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吃兔子肉。”
方書檸不是故意讓李珍珠難堪,她確實不吃兔子肉,對兔子的喜愛,讓她不能忍受兔子肉成為餐桌上的一道菜肴。
餐桌上提及最多的是趙家的婚事,什麽賓客,禮堂,喜宴等等,林夫人和督軍夫人親自操辦,據說還請了宋委員。
方書檸雖未發聲,卻一個一個聽著,這個宋委員不就是祝明瑤的幹爹嗎?宋委員若是來了,祝明瑤也會來吧?
“聽說宋委員的幹女兒是祝公董的女兒祝明瑤,祝公董和宋委員都有意和鬱公館拉上關係,把女兒嫁給鬱會長,以鬱公館在法租界的地位,他們會從中得到不少好處。”
“鬱會長娶了祝明瑤,也會從中取利。”
“幸好我們聯合了趙督軍,不至於太過弱勢。”
“哈哈,想在上海站穩腳跟,光靠自己是不夠的。”
“大哥,你上次不是也見了祝明瑤嗎?她長得挺漂亮的,何不使使手腕,把她搞到手?”
林東升嘿嘿笑了起來,林東旭不悅地在他腦袋上打了一下。
“祝明瑤一直盯著鬱尊看,擺明了喜歡他,我可不希望娶回個老婆,心裏還惦念著別的男人。”
林東升被打,縮了一下脖子,還自顧自地笑著,說若大哥不出手,他可要出手了,搞上床的女人,就算心裏裝了別的男人,也跑不掉了。
“我把她弄大肚子,穩穩妥妥地做宋委員的幹女婿。”
林東升的玩笑話,讓方書檸差點把嘴裏的飯噴出來,這小子花花心思還真多,祝明瑤一看就不是單純的女人,想搞到手,可沒那麽容易。
林家的三兄弟性格各異,完全不同,特別老三林東升愛胡說八道,大大咧咧的,林東旭很有大哥的風範,沉穩了一些,隻有林東日很少說話,靜靜的吃飯,目光時不時看向方書檸,帶有幾分審視和琢磨。
“後天就是正日子了,青青就少出門亂跑了。”林顯仁叮囑方書檸。
方書檸乖巧地點點頭,抬眸時,發現李珍珠用力地咬著兔子肉,一副隱忍的表情。
吃過午飯後,林家的男人們陸續離開了,方書檸回了房間,習慣地去了陽台看自己的小兔子,可進了陽台之後,她吃驚地發現兔子籠空了。
小白呢?
方書檸在周圍找了一大圈,也沒看到小白的影子。
這隻兔子對方書檸來說,意義不同,怎麽都不能弄丟了。
“翠兒,翠兒!”方書檸大喊了幾聲。
“來了,小姐。”
翠兒匆匆跑了進來,發現方書檸站在陽台裏時,立刻捂住了嘴巴,一副受到了驚訝的模樣。
方書檸冷然地轉過身,瞪著翠兒。
“我的兔子呢?
翠兒眨巴了一下眼睛,垂下了眼眸。
“這幾天小姐不在,我每天都有喂它的……早上明明還在呢?哎呀……中午的時候,我好像看到鄭媽拿了一隻兔子,白色的,朝廚房去了。”
“廚房?”
方書檸覺得頭皮一陣發麻,二話沒說向廚房奔去,等她到了廚房之後,隻看到了一張兔子皮,鄭媽正在一邊和一個丫頭洗著碗。
方書檸想到中午餐桌上的兔子肉,難道是……這個該死的女人,她怒不可遏地衝上去,一把揪住了鄭媽的衣領子。
“兔子哪裏來的?”
“兔子?”鄭媽愣住了。
“白色的小兔子!快說,不然我殺了你!”
“表小姐給我的,說是……燉了中午吃。”
“李珍珠?”
瞬間的,方書檸的臉白了。
難怪中午李珍珠那麽殷勤給她夾兔子肉,原來餐桌上的兔子是小白,這個女人實在太陰毒了。
一種酸楚,憤怒直湧而上,方書檸一把將鄭媽推了出去。
“大,大小姐?”鄭媽嚇壞了。
方書檸憤恨地回頭看著廚房,直接抄起台麵上的菜刀衝出去了廚房。
“大小姐要殺人了,殺人了!”
整個林家大院呼喊了起來,李珍珠得到信兒之後早就藏起來了,李氏也嚇得不見了影子。
方書檸滿眼的淚水,手裏拿著菜刀,滿林宅找人,嚇得管家趕緊找來了林夫人,不然要出大事了。
聽說是秦青青的兔子被殺了吃肉了,林夫人不以為然。
“不就是隻兔子嗎?大娘馬上讓人給你弄來幾隻。”
“哼!”
蛇鼠一窩,沒一個好人,方書檸扔了菜刀轉過身,跑上了樓。
……
林家大院的倉庫裏,李珍珠探頭朝外看著,李氏已經嚇得渾身發抖,站都站不穩了,她哆嗦了兩下嘴巴,埋怨李珍珠。
“一隻兔子而已,喜歡吃,買一隻好了,幹嘛招惹她?”
“我就是要招惹她,氣死她才好,賤人!”
李珍珠牙關緊咬,秦青青這個賤人,軟弱和單純都是裝出來的,才幾天的時間,就把舅父哄得什麽都聽她的,連三個表兄也替她說話,林家上下,她這個表小姐幾乎成了透明人,還有那個混蛋趙宜正,睡了她之後,便很少見到人了。不知是不是秦青青在背後說了她什麽壞話?
“珍珠,青青怎麽說,都是林家親生的,咱們怎麽鬧,也沒用,不如你跟娘回想下吧,你也老大不小,該找個婆家嫁了。”
“我不!”
李珍珠紅了眼睛,她已經把身子給了趙宜正,沒了清白,怎麽回去找婆家?既然這事已經開始了,就要進行到底,她一定要把趙宜正的心搶過來,讓秦青青雞飛蛋打。
“我讓你爹找了媒人,鄰村的王鐵柱不錯。”
“娘……”
李珍珠氣惱地製止了李氏,猶豫了好一會兒,終於說出了她不能離開林家的事實。
“我,我的身子……已經給趙少爺了。”
“你說什麽?”
女兒的話,把李氏嚇壞了,一個女人的清白,在那個年代是多重要,婆家看重的也是這個,若娶回來的女人不清白了,直接降為妾室,婆家的男人可以另行再娶的。
“珍珠,你怎麽可以?趙少爺要娶你表姐的。”
“我就是不甘心,憑容貌,身材,性格,我哪兒一點比不上那個賤人,即便不能給趙家做妻,做妾我也願意,我才不要回去鄉下,不要嫁給那些鄉巴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