,你就與我直說!何必推我下樓、害我性命呢?
你是警察啊,老哥!你就算不滅我的口,我又能為那兩根金條說什麽、做什麽?即便我說了什麽、做了什麽,又有什麽用處呢?我是毛賊,你是警察啊,老哥!
唉,說到底,要是不同他們做鄰居就好了!
唉,說到底,還是怪自己,什麽都想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