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一則

李老勤求古訓,治學嚴謹,在繁忙的醫療工作之餘,遍覽古代醫籍。但李老學習古人學術思想並非是毫無條件地全盤接受,而是一個“揚棄”的過程,常常結合自己的臨床經驗去偽存真,並善於從無字中求之,這一點從他在閱讀薛雪《濕熱病篇》時所作的讀書筆記中可見一斑。今將李老閱讀原文時所批注的按語摘錄於下,以資借鑒:

原文(二十九): “濕熱證,四五日,忽大汗出,手足冷,脈細如絲,或絕,口渴,莖痛,而起坐自如,神清語亮,乃汗出過多,衛外之陽暫亡,濕熱之邪仍結,一時表裏不通,脈故伏,非真陰外脫也,宜五苓散去術加滑石、酒炒川連、生地、芪皮等味。”

按:大汗出,手足冷。脈細如絲,或絕或伏,雖神清語亮,也係真陽外脫之證,從何認為是衛陽暫亡呢?口渴莖痛出現在大汗之後,安知非液涸津傷之證,從何認為是濕熱之邪仍結呢?即便真如所說,試問五苓散用桂枝有何用處?我認為本證的治法宜用真武湯去生薑,加滑石、麥冬、草梢等藥方能有效。

原文(三十):“濕熱證,發痙神昏,獨足冷陰縮,下體外受客寒,仍宜從濕熱治,隻用卒溫之品煎湯熏洗。”

按:此法不一定有大效,但也不會有壞處,因為病在疑似之際就先用一種外治法或輕劑以試治之,效者可證明這方麵診斷的正確性,不效者可肯定另一方麵的治療標準。例如本法如果見效的話,可以肯定是兼受客寒,否則肯定是邪犯心肝之重證,須要從速防治,但防治的方法應嚴加注意。

原文(三十一):“濕熱證,初起壯熱口渴,脘悶懊銥,眼欲閉,時譫語,濁邪蒙閉上焦,宜湧泄,用枳殼、桔梗、淡豆豉、生山梔,無汗者加葛根。”

按:根據壯熱口渴、懊(忄農)譫語等症是熱盛於濕的表現,所雲濁邪不夠相符。梔子豉湯是清熱之劑,不是湧吐之劑,已從實踐證明,湧字應改為清字。

原文(三十二):“濕熱證,經水適來,壯熱口渴,譫語神昏,胸腹痛,或舌無苔,脈滑數,邪陷營分,宜大劑犀角、紫草、茜根、貫眾、連翹、鮮菖蒲、銀花露等味。”

按:原書認為必用重劑乃可奏功,到底重到什麽程度才算重劑,殊難掌握。我認為根據患者具體情況,臨時酌定才是正當方法。有人認為茜根不如丹皮、赤芍,我認為可作臨時參考,不要把它固定起來。

原文(三十三):“濕熱證,上下失血或汗血,毒邪深入營分,走竄欲泄,宜大劑犀角、生地、赤芍、丹皮、連翹、紫草、茜根、銀花等味。”

按:善後宜參芪補氣,芍地養血,或更加牡蠣鹹寒之品以清熱止汗。此係暑熱不夾濕證,因暑熱之氣極易傷營也。此證本係危證,因毒從汗泄,故能少緩其勢。

原文(三十五):“濕熱證,口渴苔黃起刺,脈弦緩,囊縮舌硬,譫語,昏不知人,兩手搐搦,津枯邪滯,宜鮮生地、蘆根、生首烏、鮮稻根等味。若脈有力,大便不通,大黃亦可加入。”

按:這是增液承氣湯證、加減白虎湯證之類,臨床可棍據腹診及脈象之有力無力斟酌用之,自能取效。

原文(三十六):“濕熱證,發痙撮空,神昏笑妄,舌苔幹黃起刺或轉黑色,大便不通者,熱邪閉結胃腑,宜用承氣湯下之。”

按:本證應以腹部拒按為主,否則宜重用白虎,不宜用承氣也。曾治一證,舌苔幹黃起刺,大便閉結,但腹不拒按,用白虎湯治愈。

原文(三十七): “濕熱證,壯熱口渴,自汗身重,胸痞,脈洪大而長者,此太陰之濕與陽明之熱相合,宜白虎加蒼術湯。”

按:身熱口渴自汗為熱,身重胸痞為濕,此熱多濕少之證。胸痞也可少加厚樸。

原文(三十九):“暑月熱傷元氣,其證氣短倦怠,口渴多汗,肺虛而咳者,宜人參、麥冬、五味子等味。”

按:此係傷暑後津液被傷之證,脈必虛弱,欲絕,熱必有太盛,否則須防收住邪氣,誤人性命。

原文(四十):“暑月乘涼飲冷,陽氣為陰寒所遏,皮膚蒸熱,凜凜畏寒,頭痛頭重,自汗煩渴或腹痛吐瀉者,宜香薷、厚樸、扁豆等味。”

按:自汗應作無汗,否則不宜使用香薷發汗之品。腹痛吐瀉係因飲冷所致,其病勢也不宜太甚,否則服用此方會引起亡陽之患,注意!

原文(四十一):“濕熱內滯太陰,鬱久成為滯下,其證胸痞腹痛,下墜窘迫,膿血稠粘,裏結後重,脈軟數者,宜厚樸、黃芩、神曲、廣皮、木香、檳榔、柴胡、煨葛根、銀花炭、荊芥炭等味。”

按:痢疾開始兼表熱者,柴、葛為最好的藥品,往往表證一解,痢疾告愈者不勝枚舉。而痢疾後期,陰虛有熱之證或沒有表證之痢疾則蠻升無益。又,銀花生用重用非常有效,予根據壽甫之說用之已久,但炭劑並無嚐試過,不知效果如何。芍藥對濕熱正盛之時可放膽用之,不必顧慮,這是毫無流弊的。

原文(四十二):“痢久傷陽,脈虛滑脫者,治宜補氣固脫。方用真人養髒湯。”

按:此證日久滑脫,大多數宜補氣不宜補陽,因為此證陽虛寒證較少,熱證較多,非真正有寒證,熱性藥不宜輕用。

原文(四十四): “暑濕內襲,腹痛吐利,胸痞脈緩者,濕濁內阻太陰,宜縮脾飲。”

按:汪氏脈緩宜溫之說不夠確當,當從全麵體會方能無誤。

原文(四十五):“暑月飲冷過多,寒濕內留,其證上吐下瀉,水穀不分,肢冷脈伏,治宜溫熱之劑,調脾胃利氣散寒,方用大順散。”

按:仲景理中湯可作參考,但須注意確如其分,因為夏月寒濕之證,溫補太過,往往轉為痢疾。

原文(四十六):“濕邪傷脾,寒邪傷腎,虛陽外越,其證腹痛下利,胸痞煩躁,口渴,脈數大按之豁然而空,治宜熱因寒用,即熱約冷服,方用冷香飲子。”

按:虛陽外越之旺必須根據孟英之辨證方法方能無誤。《傷寒論·少陰篇》前二十九節解說評按

《傷寒論·少陰篇》從281節起至325節止,共45節,,在李翰卿遺留的資料裏.有少陰篇前29節的臨床解說按評/j為了忠實反映李老的治學方法和學術思想,特將這份不完整的資料如實整理抄錄如下,而不作補充續寫。

281.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

[解說]

少陰:是十二經中的心腎二經,即手少陰心經,足少陰腎經。仲景治療傷寒按六經分病,隻稱少陰,不分手足,似乎雙方並重,但臨**足經病證較多,所以古人有傷寒傳足不傳手之說。

少陰之為病:是說什麽是少陰病。

脈微細:脈,是寸口橈骨動脈。微,是微小,由於氣虛。細,是纖細,由於血虛。

但欲寐:是神識開始昏迷,有欲睡的狀態。由於正氣不 足,被邪所困。

[評按]

這是認識少陰病最主要的兩種症狀。古人所以叫作少陰的提綱。

282.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白利而渴者,屬少陰也.虛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製水,故令色白電。

[解說]

欲吐不吐:寒邪波及胃部的症狀。

心煩:是心中麻煩,乃欲吐時的一種自覺症狀。餘鄉稱欲吐症狀為心煩,正是這個意思。與熱證心煩不同之處是沒有口苦舌幹、口渴喜飲、小便赤等症。

白利而渴:利是大便糞稀;自利是沒有任何引起下利的外界因素而自然形成的下利證。這種下利由於腎陽虛而有寒,大腸中的水分不能完全吸收故下利。下焦的水分既不能充分吸收,上焦的津液因而不能敷市,故口渴。仲景引水自救之說,正是說明這種口渴不是熱證。

小便色白:也是陽虛有寒主症之一。仲景之解釋清楚,不必重複。

[評按]

本節的重點有二:第一,補充提綱中陽虛症狀之不足;第二,提出類似熱證之口渴證讓人加以區別。

283.病人脈陰陽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此屬少陰,法當咽痛而複吐利。

[解說]

脈陰陽俱緊:緊,是脈象如轉索狀。陰陽指尺寸而言。這是“寒邪直中少陰”主症之一,是沉脈中的陰陽俱緊,與太陽篇第3節浮脈中的陰陽俱緊完全不同。

反汗出:言不應當出汗而出汗,是陰寒太甚。陽虛不能衛外所致。

亡陽:是陽氣虛到極點的名詞。

此屬少陰:是說明亡陽證為少陰經陽氣將絕獨有的證候,其他部分之陽虛有寒,都不可以亡陽稱之。

咽痛:虛陽上浮所致。

吐利:陽虛外脫之故。

284.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者,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

[解說]

咳而下利:是腎陽虛水氣不化,上衝於肺則咳,下走於腸則利。

譫語:寒水證本不能驟發譫語,今忽有譫語者,是由於被火氣劫,發汗,心神亢越之故,不是熱證。

小便難:也不是熱證而是津傷,故仲景自注雲“以強責少陰汗也”。

[評按]

本節之譫語一證。是火亂神明或是心神亢越,從字麵上是不易認識清楚的,必須在臨**細心體會方能確定。

285.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為在裏,不可發汗。

[解說]

脈細沉數:細為血虛,沉為在裏,數與沉細並見為血虛有熱之裏證。

病為在裏不可發汗:凡有表證者,或表寒直中陰經者,或表裏證相兼者,這樣或多或少均有發汗之法;凡是裏證,不論虛寒虛熱,均無發汗之道理,所以說病為在裏不可發汗。

[評按]

仲景52節雲“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可見數脈並不忌汗,但數而浮,病在表者,方可汗之。若數而沉細,病在裏者,絕沒有發汗之必要。因為本節是從表裏上著眼。而不是從寒熱上著眼。

286.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陽已虛,尺脈弱澀者,複不可下之。

[解說]

脈微:為陽氣虛。

尺脈弱澀:為陰血少。

[評按]

真正的少陰病,在傷寒多是真陽虛,在溫病便多是真陰虛.根本沒有使用汗下的治法。麻黃附子二方是兼太陽之證。三承氣湯證是陽極似陰的類似證,都不是純粹的少陰證,決不可援以為例,以混淆少陰病的治法。

287.少陰病,脈緊,至七八日自下利,脈暴微,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為欲解也。雖煩,下利,必自愈。

[解說]

脈緊:是裏寒證的脈象。

自下利:好像病勢由寒轉虛形成下焦虛脫之證。

脈暴微,緊反去:也好像是由寒轉虛的脈象。

手足溫,雖煩:隻有這兩種症狀才是陽氣回、陰寒退的主要現象。

[評按]

少陰虛寒之證能否治愈,主要以陽氣之複與不複,陰寒之退與不退為標準。本節如果根據前三症來看根本沒有自愈的希望,隻有加上後二證才是陽回陰退的具體表現,才是病愈的真正標準。但“必自愈”三字,我認為不應該把它肯定起來,不用藥等待自愈,仍應該根據症狀作適當的處理,方不致誤犯功敗垂成之戒。

288.少陰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而蜷臥,手足溫者,可治。

[解說]

下利:是少陰病陽虛證。

利自止:有兩種機製,一是陽氣來複,一是陰盡陽絕。前者乎足溫暖,後者手足厥冷。本節之利自止是屬於前者,所以手足溫。

惡寒而蜷臥:蜷臥是四肢蜷曲而臥,是惡寒較甚的表現。

[評按]

本節可治之機也是陽氣較勝之故。

289.少陰病,惡寒而蜷,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

[解說]

惡寒而蜷:是陽虛陰盛之證。

時自煩,欲去衣被:是陽氣有來複之機。

[評按]

本病可治的關鍵也是陽氣有來複之機的緣故。

290.少陰中風,脈陽微陰浮者,為欲愈。

[評按]

本節隻言陽寸微,陰尺浮,並無其他症狀,試問根據什麽認為是少陰中風?病名尚不能肯定,又如何知道欲愈之脈?

編者按:上述評按是李老用紅筆圈改後的字樣。第一稿“病名”雲雲作“少陰中風有輕有重,難道任何中風這種脈象都是欲愈之脈?注家隨文敷衍,有什麽用處?”

291.少陰病欲解時,從子至寅上。

[評按]

六經欲愈的時間,隻可作為服藥時的有利條件,就是在這個時間前3小時把藥服下去,可能增加一些治愈的希望。但真正的效果究竟還在藥之對證與否,時間是不能肯定的。、

292.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脈不至者,灸少陰七壯。

[解說]

少陰病吐利:是陰盛陽虛的寒證。

f足不逆冷,反發熱者:是陽回陰退之熱證,所以這兩種症狀並見絕不是死證。

脈不至:是吐瀉交作之時,正氣暴虛,脈象一時不能接續(急性霍亂證者經常發現)。

灸少陰七壯:即少陰經之太溪穴,在內踝後跟骨動脈陷中,七壯即艾炷七個以通陽複脈。

[評按]

本證內服溫藥外用灸法並行不悖,很有好處。陶氏用好酒薑汁半盞內服法也可試用。

293. 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以熱在**,必便血也。

[解說]

少陰病:此病應當脈微細數。

一身手足盡熱:是少陰心經血虛有熱。

熱在**:足心熱由小腸而及於**也。

便血:指小便血,這也是熱傷陰絡之證。

[評按]

過去書多多有寒邪變熱之說,根據實踐,除傷寒陽明汙一方麵由於患者素有內熱,一方麵由於傷了津液,這樣是可能寒化為熱的,至於少陰寒證主要由於陽虛所致,縱有發熱之證,不是陰盛於內,格陽於外,或陰盛於下,格陽於上的假熱,便是開始時期的太陽兼證,而真正陰寒變為陽熱之證,從來沒遇過。可能我的經驗不多,也未可知,希望全國前輩多多指教為盼。

至於治療之法,柯氏所用之黃連阿膠湯最宜,但苦燥之藥應當少用,因為此證多屬於陰虛之熱,如果是真正實熱,絕不可以少陰名之。

294.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者,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

[解說]

但厥無汗:少陰病陽氣衰微,不能溫煦四肢,故手足厥冷,更不能蒸發津液而為汗,故無汗。這是少陰病的正常現象。

而強發之:少陰病除兼太陽發熱證可以溫陽微汗外,決不可強用發汗之法治之。

必動其血:如果強發其汗必然會形成各部出血證,因為汗為血之液,發汗藥多辛溫之品,所以不得其汗必動其血。

下厥上竭:下厥是指陽亡於下的厥證而言,上竭是指陰竭於上的出血而言。

難治:下厥當用熱藥,上竭當用涼藥,相反相妨故為難治。

[評按]

各病的治法都必須根據古人多年來的經驗,有成方者必須結合具體症狀選用成方,有成法者也必須結合具體症狀選用成法,既無成方又無成法者也可以觸類引申以研究新的治法,這樣即便不見效也絕無害處。如果無原則地隨便用藥,鮮有不損人者。本節強發汗之法,正是隨便亂用藥的典型事例,學者應當引以為戒。

295.少陰病,惡寒身蜷而利,手足厥冷者,不治。

[解說]

惡寒:陽氣不足之證。

身蜷而利:陽虛寒甚之證。

手足逆冷:真陽已敗之證。

不治:是因純陰無陽之故。

[評按]

舒馳遠說:此證尚未汗出息高,急投四逆加人參或可不死。我認為年齡體質及發現陰寒證的時間都有關係,在用藥上寧重勿輕,並宜頻頻服之,使脈象逐漸恢複,以防止脈暴出的危險。

296.少陰病,吐利躁煩,四逆者死。

[解說]

吐利:是腸胃寒盛之證。

躁煩:躁係手足躁擾不安,為陽氣欲離,屬腎;煩係心中煩亂不耐嘈雜,為陽氣無依。餘詳本證。

四逆:是手冷過肘,足冷過膝,乃陽亡之證。

[評按]

此係陽虛欲脫之候,故屬死證,但在未死之前仍宜設法挽救,不可坐以待斃。要盡醫者之責任,但必須預先告知病者親屬,以免誤會。

297.少陰病,下利止而頭眩,時時自冒者死。

[解說]

下利止:是陰竭於下,不是陽氣有回複之機。

頭眩:陰竭於下,陽無所附,浮越於上,故頭眩。

時時自冒:冒是神識昏冒,由於陽浮於上,神氣散亂之故。

[評按]

本節之死,是由於陰竭於下,陽脫於上之故。

298.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身蜷,脈不至,不煩而躁者死。

[解說]

四逆:手冷過肘、足冷過膝的陰盛陽亡之證。

惡寒身蜷:是怕冷得厲害,身體蜷縮為一團。

脈不至:由於陰寒過盛,血脈不能暢行四肢,所謂真陽敗絕之證。

不煩而躁:陽盛則煩,陰盛則躁,不煩而躁者,有陰無陽也。

[評按]

本節之死是有陰無陽之故。

299.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解說]

息高:是僅能呼氣而不吸氣之證,乃腎氣下絕,肺氣上脫之故.

[評按]

本節致死之由是腎中生氣已絕的緣故。

300.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複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解說]

脈微細沉:是少陰病之本脈。

但欲臥:是少陰病之本證。但較寐證輕。

汗出不煩:汗出是陽氣外亡,不煩是內無熱象。

自欲吐:是陰寒上逆。

至五六日自利:日期遷延較多,病勢有所發展,故由吐而利。

複煩躁:是加上心中煩亂、手足躁擾不安之證。

不得臥寐:是因煩躁而發展為不能臥、不能睡之證。

[評按]

本證初起及時治療是可以治愈的,但因遷延日久,病勢發展又速,致陰盛陽脫,正不勝邪,雖有良醫也是無可奈何。古人說:“病要早治。”正是指此證而言。

301.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細辛附子湯主之。

[解說]

始得之:是開始發現的少陰病。

反發熱:少陰病開始時本不應該有發熱證,今反有之。

脈沉者:是脈微細而兼沉,不然如何知是少陰病。

[評按]

本病係“寒邪直中少陰之證”,這是從“始得之”三字體會出來的。根據實踐,凡是一開始即發現三陰經之證,除了過食生冷之外,都屬於寒邪直中之證。

再者,本病還應該兼有惡寒和不喜冷性飲食等症,這樣對於本方的用法方不致有誤,否則便屬於少陰熱證,誤用之危亡立至。

302.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裏證,故微發汗也。

[解說]

得之二三日:這是不用細辛而用甘草之關鍵,因為始得者宜於速治,稍久者宜於緩治。

微發汗:表寒輕之證都宜微汗。

無裏證:凡陽虛本是裏證,所謂無裏證者,是說明有比較突出的發熱、惡寒、無汗之表證也。

[評按]

本節之病要和上節之病互相體會方能運用適宜,免致錯誤。

303.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黃連阿膠湯主之。

[解說]

二三日以上:這是從時間上讓人辨別是否陰虛有熱的一種方法。過去我對這句話是不太注意的,往往一見心煩不臥就用此方。有一次我自己患本病很重,自己不能處方,中西藥用了好多,效果均不太大。最後,一個朋友堅持主張服用此方,數劑後,其病完全告愈。過了1年,又患此證,開始即服此藥,2劑毫不見效。我的體質本來較弱,年齡75歲,從來不能服瀉藥,當時脈證如前,所不同者,自己還能考慮。因病難以忍受,放膽服增液承氣,一劑其證霍然而愈。因此認為仲景“以上”二字是防止有虛中夾實之證存在。也從此更認識到辨證和實踐的重要性。

編者按:上述表述是李老用紅筆重新改定的。其原稿亦有參考價值,錄以備考:“過去我對於這一句話很不注意,有時對於‘少陰病’三字也有些忽略,隻是遇到心中煩、不得臥之證,便運用本方治療,服過後效果不夠滿意,有一次是用梔子豉湯取效的,有一次是用增液承氣湯取效的,最後一次用各種藥都沒有效,經過半月多時間,仍用本方才取到效果。因此在‘二三日以上’的一句話上才有所注意。當然我們對於任何病的認識都是從全麵去分析和理解的,但關係不夠顯著的部分,也應該加以體會,不可有所忽視。”

心中煩,不得臥:煩是心中麻煩,最怕一切喧嘩嘈雜的聲音和暖氣,但又不能多吃生冷、不得臥是經常在地上走動不能躺臥, 一躺下便覺心煩更甚.還得馬上起來走動,白天還好,晚間真是盼不到天明,服鎮靜藥隻能在走動最疲乏的時候勉強睡一二小時,一醒就得起來走動,自己不能考慮處方,真有像發神經病的樣子,難受萬分。

[評按]

此證在我的體質,多發於感冒反複數次之後,開始一遇此證便用此方效果不大,經過多日後,再服之,則效果相當滿意。

304.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

[解說]

得之一二日:是病初得之時。

口中和:即口不幹,不苦,不渴,即沒有裏熱證。

背惡寒:是陽虛征,陽虛故惡寒。

當灸之:灸是溫經扶陽的外治法。當灸膈關二穴以除太陽之寒(隔關在太陽經第二行,平第七胸椎棘突F,去脊中三寸,各灸五壯),關元一穴以助元陽之氣(關元在任脈,臍下三寸,可灸百壯)。

附子湯:是溫陽補氣、健脾利水、和肝養血之方。

[評按]

本節應與下節聯合體會方有具體的理解。

305.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

[解說]

身體痛:是陽氣不能正常運行於全身。

手足寒:是陽氣不能行於四肢。

骨節痛:是陽氣不能順利行於關節,致寒濕有所瘀滯。

脈沉:是病在裏的主症之一。

[評按]

本節前三證必須根據脈的浮沉辨清太陽和少陰,才能取到正確的治法。因為這三種症狀是太陽、少陰共有之症,一有差誤,變證是非常危險的。

306.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解說]

下利便膿血:這是沒有裏急後重熱證現象的虛寒滑脫的痢疾,所以叫作少陰證。

[評按]

此證大部分是治療失當,服涼性藥過多,日久不愈所致。一般虛寒絕不會形成大便膿血之症。

307.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解說]

少陰病:這也是虛寒之證。

二三日至四五日:這是隨便舉的日期,並沒有深意。

腹痛:是虛寒證。

小便不利,下利不止:這是因下利不止引起的小便不利。餘曾見一陳姓患者,每日大便六十餘次,小便一點沒有,諸醫用利小便藥毫不見效。餘用真人養髒湯衝赤石脂麵三錢(9克),大便減少,小便自利。

便膿血:這也是沒有裏急後重的滑脫證,當時不能大聲說話,一說話即大便自出。

[評按]

本病之虛寒實熱根據有無滑脫及裏急後重等症而能辨別清楚.小便不利及下利不止二症,治療上比較突出。至於腹痛一症。不淪有無關係不大。

308.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可刺。

[評按]

下利便膿血可刺之證。我的經驗認為都是實證,絕不是虛寒滑脫之證。

柯氏雲:便膿血也有熱人血室刺期門之證.我也經過,確實有效。

常器之雲:可刺足少陰幽門、交信。郭雍說可灸。 (幽門二穴在鳩尾下一寸,巨闕穴兩旁各五分陷中,治瀉利膿血,刺五分,灸五壯;交信二穴在內踝後上二寸,複溜在筋前,交信在筋後,治瀉利赤白,刺四分,留五呼,灸三壯。)以卜二說,我沒有實踐過,不敢隨便說,但灸法適用於虛證,實證絕不相宜。

309.少陰病,吐利,手足逆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

[解說]

吐利:是寒邪侵犯腸胃。

手足逆冷:陽氣不達於四肢的輕證。

煩躁欲死:是陽被陰拒,非陽亡陰絕之證。

吳茱萸湯:溫中散寒,降逆止嘔,補中。

[評按]

本病最重要的症候,就是煩躁一症。特別要從各方麵注意是否為陽亡陰絕之證,因為陽亡陰絕之證不是吳茱萸湯所能治的。

編者按:以上是“李翰卿資料260”中保存的關於《傷寒論·少陰篇》前29節條文的內容。從第303條解說中提及75歲時自己的病案一則”可知該文寫於1965年以後(1965年李老實歲73,然山西地方風俗習慣,論說年齡時多按虛歲計,虛歲較實際年齡大1或2歲)。另據筆者考證,該病案中堅持主張李老服用黃連阿膠湯的”一個朋友”是本院名醫張子琳(1894—1983)大夫。年譜

李翰卿字華軒,又名希縉。

1892年出生於山西省靈丘縣上沙坡村。

幼時在當地私塾讀書並隨舅父張玉璽學醫,其舅父為當地名醫。據雲李15歲時已能單獨開方應診。

年輕時曾在家鄉任國文教員。

1919年被本縣推薦到山西省立醫學傳習所(川至醫專前身)應試,並以第一名的成績被錄取。於該處畢業後曾任舊山西陸軍(傅作義部隊)軍醫、軍醫長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