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他笑了,再次答應她,然後獨自離開了。
離開時他的腳步很輕也很快,但一直在深呼吸。這顯出他的不安。他很明確自己也在舍不得她,但絕不能表現出來。希爾娜死時的模樣近在眼前,月神湖也像是盤旋在空中的禿鷲,他告誡自己一旦決定離開就不能停下。
多不舍都不能停下,所以他從未回過頭。
通宵酒館比十年前更破舊了。聽說格溫太太幾年前得病死了,格溫先生重新娶了個年輕姑娘。那姑娘好吃懶作,酒館在她手裏變得髒亂不堪。明夜歌在店門口看見幾個孩童聚在一起玩泥巴,其中一個沒有精神圖騰,因此他多留意了他一下。
這個男孩患有罕見的“小頭症”,腦袋已經長畸型了,五官擁擠成一團,從頭發到靴子都隻能用邋遢來形容。因為醜陋和智力低下,其他男孩不停將濕泥巴抹在他臉上,他也隻有傻嗬嗬地笑。
明夜歌正在那兒打量著,酒館裏有個粗壯的男人扛著一隻木桶走出來,看見髒男孩,他氣不打一處來,一巴掌把他打翻在地,其他男孩則一哄而散。
明夜歌急忙將孩子扶了起來,並且嚴肅地直視著男人。他的氣勢使男人愣住了,放下了酒桶。這時,酒館裏麵罵罵咧咧地走出來一個年輕婦人,手指用力戳著那男人的手臂,扭頭看見明夜歌,她愣了一下,倒笑起來了。
難得一見英俊的男人呢,她心想,“是來喝酒的客人嗎?”
說完,她看見那髒男孩躲在男人身後,伸手就去扯他的頭發,“豬!離開客人遠一點,你都弄髒他了!”
“誰給你這樣的權力來羞辱這個孩子?!”明夜歌擋在男孩前麵。
“誰給的權力?!”男人維護起妻子,“這是在我家吃幹飯的臭小子,越長越像個怪物不說,吃得還多,什麽活也不能做,打他幾下隻會像豬一樣地哼哼!不叫他豬叫他什麽?!”
“他是你的親生兒子?!”
“他是我死鬼老婆收養的孩子,怎麽啦?”
“是格溫太太?”明夜歌吃驚地回頭看看男孩,“格溫太太收養了幾個孩子?”
“謝天謝地,就這麽一個足夠了!是十年前死去的讚恩一家留下的孽種,他老婆懷胎十幾個月才生出來的東西,一年比一年長得像個魔……”
“夠了!讚恩先生是一位勇敢的男人,他的孩子不應該這樣被羞辱!”明夜歌把孩子抱了起來。有一瞬間,他震驚得說不出話來,但他立刻反應過來並大聲宣布:“當初是我把他送到這裏,善心的格溫太太收留了他。如今格溫太太已過世,我不能留下他在這裏受著非人的對待。我要帶他走。”
“開玩笑!你說帶走就帶走?他這些年白吃我們家的糧食怎麽算?!”奸詐的女人在一邊挑唆。
格溫愣了愣,一把抓住明夜歌的手臂,“是啊,錢呢?沒錢你想帶他走?”
正在三人僵持的時候,弗拉沿著山路跑了過來,手裏提著一隻錢袋,“我就猜您會來看看讚恩家的兒子,果然您在這裏!啊,怎麽啦這是?!”
弗拉仗著自己是法官家的保衛小隊長,一把推開格溫,“你怎麽可以如此無禮地對待貝爾法官的貴賓?想吃官司嗎!”
格溫和女人嚇了一跳,頓時退縮到牆邊去了,再不敢囉唆一句。
“這是夫人讓我轉交您的十枚金幣,她實在是擔心您這些年的處境,希望您收下它們改善一下生活。”
明夜歌打開錢袋,從裏麵取出兩枚金幣交到格溫手上,“從此這孩子與你再無瓜葛。”
然後取出三枚金幣送給弗拉,“好好照顧伊芙玲。”
“別、別……這怎麽好意思?!再說,照顧保護好小姐原本就是我的份內事……”弗拉半推半就地收下了金幣,“那您接下來打算去哪兒啊?這孩子,您要怎麽處理?”
“格溫太太為這個孩子取過名字嗎?”明夜歌問那對無良夫婦。
“回、回大人的話,曾經給他取名叫約瑟……”格溫回答。
“約瑟。”明夜歌取出手帕為孩子擦拭肮髒的麵頰,“剩下的五枚金幣,將是他的撫養費,我要好好想想,帶他去一個更合適的地方。”
“其實如果大人若肯把那些金幣給我們,我們一定會好好照顧約瑟。”那年輕女人恬不知恥地說道。
明夜歌看了她一眼,那眼神令她全身發冷。她不再說話了。明夜歌抱著孩子與弗拉一同離開。
“想不到這孩子長成這樣了……”弗拉看著約瑟。自從他去城市裏發展後,早忘了回來看看這個男孩。
“他受了很大的委屈,請別再去議論他的痛苦。”
“好吧,抱歉。”弗拉感到難為情。
“我還要回家去看一看,隻能送您到這裏了。”弗拉在纜車站門口與明夜歌道別,“聽您說的,下次見麵要等六年後了……醫生,說起來也真特別,我這輩子就見了您兩次,每次看您離開,都還挺舍不得的。希望您下次來時,能在銀楓市多住上幾天。”
明夜歌點點頭。
纜車緩緩開動,年輕男人不住朝他揮手。“天神會保佑您的!”男人如舊喊道。
風過山崗,花潮葉浪。夏日之屋,綻放熠熠輝光。畫麵就像是昨天一閃而去。
隻不過十年時光,明夜歌心想,隻不過十年時光。
他懷中抱著可憐的男孩,想起他的遭遇,竟又氣得忍不住瑟瑟發抖。他覺得自己像一隻視野狹隘的井底之蛙,既保護不到眼前,也關懷不到離自己遙遠的那些人。他原本早就想明白了一些道理,如今又在一層層被推翻掉。他有種說不出的沮喪,與對自己的失望。
“對不起。”他向男孩道歉,但孩子像是完全聽不懂。
他將臉埋進男孩的懷中,男孩輕輕撥動著他的黑色長發玩耍。有很輕很輕的聲音,像是一個男人在低聲哽咽,但不會有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