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要雞頭,不要鳳尾。

——題記

雞頭者,雞之頭也。乃雞之中樞,無頭則雞死。而且頭是領導部位,在人看來是一場比賽的領頭者,總是跑在最前麵。這是有實力的,是讓人尊敬和崇拜的,就像金光加身一樣,能夠吸引別人的眼球,讓人們都來注意你、欣賞你。因此,野雞變成金鳳凰。

鳳尾者,鳳之尾也。乃鳳之尾部,除了多有絢麗之毛外,一無是處。縱有金鳳凰、火鳳凰,吞雲吐霧,作雨興風。也全不是鳳尾的功勞。試問:尾大何用?留人拽?美觀?鳳凰的尾巴恐怕隻有裝飾一用。也許一開始他能引起別人的目光,稱霸一時,但隨著歲月的漂移,鳳尾也是黔驢技窮了。漸漸的,人們開始慢慢深入了解鳳尾,它也是個五彩的次品——中看不中用。所以人們都開始不理他,去尋找那些大腦有貨的踏實人。因此,鳳尾變成羽毛撣。

雞頭之所以受到人們的青睞,是因為它實在,而且有貨,不故弄玄虛。鳳尾之所以最終被人所唾棄,是因為它華而不實,太注重虛偽的外表,而忽略了最為重要的內在美、精神美。這是值得令人深思的。仔細想一想,生活中也有很多類似於雞頭和鳳尾的人。

生活中的“雞頭”,總是走在人流的前頭,帶動社會的快速發展。這樣的人,總會被人們所稱頌。還有的人,則是“鳳尾”,老是跟在別人的後麵,有的人雲己雲;有的不知所措……這樣的人又怎麽能在社會上做出成績呢?隻求別拖累社會。

為什麽會有如此大的兩種差異呢?我想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的追求不同,有益於社會的追求,人民擁護歡呼,無益於社會的追求,人民不理不問。也難怪了人們隻要雞頭,不要鳳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