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70年代,隨著環境的惡化以及人口的增多,土地資源的寶貴及重要性為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意識到。為了解除沙塵暴的威脅,各國政府一致認為推行免耕法和少耕法是十分必要的。
免耕法在英國普遍實行,政府十分鼓勵這種做法,那裏一半的玉米栽培都采用了這種方法,而加拿大政府則製定了一項法律,明文規定廢除鏵式犁,以保證實施免耕法;日本、伊朗、菲律賓等國也普遍采用立法的方式來樹立免耕法的權威性。
中國在20世紀80年代後,也逐漸將推廣和采用免(少)耕法定為國家的政策之一。1985年,江蘇省采用免(少)耕法播種小麥950萬畝;黑龍江、河北、北京等北方各地,“苗茬免耕、秸稈全程覆蓋”,免耕法也得到了大力推廣,效果很好。
而在中國西部地區情況更為嚴峻,那裏氣候幹燥,土地貧瘠。專家們認為隻有推廣免(少)耕法,才有利於發展西部的農業,改善西部的環境。
免耕法在世界範圍內得到廣泛運用,人們之所以能想到這種方法,還要從日益肆虐的沙塵暴說起。
1934年,美國西部出現了一場席卷大片國土的沙塵暴。這是一場災難,美國受到了極大的損害,單是卷入大海的土壤,就多達500萬噸。人類目睹了這場災難的危害,不禁發出這樣的疑問:地球能經受得住多少次這樣的災難呢?
雖然已經過了很多年,但人們依然記得,美國西部大開發是依靠來自各地的移民進行的。整個19~20世紀初期,大量來自歐洲的移民來到美國西部,這裏肥沃的土地給了他們無限的希望。他們勤懇地勞作,開發耕種,逐漸有所收獲,最終成了農場主。由於科學技術的進步,農業實現了現代化,人們利用機械對土地進行反複耕作。但是,1934年的沙塵暴使一些有遠見的農業研究部門和生產者開始認識到,這種用機械多次反複耕作的方式不利於水土保持,弊大於利。
為了防治沙塵暴,有些人重新提出了原始的農業耕作方式:播種時,並不翻整前一茬作物的耕地,而且直接開一條窄窄的溝或挖一個穴,撒下種子就可以了。這樣的耕種方法照樣可以出新苗長莊稼,並且由於耕地的表層翻動少,也就少受破壞,從而能保護土地資源,減少水土流失。這種方法對於有坡度的耕地更為必要,它能促進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動,增進土壤的團粒結構,有利於土壤中水分的滲透和貯存,也能防止水土流失。
重新提出這種原始方法的人是美國的一位農業生產者,名叫哈利·楊。他仔細分析了這種原始的耕作方法之後,受到了很大啟示,並且在實踐中證實了免耕法的益處。
20世紀60年代初期,哈利·楊就開始做實驗,他在自己的4.25畝的土地上,開溝直播種子而不翻耕土地。這一耕作方法經過實踐檢驗,終於獲得了成功,並且從此出現了一個專業名詞:免耕法。
許多人認為免耕法是簡單的複古現象,是時代的倒退,是對現代化的摒棄。並且,這種方法並不適用於所有的農作物,有一定的弊端。但在讚同免耕法的人看來,這是原始農業耕作方式在新條件下的合理運用,是對傳統的揚棄性繼承,適應了時代發展的潮流,是農業耕作的一種進步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