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喪偶”的謊言,就騙得婚介登記;把戶口簿上的“已婚”改為“未婚”,就得以在多家婚介所“覓知音”。這些騙子到婚介所不是找伴侶,而是尋“獵物”。
“婚托”演戲
王先生,30歲,苦於找不到意中人,把希望寄托於婚介公司。在一家名為“佳緣”的婚介所登記後,第二天被安排與一位吳小姐見麵。這位吳小姐自稱是某公司的白領,王先生也對她感覺不錯。可惜他們隻談了十來分鍾,吳小姐就推脫有事走了。
又過了半個月,王先生同一位在司法機關工作的朋友聊天,才意外的知道了真相。原來這個“佳緣”婚介所是一個“婚托” 婚介所,已被司法機關查處。“佳緣”婚介所是41歲的河南女子劉娟開的。半年前,劉娟初來找工作,經人指點,以每月支付400元“掛靠費”方式,從一家名為“愛夢”的公司弄到營業執照複印件、委托書和私刻的公章,打出“佳緣婚介信息站”的旗號開鄭。她以“楊老師”名義打理的、設在市中心區的“婚介所”,既沒有工商營業執照,也拿不出民政部門的批文,卻在短短4個月內大做廣告,吸引400多名男女前來報名,一時門庭若市,騙得應征者3萬多元錢。
據司法機關調查,劉娟賺錢的方法主要是依靠“婚托”。她的手下有多名“婚托”,“常客”則是一男一女兩員幹將。男的是50歲下崗人員鞏某,因其身高一米八十,“賣相”不錯,且因同時受雇於別的婚介所,有“婚托”經驗,故很得劉娟賞識。女“婚托”為40歲無業人員黃某,她被劉娟相中,是因為到“心語”來的次數多,花錢不少卻找不到意中人,曾發過牢騷。這兩個“婚托”每天“上班”,“身份”卻不同,有時一天中能變化出多種“職業”,經理、廠長、會計、文員,以各種角色與應征者周旋。劉娟對他們的要求隻有一個:隻見一次麵,以後就永遠甩掉對方,更不能透露自己的真實身份。據這兩個“婚托”向檢察機關交待,在劉娟雇傭他們的3個月中,每人分別同100多名異性應征者見過麵,每次見麵後,從劉娟處領取提成10至20元。
劉娟在上海婚介市場“淘金”,害苦了一批企望通過婚介所尋偶的男女。他們每次要付80元約見費,但往往談不到10分鍾就“拜拜”了。最倒黴的要算來自郊區某鎮的汪小姐,她在“佳緣”遇上心懷鬼胎的“婚托”陳某,被其“海外經商”的謊言所騙,“借”去一萬元後渺無蹤影。
“家庭婚騙所”
夫妻二人開婚姻介紹所,女方做老板,將自己的丈夫介紹給來擇偶的人,並騙取錢財。
一對夫婦來到大慶市,本打算來市裏淘金,沒想到因為二人既無文憑,又無一技之長,日子一直過得很清貧。二人就琢磨其他賺錢的門路。於是夫妻二人決定開一家婚姻介紹所,由妻子鄭琪做老板,丈夫翟江當婚托,騙取錢財。婚姻介紹所很快就開鄭了,但一直沒有什麽生意。一天,一位孫女士來到婚姻介紹所擇偶。看客人穿戴講究,鄭琪立即滿口答應保證給她找個好對象,隨後便把自己的丈夫以假名假姓介紹給孫女士。看過對象後,孫女士表示可以交往,翟江當然也十分“滿意”對方。
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翟江看似的“老實”、“本分”打動了孫女士,二人關係逐漸密切。以後的一段時間內,翟江以做生意等理由,先後向孫女士借錢,已視他為自己人的孫女士毫不介意地慷慨解囊,不久,1萬多元的現金就進了翟江的腰包。之後,翟江立即從孫女士麵前消失,無論孫女士怎麽想盡一切辦法都找不到她“男朋友”的影子。
想出這種荒唐辦法的不止翟江夫婦,周某也嚐試了一次“放飛鴿”。
何謂“放飛鴿”?這是一些地方對一種婚騙手段的叫法,即以婚姻為手段騙錢後逃生。因為“鴿子”歸巢的本領是極高的,生人家即使喂養幾日半月,一有機會,它還是會準確無誤的飛回舊巢。
可笑的是,也有機關算盡,放飛的鴿子不回舊巢的。
周某與妻子結婚7年,婚後因與其妻好吃懶做,家中積蓄花光。為謀生計,周某想出餿主意,讓其妻到外麵以“談戀愛”為名騙取錢財,這正合其妻的意思,於是便在媒人的引領下開始了騙婚的勾當。結果未到半個月,她就一去不複返。經過多方打聽,周某的姐姐才得知其妻住在某鎮崔某家,便前往崔家找她。
原來,周妻騙到崔家後,見其家境較好,竟樂不思蜀,欲與崔某白頭到老。當周某姐姐說明來意,崔某也不再阻攔,隻要求退回他買“妻”所花的1500元。周某姐姐隻好借錢交與崔某,將其弟媳帶走。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一個要自己的妻子外出“談戀愛”,而另一個竟也樂不思蜀。除了思想的問題,許多人法製觀念的薄弱,特別是對婚姻法的認知,也可見一斑。一些大款自不必說,在偏遠地區、受教育程度低的地區,一些人要麽出於無知,要麽就視若兒戲。婚姻法作為我國一部最早、最重要的部門法之一,曾經視為廣大群眾翻身作主的標誌,目前是有必要使全體公民進一步受教育了。
“玫瑰陷阱”知多少
不少人滿懷夢想到社會上尋覓自己的另一半,卻掉進了“玫瑰陷阱”。
“陷阱”多種多樣。在某些隻求規模效益,不顧質量的婚姻介紹所的操作下,有的婚介聯誼已變成了可買票隨便進入的社會性場所,聚來的非會員者能將近一半。在一次活動中,一小姐向一先生借手機打,該先生當然慷慨出借,但此小姐竟一去不返,先生找到主辦活動的婚介所,卻被告知小姐非本所會員,無法找尋。還有一位先生更慘,他在活動中對一“清純少女”一見鍾情,立刻送禮物、請吃飯,發動戀愛攻勢,當上千元錢流水般的花去後,才發現此女子是位已有男友的離婚女子。他說,他倒並非不能接受離婚女子,但總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聯誼活動“變味”,當然是為了賺錢。舉辦一場活動,租場地一般要花250元。買票進場的人越多,錢當然就賺得越多;再則也可製造虛假人氣,提高婚介所的知名度。對有心交“朋友”的人來說,參加聯誼活動,一定要參加“非會員不得入內”的,這樣進場人員的姓名、年齡、工作單位、學曆高低、電話、住址、婚姻狀況等,都有表可查。
還有類陷阱是刊登虛假廣告。日前一讀者到報社反映,他在報上征婚廣告“最新資料”欄中,看中了一女子,便到該婚介所去查詢,發現此女子在一年前就已登記在冊,哪裏還是“最新”?有的則不如實刊登征婚廣告,如將“離異”,改成“未婚”,而且長相均“男帥女靚”。一先生在“最新資料”欄中看中一空姐,到婚介所提出要與此空姐見麵,但被告知,空姐飛到外市去了,無法見麵。他不能不懷疑,廣告上的“空姐”是“空”的。
有的婚介所的“資料”其實就是誘餌,“看資料”是要交費的。有一中年女子看中一“軍級幹部”,交費後得到此人電話,但回來和此人通過一次電話後,就再沒回音。後來她了解到,有不少中年女子和那位“軍級幹部”通過電話了。因此她不由得懷疑,表上的“軍級幹部”是專為該婚介所釣“谘詢介紹費”的,其實並無此人。
傳統的征婚方式,是應征者看了報上的征婚廣告後,有中意的,就寫信給婚介所,由婚介所集中起來轉給征婚人,但現在有的婚介所卻公開申明:“寫應征信無效!”“有意者”一定要“去婚介所谘詢”。此舉之意當然是,想應征一定要到婚介所交錢才可。美好的紅娘事業,就這樣被一些唯利是圖者變成了“玫瑰陷阱”。
詐婚騙財
除了這種“騙子紅娘” 婚介所之外,婚介市場上還有專為騙財的“偽征婚者”,甚至有些家中已有妻兒。
錢某有妻子兒女,到婚姻介紹所登記卻稱自己“未婚”。他把印有“未婚”字樣的字條,貼在戶口簿“婚姻狀況”一欄裏,用以遮蓋原來的內容,然後拿去複印,再用複印件到婚介所登記。這種並不高明的手段居然騙過了多家婚姻介紹所,使他尋覓到數位女士實施騙術。這中間有位蘇姓女子,通過婚介所與錢某相識,被錢某自詡的“股票分析師”頭銜所迷惑,委托其代炒股票,結果被騙去十幾萬元。今年3月,蘇女士突然發現自己賬戶裏股票、存款都不翼而飛,大驚失色,卻已找不到錢某的蹤影,遂向公安機關報案。直到錢某落入法網,蘇女士才知道一直與她“談戀愛”的錢某並非單身,而她也不是第一個受害者。
從司法部門的資料來看,到婚姻介紹所以“找對象”為名,行詐婚騙錢之實的案件不少。與上述錢某案件相似的,柳明詐婚騙錢案即是一例。
廣州市公安局某分局刑偵隊接到劉亞鵑女士報案,稱她放在家中的手機被盜。警方經過對案發現場勘察和多方偵查發現,劉女士通過本市某婚姻介紹所認識的男友柳明有重大作案嫌疑。
案發後,柳明就不見了蹤影。由於柳明是外地人,在廣州居無定所,查找非常困難。刑警們從婚介所了解到,柳明曾自稱“喪偶”,要求登記征婚,婚介所為他與劉女士牽了線。不過,婚介所也不知道柳明在廣州的住址,僅有他登記時留下的遠在河南鄭州的地址。偵查員在鄭州公安機關的協助下,發現柳明不僅妻子依然健在,還有一個20歲出頭的女兒在廣州打工。抓住這條線索,偵查員終於找到柳明在廣州的暫住地,擒獲了這個騙子。
警方查實,柳明與許女士“交朋友”不到一個月,就騙取了許女士700多元,分手前偷走了許女士兒子的手機。警方還了解到,柳明在此之前也以自己“喪偶”的謊言騙了一位女子7400元。
餘力,男,青海省農民。曾被判過刑, 被原單位開除,後與妻子盧潔到上海謀生。到上海後,餘力在某科技貿易公司謀得一職,二人生活清貧。
1998年10月的一個晚上,在他們租住的簡陋的民房內,餘力興致勃勃地看一個電視紅娘節目,忽然,他想起了他在家鄉的第一個女友。他曾在那個女友身上騙得3萬元,之後逃到北京躲藏了一陣,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他驚喜的發現這是一個不錯的賺錢點子。餘力與妻子盧潔商量,沒想盧潔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並告訴他:“這個家我也有份,什麽時候需要幫助,告訴我一聲。”在妻子的“大力支持”下,餘力開始了大肆行騙:
第一個女人
第一個目標,餘力選中了征婚節目中一名名叫侯佳的公司職員。他給侯佳打電話,十分殷勤地說:“我叫杜鵬。我在電視上看到了你,感覺特別好,不像別的女孩,不圖錢,而且你特別真誠。我可以約你見個麵嗎?”
“聽口音你不是本地人,對不起,我不想找外地人。”
“我是複旦畢業留校的,有上海戶口。我本來是在大學教書的,可當老師太辛苦,所以我就跳出來搞公司了。現在戶口仍在學校。”
聽了這番解釋,侯佳有些心動,於是答應他在某餐廳門前見麵。
第一次見麵後,兩人沒有任何聯係。一個月後的一天,餘力突然收到了侯佳的傳呼。於是,兩人約定老地方見麵。
餘力端來兩杯紅茶,討好地問:“為什麽你這麽久也不打個電話?我還以為自己沒有希望了呢。”
侯佳不好意思地笑笑說:“我收到很多應征者的來信,也和一些人見麵談了談,但總的說,還是與你在一起感覺好,所以就又跟你聯係了。” 這天之後,餘力心裏別提有多高興了。於是,兩個人的見麵次數多起來,他也開始用話試探侯佳,看看她到底有沒有錢。
很巧,一次極其平常的午餐後,侯佳在杜買單時看到了他的手機交費卡。她便好奇地問:“這是信用卡嗎?”
餘力眼珠一轉,順口說:“是啊。”
“這上麵有多少錢?”
“不多,大概30萬吧。”
餘力沿著自己早已想好的思路換了話題:“我們單位就要分房了,在豐台區,離這比較遠,我想今年買輛車。”
“好哇。” 侯佳的眼睛有點發亮。
“好是好,可是我眼睛不好,恐怕開不了車;你有本事,將來買了車你開,隻要能接送我上下班就行。”
“沒問題。”
餘力看時候差不多了,就直截了當地說:“實話告訴你,我看上一輛日本產的尼桑牌陽光轎車,別提多漂亮了。這車需要30多萬,你剛才也看到的,可我目前還差幾萬,如果你能幫我一下……”
沒等他說完,侯佳心領神會地說:“多了沒有,我隻有兩萬,你用就先拿去。”
“兩萬也行。不夠的,我再跟朋友去借。”
侯佳給餘力拿來了整整兩萬元,並讓他去取信用卡上的30萬。杜說現在錢取不出來,便先叫她一道去吃了午飯,然後帶她回了公司。杜說把錢放在我的抽屜裏比較保險,等改天取了那30萬,再去買車。劉珍答應了。
幾天以後,侯佳打電話約杜去取錢買車,可杜遲遲找借口不去。跟他要那兩萬塊錢,杜又說家鄉受災,寄回家了。再往後,餘力讓盧潔給她回電說:餘被人打傷了,正在住院治療。此時的侯佳簡直是欲哭無淚,隻好請盧潔代她轉告餘,那錢是借的,請他盡快還給我。
第二個女人
第一次得手後,餘力很快發現了下一個目標:郭藍,女,35歲,醫生。
當天夜裏,餘力鋪開信紙迫不及待地給郭藍寫了一封熱情洋溢的應征信。
兩天過後,餘力收到了郭藍的傳呼。電話裏,兩人約定見麵。他們在街心花園坐下來,彼此詳細了解了一下具體情況。
“我已經35歲,一次短暫的婚姻給我帶來了很大的痛苦。現在,我沒有更多的要求,我想找一個對我好的人,養一個孩子,踏踏實實地過日子。” 郭藍是個老實人,她隻想盡快成個家,這對年邁耳聾的母親也是個安慰。
餘力遲疑了一會兒,若有所思地說:“我也35歲,是浙江寧波人,先是在寧波大學念了個大專,後來到複旦大學讀的本科,現在在上海電視台工作,是個工程師。我在上海沒家,所以想找位上海姑娘。”
餘力在最短的時間內取得了郭藍的信任,並在相識一周後住進了郭藍家。一切都在餘力的意料之中,郭藍不僅心地善良,而且十分能幹,她把家裏收拾得幹幹淨淨、井井有條。
餘力在郭藍家住了近3個月。漸漸地,他失望了,他要尋找新的“對象”。因為,郭藍家裏除了有一位同她一樣待人和氣的老母親,什麽也沒有。
第三個女人
沒多久,餘力從報紙上又看到了一則合意的征婚啟事,便按報紙上的電話打了一個傳呼。沒過多久,對方就有了回應。
餘力穿著一件黑色仿皮外衣,提著黑色大哥大包,來到某飯店門前,他左右看了看,發現離自己不遠的街對麵正站著位漂亮女士,餘力毫不猶豫地走過去。
於是,兩個人在一個桌子旁坐了下來。那位漂亮女士曹芳執意自己去買兩杯咖啡,餘力沒有堅決反對。
“餘先生,我想開門見山地問一下,您在哪兒工作?”
“現在在上海電視台。89年大學畢業以後,我談了一個女朋友,當時我們的感情很好,很多同事都知道我們的事。後來,她說想去美國發展,還說她先去,然後再把我辦過去。周圍的人都勸我別答應,都說她會一去不複返。但是我想了很久,還是同意了,我相信她是不會變心的。可是她走了以後什麽音訊也沒有。又過了將近一年,她寄來了一張結婚照,一個字也沒寫。”
曹芳滿懷同情地望著這個不幸的男人,不知該說什麽好。隻聽餘又說道:“我覺得在原來的單位太沒麵子了,就向領導提出辭職,盡管領導認為我幹得不錯,這樣走有些可惜,但他沒有留下我。於是我就帶著正在研製的項目到了上海,我的運氣很好,沒多久就進了電視台,一直挺受主任重視……”說著,餘力偷眼看了看曹小姐,她已經聽得入神了。
餘力已經極少來郭藍家住,隻是偶爾打個電話問候一下。而他的借口永遠是工作太忙。同時,餘與曹的交往日益頻繁,他們不僅一起逛商店、公園,還買了菜到曹家生火煮飯。一來二去,餘就成了曹芳的坐上常客,曹也越發喜歡這個能說會道的男人,還時不時地留他過夜。
一天晚上,曹芳問:“我們認識有一個月了,能做的也都做了,我想,你應該帶我去你家看看。”
餘力的心咯噔一下:家?難道讓她去……不行。他在腦海中迅速搜索著可能被稱為“家”的地方。——對了,郭藍!
他調整了一下語氣,輕聲答道:“好吧。不過你要裝做是我的同事;否則,萬一咱們倆不成,家裏人會不高興的。”
“嗯,我答應你。”曹很痛快地答應了。
1997年1月18日下午,餘力一路都在提醒曹芳千萬不要說露了,一定要說是自己的同事,直到她顯出了不耐煩、甚至有些生氣了才閉嘴。
餘力很自然地敲了敲郭家的門。正巧郭藍出去了,她的母親一看是多日不見的餘力,便二活沒說地把他們迎進了屋。餘力拉過老太太說:“媽,這是我的同事曹芳,她來家坐坐。”
郭藍的母親本來就耳聾,這一忙活,隻聽清“同事”二字,因為有客人在,也沒好意思多問什麽,獨自去給他們倒水了。
餘力一麵帶著曹芳四處看,一麵說:“如果咱倆結婚,這兒就是咱們的家。”
曹點點頭說:“三居室,房子麵積還可以,就是太舊了,結婚用的話,需要裝修一下。”
餘連連說:“是。”
不到半個小時,餘力借口他們還有別的事去辦,便告辭了。此後,曹芳再沒去過郭藍家。
第二天早上,曹芳讓餘陪她去銀行取錢。餘力靈機一動,立刻說:“昨晚我估算了一下,裝修那間房子要6萬元,可我目前隻有4萬,你能不能先借我2萬?過幾天我發了獎金就還你。”
曹芳想了想:他人不錯,我上海也沒家,既然他有意娶我,不妨先借給他,反正他說要還的,況且他家我也去過,跑了和尚跑不了廟。
就這樣,餘力順利地得到了2萬元人民幣。
又過了半個多月,曹芳三番五次向杜要錢,餘不是說沒錢,就是對她避而不見。曹芳隱隱感到事情有點不對勁兒,便在春節後到“餘”家要錢。
一聽清這個女人的來意,郭藍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這時,餘指著王太太說:“不信你問她,那天餘力叫她‘媽’,她還答應呢!”老太太急忙擺手,說隻記得這個姑娘有些眼熟,是餘力帶來的同事,至於當時他們還說些什麽,她一點也沒聽見。曹芳看出在這多呆也於事無補,便扔了一句:“餘力是個大騙子,你和他合夥騙人!”就氣急敗壞地走了。
李一走,郭藍就找到餘力,質問他這一切到底是怎麽回事。杜裝出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無可奈何地說:“曹芳是我的同事,我跟她借了兩萬塊錢,本來答應馬上還她,可目前我沒那麽多錢。”對於曹芳所說的女朋友,他一口否認。郭藍也不知道他講的是不是真的,隻好警告他不許再往她家帶任何人。
從郭家出來的曹芳很快就意識到了餘力的話裏有問題,為了追回那2萬塊錢,她隨即向公安局報了案。
一天早晨,餘力剛到他所在的某科技貿易公司上班,就被總經理叫到了辦公室。等在那兒的是曹芳和幾名民警,他們問曹:“是他嗎?”曹說:“是。”他們便帶走了餘力。
當晚,公司經理到派出所替杜交了25000元現金,把他保釋出來了。
第四個女人
從派出所出來後不久,餘力舊習複發,他又一次捧起了報紙中征婚一欄,仔細琢磨了半天。這次,餘力拔通了一位名叫劉珍的征婚女性的電話。——劉珍是某科研單位幹部,現年35歲。
他們第一次約在某大學門口見麵,坐在高等學府的校園裏,餘力開始講述自己的基本情況:“我叫杜明,在一科技貿易公司當副經理。我有雙學曆,目前正從事研究工作,有一定的經濟基礎……”自此,兩人開始正式“談朋友”。
某天夜裏1點多,餘力找到劉珍的住處,當晚便沒有離開。第二天一早,餘的呼機響了,他說是單位呼他,因為一台價值10萬元的機器被別人弄壞了,他需要馬上趕回去。
餘力分三次從劉珍手裏騙走8.4萬元。劉珍既不見他有成婚的意思,也沒發現他開口說還錢的事,便有點不踏實。她平靜地回想起這些日子以來的種種怪異:自己的單放機被他拿走了,錄音機也被他拿走了,還有那些現金……前前後後連起來一想,劉珍果斷地決定去派出所報案。至此, 大騙子餘力終於被繩之以法。
如果婚介所能夠認真核實征婚者的婚姻狀況,也許以上這些詐婚騙錢案不會發生。婚姻介紹所在這方麵確有漏洞。
已婚者怎麽會堂而皇之地在婚介所登記?婚介所難道不需核實征婚者的婚姻狀況?對於已經發生的詐婚騙財案件,他們有沒有采取“亡羊補牢”措施?婚姻介紹所對於征婚登記的把關過於粗心大意,對於詐婚騙錢案的屢屢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在前述案件中柳明登記的婚介所,工作人員回憶了當時的情況:
柳明拿著河南鄭州的身份證前來登記征婚。因為他是外來人口,卻能夠說一口流利的粵語,我們就問他,你怎麽會說粵語。他說,他的父母原是廣東人,而他本人也在廣州生活過,目前,戶口雖不在廣州,但他在廣州做生意。對於自己的婚姻,他說“喪偶”。我們要他出示證明,他表示,戶口簿留在鄭州沒帶出來,下次一定補,希望先給他介紹一位女士談起來。沒有婚姻證明怎麽能讓他登記呢?對於這個問題,工作人員說:“我們想,一般人不會隨便說自己‘喪偶’,那是‘觸黴頭’的事。再看他老實相,人也蠻勤快,主動幫我們修過廁所,大概不會假。”據工作人員說,總共給柳明介紹了兩位女士,柳明後來還要求介紹第三位,婚介所沒同意。許女士是第一個給他介紹的。一個想當然,就讓騙子的陰謀得逞,使無數信賴婚姻介紹所,真心想通過婚介尋覓良緣的人步入騙局。
大凡騙子都會以假象騙人,這家婚姻介紹所的工作人員在登記手續不全的情況下,就匆忙給人做紅娘,他們自認為是“一次失誤”。
婚姻管理部門和有關專家明確表示,登記征婚應有嚴格的規定,有無配偶應當是第一條要弄清楚的,其他如住址、職業、收入、文化程度等也應該如實登記。證件不齊或發現有偽造痕跡的,應當拒絕登記,必要時,應向有關部門報告。任何婚姻介紹所都不能僅為多創利,隻管收錢,不嚴格把關,決不能因為婚介機構把關不嚴,而給居心不良者以可乘之機。
除此以外,有專家建議,主管部門可以定期或不定期,例如說每年一次,把各婚介機構所發現的有劣跡者列入“不良分子名單”,發到每家婚介所。這就如同銀行對用戶所列的“信用記錄”,每家婚介所都有了這樣的名單,就可以有效識別婚介市場中“披著羊皮的狼”。
針對目前征婚登記時常有人用假證件的情況,專家指出,婚介所工作人員應該學會辨別證件的真偽。特別是對於表明“婚姻狀況”的證件,可以采用請警署出具“戶籍證明”的辦法,因為一般來說,“戶籍證明”被偽造的可能性很小。
詐婚騙錢的犯罪分子屢屢得逞,同一些女士缺少自我保護意識有關。
從目前已經公開的案例看,犯罪分子利用征婚騙財騙色之所以屢屢得逞,一是借助了受害者對婚介所的信任,後者認為由“職業紅娘”把關,心理上就少了一道防線;二是他們利用了一些女士貪圖小利、輕信謊言的弱點。
以上述第二個案件中的許女士來說,她從婚介所工作人員口中得到的印象是:柳明原是廣州人,後移居鄭州。“喪偶”,人蠻“老實”,來廣州接一個工程,收入不錯。這樣,她的思想警惕完全放鬆了。據許女士說:“我們相識後,柳明總說他是包工程的,收入很多,怎麽怎麽有錢,要在廣州買房子,還三次帶我去看房子,征求我的意見。再看他蠻勤快的,會做家務事,就讓他住到我家裏了。”
思想上放鬆了警惕以後,對騙子言聽計從,許女士做出了令很多人到現在還“看不懂”的事。柳明8月初由婚介所牽線與許女士相識,不到半個月就住進了許女士的家中。同居的幾天中,常常是許女士的兒子早上第一個離家上班,許女士其次,柳明最後出門“上班”。相識這麽短的時間,許女士就為柳明盜竊作案“大開方便之門”,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有專家指出,騙子在婚介市場上騙財騙色,利用的就是女子被騙獻身後,感情上產生依戀性,很難拒絕騙子“借錢”或其它同錢財有關的要求。上述一個案子中的蘇女士,就是將所有股票交易事項全部委托給錢某,以致“血本無歸”。當然,錢某在這過程中也耍了許多花招,比如假裝對蘇女士很關心,也花一點小錢,給蘇女士到商店買衣服等等。但如果蘇女士早一點關心自己的帳戶和交易動態,也決不致於到頭來弄到追悔莫及。
專家特別提醒,女子應當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在與征婚對象交往時,尤其是在對對方了解不深的情況下,不要輕易出手給錢給物,更不應草率讓對方住到自己家裏。
吳芳,28歲,因丈夫養“小蜜”而與丈夫分居。為了報複花心的丈夫,她承包了一家門市,做起百貨生意來,一年下來,居然有了10多萬存款,但她卻在情感上極為空虛。吳芳為單身的女友小敏登了一則征婚廣告。
征婚啟示刊登幾天後,一位自稱叫賈偉的男子打來電話與吳芳取得了聯係:“我是XX公安 分局刑警,現年26歲,曾有一段不幸婚史......家庭條件好,有一樓一底的6間房產......”。吳芳如實把對方的年齡特征告訴了小敏,小敏因其年齡比自己小而拒絕。吳芳 卻偏偏對這位還未謀麵的“警察”產生了好感,並取代小敏與對方取得了聯係。
3天後,他們在公園見了麵,談得比較投機。為了取信,賈偉向她出示了一個有些破損 的公安局工作證件,這樣吳芳對他的警察身份深信不疑了,第4次見麵時倆人就發生了性關係。
此後不久,賈偉來到吳芳經營的門市上,以買房子和辦案需要為由,借走了2000元錢,此後又隨時向她借錢。後來,賈偉又以辦案不方便為由,讓吳芳給他買了一部手機。
不久,賈偉因另一案子被派出所抓獲,在審理過程中,辦案民警發現賈偉對吳芳有詐騙行為 ,因而案發,癡情的吳芳這才發現上當受騙。
“職業未婚妻”
離異多年的趙先生,終於在子女的勸說下鼓足勇氣走進了心橋婚姻介紹所。在心橋婚姻介紹所的安排下,他與一位名叫沈枚離異女子相遇。既然兩人都是帶著曾經有過相同婚姻經曆而來,那麽他們之間剩下的隻有相互的理解和溝通了。
可趙先生哪裏知道,他自己早已成為沈枚所要搜尋的“獵物”。聽著沈枚講述其婚姻中的種種不幸,趙先生的內心漸漸被她的“真誠”所打動。他陪她逛街、吃飯,為她購物,這一切都已經成為趙先生一天中惟一的樂趣。一天,趙先生還特意帶著她來到洪都西服商店花1700元為她定做了一套西裝。每當夜幕將臨,沈枚就依依不舍道別。這更使趙先生覺得,她是個“本份人”。很快,用於婚禮的一萬元進了沈枚的腰包。眼見“十一”喜慶的日子就在眼前,可趙先生千呼萬喚怎麽也找不到這個“未婚妻”的下落了。
沒過幾天,在另一家的婚介所裏登記的江先生,也遭遇到與趙先生幾乎相同的窘境。原定於10月10日喜結良緣的他,不但“未婚妻”不見了,就連自己和女兒的手機也一同不見了,甚至自己存放在家中衣櫃裏的部分現金和裘皮大衣也被這個“未婚妻”一起卷走了。
原來,沈枚的離婚竟是假的。今年42歲的沈枚,雖然從外表看來的確算不上漂亮。但是,當初在單位她憑著自己的一股子天生聰明勁,很快就被放到了單位裏一個比較重要的崗位上。當時她剛滿30歲。
1988年的一天,當她手裏拿著化驗單走出醫院時,她的心裏就甭提有多高興,她懷孕了。10個月後,她順利地生下了一個健康可愛的女兒,丈夫興奮得有些語無倫次了,可凡事都非常好強的她,一心想要一個兒子。第二年她終於懷上了第二胎。為了能夠逃避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而免於受到處罰,她挺著微微鼓起的肚子,懷裏抱著剛滿一歲的小女兒,和丈夫來到辦事處辦理了離婚手續。但她與前夫仍舊過著和從前一樣的“夫妻生活”。
不久,沈枚在公司的經濟問題暴露了出來,6年的刑罰擊碎了她的天倫之樂。
刑滿後,沈枚向“丈夫”提出要到市裏找工作,並向他保證孩子們的生活一定能照顧好,做“丈夫”的也就沒有阻攔。
一個多月後,當她手裏真的攥著一疊1000元錢並把它交到“丈夫”手裏時,見她經常為這個“家”早出晚歸,還把身邊的兩個孩子照料得很好,做“丈夫”的也就沒再過問她的工作。
一年來,沈枚帶著六年前的離婚手續曾經先後到市裏的十幾家婚姻介紹所,專門來此搜尋前來征婚的男人,而且年齡多在40至50歲。直至她被抓獲為止,已經有20餘位先生被騙,而據沈枚講,這些人中最少的要騙2000元,有時一個星期的5天裏,她在白天曾經一天陪一個“未婚夫”,而每到晚上她都要趕回門頭溝的“家”,照顧她的兩個孩子和前夫。她所騙來的婚禮錢已經全部用來翻修自家的房屋並滿足個人揮霍。
類似的案件還有:已為人妻、為人母的宋永俠借他的離婚證,以談戀愛再婚為名,騙取他人財物。宋永俠今年46歲,是農安縣城郊鄉二家子村農民,去年9月,她偶然間得知徐某孤身一人,且家中有錢,便產生了詐騙的念頭。她以租房為由來到徐家,當徐談到老伴已去世時,宋便主動向徐求婚,並拿出事先借來的離婚證,騙取徐的信任,當晚便住在徐家。次日,徐在銀行取出8000元錢,二人來到長春,徐為宋購買了金戒指、金耳環、衣服等物,共花去3000餘元,剩餘的錢放在了宋的兜裏。宋見錢物已經到手,謊稱要帶徐回家見自己的父母,讓徐去理發。在徐理發時,宋攜帶騙取的錢物打車回到農安。
今年3月23日,宋被公安機關抓獲。
“愛情騙子”騙了誰?
41歲的衛某是北京市宣武區的無業人員,相貌平平,氣質風度一般,而且已經有妻子孩子。翻開他的檔案,更是劣跡斑斑:他原是名售貨員,1986年因貪汙公款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93年減刑釋放後,到一家公司工作,1995年又因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可是就在1999年8月至今年5月間,已經“二進宮”的衛某搖身一變,成了“國家海關總署走私犯罪偵查局”的“處長”,並且大模大樣地走進某婚姻介紹所,騙取了3位年輕姑娘的愛情和錢財。
與衛某相比,受騙的3位姑娘個個光彩照人。26歲的吳園是某外企公司的業務代表,身高1.7米,容貌靚麗,氣質高雅。在婚姻介紹所的登記表上,她填寫的求偶條件是:“大5至10歲,身高1.8米以上,事業有成,有愛心。”這個喜歡開車、喜歡小動物的姑娘被衛某騙走了12.5萬元,還差一點和衛某領了結婚證。就在衛某罪行敗露被公安機關拘留的時候,吳園還被蒙在鼓裏。她興衝衝地騰出自己家的一套房子,精心裝修布置,正準備做新娘呢。
29歲的王雲也是個高個子漂亮姑娘,她心中的白馬王子是“經濟基礎好,有素質,身高1.75米以上,40歲以內的男士”。可是萬萬沒想到,畢業於南方某重點大學、在一家大公司工作的她竟也成了衛某的“獵物”,衛某從她那裏騙走了7000元錢,她委托衛某代銷的14張狐狸皮也不見了蹤影。在醫院當護士的林琳似乎幸運一些,她是通過婚姻介紹所的一位朋友與衛某相識的。衛某從她姐姐那裏騙去了5000元錢,給她留下12張永遠無法兌付的高額“存單”。正是這些“存單”讓衛某露出了馬腳,林琳成了第一個識破騙局的姑娘。
在婚姻介紹所裏,衛某的“名字”叫李明,是“國家海關總署走私偵查處”的“處長”,41歲,大專學曆,離異,無子女,有車有房,要尋找30歲以下、大專學曆的未婚女性為伴。麵對如此優越的“條件”,婚姻介紹所竟同時給他介紹了也在這裏登記的吳園、王雲兩位姑娘。而兩位姑娘也信以為真,開始和衛某交往。衛某為這個“處長”的頭銜做了精心包裝,他從製售假證件、假公章的人手裏買來假戶口本、假身份證、假駕駛證、假離婚證,還租了一輛奧迪轎車。兩位姑娘也沒有驗驗這位“處長”的真偽,就墮入了情網。今年2月,衛某又給自己升了官——偵查局副局長,姑娘對他更加傾心了。衛某買來了兩份假結婚介紹信,準備和她們“結婚”了。林琳的母親曾經對衛某的身份產生過懷疑,衛某趕緊又找人製作了海關總署的假出入證,還把所謂的“辦公室電話”留給了林琳。以後每次林琳撥通這個電話,裏麵都會傳出一個女人的聲音:“李局長不在。”其實,接電話的女人是衛某的情婦。衛某早已囑咐她,有人找李明就說“局長不在”。衛某的言行也有許多紕漏,隻是被“處長”、“局長”光環迷住了眼睛的姑娘一直視而不見。衛某對吳園說,他可以買到走私的便宜汽車和家電,吳園覺得身為副局長的衛某辦這點事應該不費吹灰之力。她自己的工資幾乎都用於和衛某的交往了,隻好向父母張口。她先後給衛某12.5萬元,衛某還裝模作樣地給她打了欠條。在欠條上麵,這位堂堂的“副局長”連“萬”字都寫錯了,吳園竟然毫不懷疑。衛某經常對林琳吹牛說自己有錢,可是有一天卻突然跑到林家去借錢。他說某領導的秘書買房急需3000元錢,對這個荒唐的謊言,林家也沒有懷疑,林琳的姐姐當下借給他5000元。為了騙取林琳的金錢,衛某謊稱自己的錢都存到了銀行裏,而且存的是十年定期,取不出來。他讓人製作了12張、共計800萬元的假存單,放在林琳手中。缺乏常識的林琳不知道,存款最長的存期也就是8年。今年5月的一天,林琳給一位在銀行工作的女友打電話,想問問十年存期的利息是多少。朋友一點撥,林琳這才恍然大悟:存單是假的!再去海關總署查找“李明局長”,當然也是子虛烏有。林琳趕緊向單位保衛科報案。在衛某又去找她的時候,保衛科的人把他扭送到了派出所。
騙局到此謝幕了,可是發人深思的是,衛某在接受訊問時說了這樣一句話:“現在好多女孩子都想找有錢有權的,所以我想到用這種辦法騙她們的錢,騙她們的人。”
她們為什麽被騙?
無業人員田某先後騙了六名女士的感情,並從她們身上騙得20餘萬巨款。
據田某交代,六個被騙女是他分別通過五家婚姻介 紹所相識的,他在這幾個地方登記的個人簡曆都是未婚(或離異)、 碩士學曆、某公司經理、年薪萬元以上等等,而他對女朋友的要求是 高學曆、綜合素質優,也就是說他把高收入的知識女性當作了自己的 涉獵目標。據了解,其中有的竟然是用電話登記的,可見現在個別婚 姻介紹所為追求經濟效益,根本不審查登記者的情況,即使是謊言也 任其自然,為他的行騙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先用金錢**是田某行騙屢次得手的原因之一。據被騙人講,田某在與她們初識的時候,通常開著高檔車,還會送些小禮物或請吃 飯,以此騙取女人的好感和信任。被騙女李某就接到過他送的一對 “PIAGAT”手表,還和田的家人在高檔飯店吃飯。用錢開道,給人留 下的印象是他很有錢,借錢隻是因為他手裏周轉不開,在被騙女毫無 戒心的情況下,騙子自然容易得手。
田某還以高學曆、高收入作為偽裝騙取女人的情感與錢財。他曾經每月花5000元租了一輛“皇冠”汽車,手機、呼機一應俱全, 跟被騙女說自己碩士學曆,並且是某公司經理,到了派出所,他仍然說自己是工商管理MBA畢業。據一位被騙人講,她認識田某後,別 的同事跟她開玩笑說,她找到了一個大款,她感到很愜意。田某掌 握的日語、英語也成了他騙人的資本,他經常拿著厚厚的外文“提貨 單”讓被騙女看,好像他正在從事著大宗的國際生意似的,其實據派 出所調查,田某是無業人員,家中有妻子和孩子。
田某騙婚手段並不高明,但能屢屢得逞,應該引起單身女士的 深思。如果不是輕信別人或追求金錢的虛榮心在作怪,也許就會識破 騙子的伎倆。這裏引用因騙婚詐騙錢財被判刑的張少元在法庭上說的 一句話:這些女人能夠上當受騙,實際上她們從我的身上看到了汽車 和洋房的影子。
征婚也“包裝”
魏某,45歲,離異。是個隻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無業人員,曾因盜竊罪被處有期徒刑6年。他在一家婚姻介紹所登記征婚,隨意說了一個很普通的職業,但要尋的對象條件倒蠻高。這家婚介所工作人員認為其條件不好,暗示他要好好“包裝”自己。於是,他動足腦筋,將登記的身份改為“豪利進出口有限公司經理”。這一“包裝”果然奏效,婚介所給他牽線的鄭女士對魏頗為傾心。去年春天,魏請鄭女士看新房,然後說購房款已籌集得差不多了,隻缺一兩萬,鄭女士很爽快地拿出一萬元。不久,魏對鄭女士說,房子要交鑰匙,錢還是不夠,鄭女士又送上了兩萬元,此後,魏即杳無蹤影。
幾次行騙嚐到甜頭,魏某一發而不可收。去年11月,他竄到另一家婚介所,故伎重施,不過這次他用的銜頭更加“嚇人”:“美籍華人、美國海威石油化工(中國)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很快,他就從婚介所裏“覓”到了“獵物”,一位房產公司女經理上鉤了。這位女經理在事業上雖說是“女強人”,但在戀愛方麵卻經驗不多,魏某一句“美元存在銀行,手頭缺人民幣”,就從她那裏“借”去了兩萬元錢。交往3個月後,任憑女經理不停地“拷”,魏某就是不回電。
魏某在一次行騙中終於露出馬腳,被細心的孫女士發現了漏洞。給他的騙婚生涯劃上了句號。這也印證了一句老話:“多行不義必自斃。”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警方調查時發現,魏的通訊錄上竟寫有100多名女性的名字,經查證,基本上都是通過婚介所結識的。
“富姐”看上你的錢
登記表上寫著:李捷,女,38歲。原在美國定居,為丈夫所拋棄,現回國做生意,年收入30多萬元,在高級住宅區有一套一百多平方米住房,外備私家轎車。征婚欄裏寫道:本人“物質豐富但情感空虛,渴望尋找知心伴侶。”這是多少男士夢寐以求的最佳選擇。他們又有誰能想到這位“富姐”其實隻是一個囊中羞澀的下崗女工,所謂“富姐”正是看中了“物質豐富”的眾男士鼓鼓的錢袋。
此“富姐”真名趙麗捷,她化名“李捷” 到婚介所登記。在婚介所,她編造了上述謊言,奇怪的是,在無任何證明材料的情況下,婚介所居然信了這彌天大謊,並先後給她介紹兩位身份不錯的男士。
第一位對象馬某,中年知識分子,某研究所科研人員。會麵幾次後,陳國珍說:“和一個日本人做生意,付保證金尚缺兩萬元錢,你能不能借給我?”結果,她如願以償。20天後,她又以同日本人做生意為名再次向馬某借了2.5萬元,之後,她便不再露麵。第二位受騙者是在某廣告公司任職的47歲的陳先生。這回陳國珍單刀直入,見麵不久就開口借錢。陳先生心裏反感,但想到這是婚姻介紹所牽的線,不怕她賴帳,於是就借給了她一萬元。豈料黃鶴一去不複返,陳先生心急火燎到婚介所查“吳蕾”資料,發現名字是假的,家庭地址“吳中路3弄4號”純屬子虛烏有,他趕緊去乍浦路警署報案。當警方費了不少周折抓獲陳國珍時,她身上僅剩300多元錢,所騙的5.5萬元早已揮霍殆盡。
懂得“包裝”之術的不隻趙麗捷,身無分文、刑滿釋放的無業遊民周國強更是深喑此道,可謂此騙術中的“精英”人物了。
周國強,男,1958年9月10日生人,無業,高中文化。1978年9月,因打架被勞教3年。1986年因詐騙被判刑2年零10個月。1993年曾開辦過兩個公司,由於他本人不懂經營,又不勤於管理,苦苦掙紮了一段時間,於1997年先後倒閉。從此,他成為了一個遊手好閑的無業遊民。他不思正路,整天想著如何撿起詐騙的舊業,隻要有不用自己出力,又能來錢的事他就幹。1997年底的一天,已經離了婚的周國強,看著他那鄭離婚證發呆,忽然,一個人財兩得的“妙計”出現在他的腦海中,於是他開始為自己的詐騙計劃做準備。
為了讓人看著他是個有錢、有身份的人,他從某單位以每月5000元租了一輛帕薩特,拿著他那鄭離婚證,來到本市婚姻介紹所進行登記,在登記表中他為自己編造了一份十分誘人的個人“簡曆”:周國強,男,1958年9月10日生人,離異,大專文化,剛從國外回來,現任某公司經理,本人有外國居住綠卡,有帕薩特轎車一輛,有房等等。十分狡猾的他很清楚,經曆過一次失敗婚姻的女子,心慈手軟,再得到一份愛不容易,會很珍惜,又有同情心。為了使自己更容易得手,他特意登記上欲尋找一位離婚女子為伴。在一番巧妙地“包裝”之後,他很“體麵”地將登記表交給了本市不同的五家婚介所。
眨眼間,周國強成了各婚介所的紅人。周國強的資料被這5家隻管收錢不問真假的婚介所“隆重推出”後,很快,一位鄭女士與他取得了聯係,他開始施展騙計,甜言蜜語,在他的“強大攻勢”下,很快騙取了鄭女士的芳心,和鄭女士發生了性關係。將鄭女士騙到手後,他一麵玩弄著她的感情和身體,一麵以自己在天津有一大工程急需用款為名向她借錢。在與鄭女士相識的三年中,從鄭女士手中共騙走15萬餘元。好心的鄭女士認為周國強工作忙,沒時間,每月還為他交著2000多元的手機費,自己有病卻舍不得花錢治。實際上,這個戴著偽麵具的周國強這邊對鄭女士海誓山盟地“愛”著她,另一麵同時用同樣手段“愛”著其他女人。鄭女士沒想到的是自己的這些血汗錢全都白白喂了這條狼。
周國強為了騙取信任,他不管走到哪裏都開著租來的那輛帕薩特,在被他騙的女子麵前又表現得十分誠懇忠厚,把自己裝扮得十分完美。去年2月,東北的王女士與他相識後,因家住東北,一天,周國強開著“風光”的帕薩特,帶著小禮物,從北京趕到東北王女士的家中“看望”她,他的這一舉動深深感動了王女士。他對王女士說:車是我的小老婆,你就是我的大老婆。看到家大業大的周國強對自己這樣好,王女士感動得不知說什麽好。周國強見王女士已上鉤時機已到,又用天津的大工程騙取她的錢財。
四年間,這個周國強先後與20多位心地善良的少婦們“談戀愛”,這些女子是一水兒的離異者,而且多是醫生、教師等文化人,她們在婚姻上已經經曆了一次失敗,這次又被周國強這個婚騙子蒙得人財兩空。周國強和這些女士都是單線聯係,他和其中的一位女士以夫妻的名義生活,每周一到周五住在這位女士家,早晨這位女士上班後,周國強就給其他的女士打電話,說天津的工程忙回不去家,用“寶貝兒,老公想你”等等甜言蜜語去欺騙對方,以示自己在百忙之中時時刻刻想念著對方,將這2 0餘位女性的感情玩弄於股掌之上,使她們心甘情願地被他“愛著”。周六、日這家夥又輪流到其他女士家去住。這樣20多個女人輪上一圈就要半個月。這些離異女士中不少都為又找了一位又有錢、又有綠卡,還能給自己辦出國的老公而高興,帶著周國強堂堂正正地出入父母、朋友家,正在為女兒離異著急的家中老人,見到女兒有了個好歸宿,也把周騙子奉為貴賓,好吃好喝好招待。就這樣,身無分文,又有前科的無業遊民,靠一鄭巧嘴周旋於20多個女子之中,過足了花錢如流水、“妻妾成群”的日子,真是美哉、悠哉。
一個男人,四年裏同時和20多位女士談戀愛,今天住這家明天住那家,錢有人給,飯有人管,連手機費都有人管交,到誰家都被奉為座上賓,這個聽起來像天方夜譚的故事,竟然就發生在我們身邊,而且足足延續了四年。人們不禁要問:究竟是騙子太狡猾,還是諸位女士太善良?
狐狸總有露出尾巴的時候。和他交往三年多的李女士在他的帕薩特上偶然發現了他和許多女人的通訊錄,於是悄悄與通訊錄上的鄭等其他女子打電話,詢問她們是否認識周國強,對方都回答:怎麽不認識,他是我的老公,你是誰……至此,這些女子相繼來到北京,互相見麵交談後,周國強的偽麵具終於被撕了下來。姐妹們又是懊悔又是氣憤,有的互相抱頭痛哭。經過一番商量,她們租了一輛出租車,開始對周國強進行跟蹤,掌握了這個騙子的生活規律。今年1月16日晚,當周國強駕車來到豐台某住宅區的另一個被他騙著的女士家過夜時,被早已埋伏在那兒的姐妹們當場抓住。在她們的質問下,周國強一麵編著謊言,一麵慌忙逃跑,就連他那個“心愛的小老婆”——帕薩特也顧不上要了,車子被姐妹們扣下。第二天,周國強來到這些女子住的飯店找她們要車,求她們把車還給他,姐妹們令他在1月23日以前將騙取她們的錢全部交還後才把車還他,要不然就賣掉他的車。他隻好掃興離去。周國強在騙婚的四年多中,從這些姐妹們手中共詐騙了35萬餘元的錢財,但全部被他揮霍一空。走投無路的他哪還有錢來贖他這輛車呢?1月23日上午,他帶了僅有的2000多元錢來到這些姐妹麵前當場跪下求饒說:車是自己一個月花5000元的租金從某單位租來的,如今已是半年沒有交租車錢了,求她們放他一條生路。姐妹們十分氣憤,被他騙了感情,又騙了錢財,如今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還,沒有任何辦法。姐妹們商量了一下,決定於下午三點在飯店請他吃飯,飯後姐妹們打了110報警。這個騙婚四年多的偽君子終於被請進了班房。
周國強能夠同時在20多個女士中周旋四年之久,能夠贏得這些女士的芳心,是他摸透了離異女子的心理。這些離異女子都希望找一個比過去丈夫更有出息的男人,滿足自己和家人的自尊心和虛榮心。周國強把自己包裝成了一個開著帕薩特、包著大工程的老板,還口口聲聲說能給她們辦出國和她們結婚,這樣好的條件,是使被騙女子最初追求也是最終上當的關鍵。據周國強說,他到婚介所選人,從不找沒結過婚的,就找離異後想再婚的女子。這些人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經曆,會非常珍惜再得到的感情,也更具有同情心。有些女子離異後甚至還會覺得過去婚姻失敗是自己對前夫關心不夠,對前夫有一種負疚感,並把這種感情用到新男友的身上。這些都使得他可以騙得得心應手,騙得弄假成真。
而周國強自己承認,在他欺騙的來自全國十餘個省市的20多位婦女們,他從來沒有真心愛過哪一個人,隻是在玩一種遊戲,一麵玩弄她們的感情和身體,一麵又能騙取她們的錢財,維持其生活,過一天算一天。結婚的事就更談不上了,周國強從沒想過。
還有一農民,其騙術可與周國強相“媲美”。這個農民隻有初中文化水平,還離過婚,竟在短短幾年時間內,騙了五位白領女性近25萬元。我們來看一下這個案例:
五名女白領離婚農民騙25萬元
五名白領女性在尋愛路上不幸遭遇愛情騙子,令她們意想不到的是,這位曾令她們財色雙失的“大眾情人”,竟是一位隻有初中文化的離婚農民。
36歲的劉誌係某縣農民,離婚後兩手空空,生活拮據。
去年10月21日,劉從一晚報刊登的征婚廣告上發現了條件優越的軍隊轉業女幹部蔣燕。經過一番盤計後,劉誌撥通了蔣燕的電話,他向蔣燕介紹了“個人情況”,自稱是工程公司老總,在祿口機場有一個幾千萬的工程。在取得蔣燕的初步信任後,雙方約定當晚在一廣場見麵。劉誌選擇了一家星級酒店,在吃飯時頻頻向蔣燕獻媚,令蔣感到從未有過的體貼。
11月初,二人正式確定戀愛關係並開始同居。同居不久,劉誌便有意向蔣燕出示了二張某酒店老板的欠條,聲稱自己在某高級住宅小區有兩套住房,是房地產公司欠他的工程款,用抵債的。見蔣對自己已深信不疑後,11月中旬,王開始了他的行騙計劃,他向蔣燕編造出某市電信局局長是他家親戚,有一筆電纜生意讓他做,現急需活動經費,問蔣能不能借錢成全此事。蔣燕心想有如此好事,就借給劉誌1萬元。之後,劉誌又於同年12月12日、12月20日以要去廈門做汽車零件生意、床套生意為名,向蔣燕“借”了1.2萬元。
今年1月,劉誌再次編造要與酒樓老板打官司,向蔣借8000元。今年2月10日,蔣將自己僅有的2.8萬元存款全部交給王,但此後王便再也沒了蹤影,怎麽也聯係不上劉誌的蔣燕,這時才如夢方醒,想起了報警。
劉誌涉嫌詐騙被捕後,某市女出租車司機劉英聞訊也趕至當地,向警方痛述了自己被騙經過:劉英於1998年春認識了劉誌,開出租車的劉英有過不幸的人生遭遇,1996年其丈夫車禍喪身,劉英帶著三歲女兒艱難度日,在家人和朋友勸說下,劉英鼓起勇氣刊登了征婚廣告。
劉誌在劉英麵前鼓吹他畢業於江蘇某大學,經濟管理係畢業,現是某市駐當地辦事處副主任,劉誌高超的騙術讓心無防備的劉英,在相處不到1個月內便與王同居。相處不久,劉英見劉誌不上班,問其究竟,劉誌編造出辦事處主任因貪汙公款被抓的故事,並稱自己也受到牽連,暫時無法上班。心地善良的劉為愛默默承擔起兩人所有的開銷。在與劉誌相處的一年多時間裏,劉英不僅花光自己全部積蓄,還欠下1萬餘元的債務。
1999年12月,劉誌見劉英已被“榨幹”,便對劉英說,他二哥在北京做生意很有錢,他要去北京找二哥借點錢回來買房子,劉英怎麽也想不到,與他相處一年多的劉誌這一走就再也沒回來。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劉誌在短短幾年中利用征婚談戀愛為名騙取至少五名女性白領24.9萬餘元錢財。
在這五位受害者中,竟有一位是女民警,劉騙子也真可謂膽大包天。
某公安局女民警辛含露通過媒體登了征婚廣告。沒過多久,劉誌撥通辛的電話,自稱是某房地產公司經理,在辛所在地有多處不動產,並吹噓自己能將辛調到一大城市工作。當晚11時許,劉打的趕到辛的家,被劉連夜趕來驚住了的辛十分感動,當晚讓劉留在家中,第二天一大早,劉向辛說有生意要趕往上海。過了幾天,劉又來到辛家,向辛提出借4000元,說要去深圳談生意,劉到深圳後,又給辛打電話說,這筆生意不錯,但他帶出的資金不足,希望辛能幫他一把,保證一周內還錢。辛當日便電匯8.8萬元給了王,但在辛匯款後第二天,劉的手機便再也無法接通。
六旬老伯征婚行騙
43歲的馬女士由於喪偶,到杭州投親靠友,在親友的勸說下到一間婚姻介紹所,花 了280元成為會員,不久認識了本地一名60歲的老漢 陳某,陳某口甜舌滑,很快取得了馬女士的信任,相識3 個多月後,當馬女士對陳某感覺比較滿意時,陳某卻對馬 某說已有了家庭及子女,並說雙方還是朋友,勸馬女士辦 理杭州市的戶口,說無論是找工作、辦事,有本地戶口總 是方便些,馬女士認為言之有理,於是交了7500元給 陳某,之後陳又以辦理失業證、計生證需送禮等名義向馬 女士要了一筆錢財。
不久,陳某又以為馬女士的妹妹介紹 工作為名,向馬某要了700元。此後,陳某再無音訊。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你見過這樣包裝的嗎?
大漢征婚變美女
45歲的盧亮已經是兩個孩子的父親,1997年到鄭州後,沒有工作百無聊賴。一次偶爾看到雜誌上的征 婚啟事後,突發靈感,想出征婚騙財的妙招。他先把老鄉 劉某、李某的照片拿去曬了幾百張,然後用假的身份資料 去信應征。
在頻頻鴻雁傳書、與征婚者確立了戀愛關係後, 他就開始原形畢露,向對方要前往結婚的路費,還謊稱自 己借了債急著還。
這樣騙錢得手後,盧亮又有了新思維,除了應征之 外,去年8月份開始變被動為主動,用女老鄉的身份資料 在某某雜誌上,也刊登起征婚啟事來。
前前後後,共有全 國各地200多人寫信來應征。如此這般,他先後共騙了 9萬多元。所騙款項,幾乎全部揮霍掉。
在本章即將結束的時候,筆者想給大家講述一個兩性人的變態“婚戀”史。相對於上述各例利用婚介詐騙的“婚騙”們,他(她)的獸行更是令人發指。這是一則已經見諸報端的真實故事:
1999年6月9日午後1點多鍾,吉林市龍潭公安分局新安派出所接到兩名婦女報案: 一名10歲男孩被綁架,正困在火電廠住宅樓的一套房子裏。公安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順利 解救出被綁小孩,並當場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
經過兩天的訊問,案情逐漸明晰,兩性人高某扭曲的人生軌跡呈現在人們麵前。
造物主錯愛,女兒家又現男兒身
高某小名叫妞妞,1975年出生於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她自小長得白白胖胖,非常 惹人喜愛,是父母的掌上明珠。
8歲那年的一天,媽媽給她洗澡,突然發現她的**長出了一個小肉包。一家人嚇壞了, 父母趕緊帶她去醫院,醫生說:“這孩子是個兩性人,作變性術需要幾萬元,回家準備錢吧, 然後到北京的大醫院做手術。”幾萬元對於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來說,無異於天文數字,無 奈的父母隻得把眼淚咽進肚裏,帶妞妞悄悄回家。
盡管父母拚命隱瞞,但人們還是知道了妞妞的怪異,大家總是以異樣的目光看她,小朋 友們都不願跟她玩,還經常取笑她。強烈的自卑成為妞妞幼小心靈中揮之不去的陰影。
在學校受到歧視,她的學習每況愈下,隻念到5年級就輟學了。12歲那年,她來了月 經,少不更事的她對於性別開始有了一點感性認識。但這個可憐的孩子比誰都惶惑:“我究 竟是男孩還是女孩呢?”
後來,她剪短了頭發,衣著上也是一副男孩打扮,她細聲細氣地跟媽媽說:“媽,我要 當男孩!”並且給自己重新起了一個非常男性化的名字:高某。從此,無所事事的他開始 到處遊逛,不知不覺,性格也越發像個男孩。父母懶得管他,他成了一匹脫韁的野馬。15 歲左右的時候,連家也不常回了,最後幹脆與別的姑娘租房住到一起。
1994年,18歲的高某結識了流浪男孩白濤。白濤雖然隻有13歲,但長得很高大,不 禁勾起了高某女性的柔情,她竟然有了性的渴望和初戀的感覺。一天晚上,他們終於緊緊 擁抱在一起,並且發生了性關係。白濤成為她的第一個男友。
他“套住”了一位純情女子
1996年11月10日,對於高某和周某來說,都是一個難以忘懷的日子。
這天下午,高某出現在吉鐵文化宮二樓舞廳。他雖然不高,但比較
健壯,幹淨利落, 甚至有幾分氣宇軒昂。幾曲舞畢,一位瘦小的女子竟然鬼使神差地被他吸引住了。舞會結束, 高某熱情地送她回家。在出租車上,他謊稱自己是昌邑區延安街派出所的民警,叫李海。 女的則叫周某,是江北某廠工人。兩人大有相見恨晚之感,依依不舍地分手,相約次日再 見。
周某自小崇拜警察,也一直渴望找一個幹淨、健壯的男人作伴。高某的出現使她欣 喜若狂。
第二天,他們又一次舞廳相聚,儼然老友重逢。兩人自始至終摟抱在一起,陶醉於遭遇 **的刺激之中。
舞會結束後,周某將高某請到家裏。周的丈夫畢某正在吃飯,他見高剪著小平頭, 卻穿著女性化的綠色棉襖,一愣:“你是男的還是女的?”“女的唄。”高某故做嬌羞地說。
周某以為高某開玩笑,但轉念一想,這樣也好,免得以後畢某起疑心。
畢某吃過飯上夜班去了。兩個人迫不及待地擁抱在一起……
3天以後,高某神情沮喪地來到周某家,衣袖上別著黑紗:“因為跟你的事,我和 家人吵翻了,爸爸被我氣死了,我不能在家呆下去了。我住你這裏吧。”周某求之不得, 沒加思索便答應了。殊不知哪裏是幾天,高某這一住便是沒完沒了。
“李海”與周某住在一個房間裏,畢某變成了局外人。7歲的兒子天天想媽媽時, 就過來和媽媽、“李姨”同住幾天。在黃家,“李海”以主人自居,每天吸兩包香煙,每頓喝 六七兩白酒。有時他突然抽搐倒在地上,說是北山的師太附體,派他“外出”辦事,周某 對他又多了幾分敬畏。沒多久,周某對“李海”的感情便迅速達到了鬼迷心竅的程度。原 本做得好好的買賣不做了,終日與“李海”鬼混。有時“李海”還招來一群狐朋狗友前來吃 住。畢某有限的工資一家度日尚不寬裕,哪裏夠他們肆意揮霍?小家庭也從此失去了往日 的寧靜。畢某開始與周某吵架:“你真沒出息,跟個男不男女不女的成天混在一起,算 個什麽事啊?”
1997年五一節,畢某忍無可忍,將“李海”趕了出去。周某卻鐵了心跟定高某, 她對高某說“你把我也帶走吧,我好照顧你。”於是兩人租了一間平房住到一起。周某 有時到飯店當服務員或者烤肉串掙點錢,高某也不時從外麵弄點錢回來,但總是入不敷出。 這時,他們就以看天天為名,回到畢某處住上一段時間。黃拿他們沒有辦法,隻好聽之任 之。
周某和高某的舉動已經鬧得滿城風雨。為了掩人耳目,他們就以姐弟相稱。
無論從那個角度來說,周某同高某苟合在一起都是有悖常理的,但是周某卻認定 了高某就是她尋覓了多年的白馬王子。“我沒有辦法與他分開。”事隔兩年,周某對記者 說。
那段日子,他們似乎處於一種瘋狂的狀態。周某說:“我和‘李海’的**有時一 天一次,有時一天幾次,最多的時候做了8次。最初他不讓我看他的**,也不讓我摸。 有一天他喝醉了,半夜起來上洗手間,他的**掉在了**。天那!那是一個用衛生紙和 絲襪包裹著的怪物!怪不得我總是感到他的那玩意兒又粗又大。第二天我問他是怎麽回事, 他說是警察發的鐵褲衩。後來又說是師太給他安的護身符……”
毫無疑問,周某受了高某的騙。她哪裏知道,高某不僅要騙她的人,而且還要騙 她的錢。一天,高某哭著對她說:“我奶奶在醫院治病,沒錢了,醫院要趕她出去,你能 不能想辦法借點錢?”周某立刻取出僅有的4000元存款,一分沒留,交給了高某。
周某的兒子天天在18個月的時候被診斷患有先天性血小板減少症,一直未愈。高海 濤覺得這是個騙錢的好機會,他謊稱自己能夠使師太附體,可以看好天天的病。周某深信 不疑。1998年3月的一天,高某裝模作樣地對周和黃說:“天天身上有鬼魂附體,別讓他 上學了。留在家裏我給他治病。”畢某給兒子治病心切,竟然也相信了高某並不高明的 騙術。天天果然輟學了。
1999春節前夕,高某對周某說:“我師太打電話,說天天得出來住,‘躲星’。否則 治不好。”周某就把兒子接了出來,交給高某。從此高某挾持天天,沒完沒了向周和 黃要錢。至案發時,高某以給師太進香、買藥、破關為名,先後從黃家索要了2萬多元。 這些錢都是畢某東挪西借的,他一心想治好兒子的病。可是高某卻全部拿去泡小姐,吃 喝玩樂。 又一個死心踏地的獵物
當高某覺得黃家已沒有多少油水可撈的時候,就把貪婪的目光對準了一個18歲的女 孩。女孩名叫許某,是吉林省磐石市取柴河鎮人。初中畢業後到城裏打工,在一家練歌廳 做服務員。
高某是這裏的常客,看到她並不坐台,挺純,就想把她弄到手。為此他精心設計了一 場騙局。
1998年10月的一天晚上,高和一位朋友來到歌廳,叫了一位小姐,開始練歌。過了一 會兒,他突然一巴掌將坐台小姐給打了出去。他氣呼呼地說:“她竟然想吻我!太不自重了!” 說完,憤然而去。
他的表演果然打動了許某。她想,現在還有這樣的男人,真是太難得了。
幾天以後,高某再次來到練歌廳,點名要許坐台。許破例同意了。他們唱了好多歌, 如醉如癡。高某裝得相當矜持,沒有對許某動手動腳。許某更加敬佩他。高某仍然 自我介紹說叫李海,是警察,留下了傳呼號碼。
10月14日,高某又來找許某。他說:“我在歌廳後麵租好了房子,就是為了離你 近點。”分手時,高某拿下呼機,別在許某的腰上:“一會兒我呼你。”
淩晨兩點多鍾,呼機響了。但客人沒有走完,許某去不了。4點多鍾,許某送走最 後一批客人,發現“李海”在門口等她。隻見他站在冷風中瑟瑟發抖。她感動極了,撲進了 他的懷抱……
高某和許的交往越來越密切,周某心理很不是滋味。高某騙她說:“和她來往, 可以得到更多的錢,好給天天治病啊。”其實自始至終周某都不是高某唯一的女人。他 一直在同許多女人鬼混。同許某密切來往,周某並未把他怎樣,他的膽子大了起來。最 後竟然發展到當著周某的麵同許**。
後來,高某要接許某到家裏來同住,周某不同意,高進一步欺騙她說:“我師太 附體對我說了,拿人家的錢就要加倍償還。錢可以還清,但欠人家的情隻能用身體來還。不 聽師太的話就要遭殃的。”周某無話可說,隻得點頭同意。許某大大方方地搬了進來, 三人共同住在一起。高某和許某拍了婚禮照,又讓周某幫忙拍了一些半裸的生活照, 做出各種令人作嘔的姿勢。周某心裏難受,卻敢怒不敢言。
高某對許某非常寵愛,經常給她買許多好吃的,變著法地哄她開心。許某覺得幸 福極了。
一天, 高某關切地對許某說:“幹脆花點錢把你的戶口弄到吉林市來吧,以後我們 有了孩子也好落戶口。”許某當然高興,陸續從家裏要來1萬元錢,交給高某。
不久,高某又認識了許某的哥哥許強。他對許強說:“我姑姑是省公安廳的,能幫 你當警察。”許強信以為真,就將大把大把的錢交給高某。
半個月以後,高某到商店買來警服,交給許強,說是公安局發的。許強穿上警服,樂 不可支。高某又買來假警官證,讓許某一通亂填。然後發給許強,許家兄妹連忙回家報 喜。全家人都覺得“李海”神通廣大,慶幸許某攀上了高枝。他們前後給高某的3萬多 元,不是賣牛賣糧的錢就是借的高利貸。高某騙得許家傾家**產。 無辜的天天好可憐
周某和高某以“躲星”為名將天天接到出租屋以後,天天便開始了非人的生活。他 們不讓孩子回到畢某身邊,高某動輒打罵天天。他振振有詞地說:“這小兔崽子有鬼魂 附體,不打他我們就別想有好日子過。”在他的胡言亂語麵前,周某失去了起碼的判斷能 力,同時也泯滅了作為一個母親最起碼的良知和愛心。
1999年1月19日晚,高某、許某、周某和白濤打撲克打到夜裏12點多鍾。高某突發奇想,要折磨一下天天。他命令天天分別趴到高某和許某的身上,扒她們的衣 服,模仿**的動作。然後,又和白濤把天天弄到小屋痛打。他們把他的右手按在燒燙的鐵 板上,痛得天天大聲慘叫。打累了,就把他拷在暖氣管子上,不讓他睡覺。直到第二天吃早 飯時天天才被打開。他怕再次挨打,躲進床底下。高某拽不出來,就扔了一把菜刀進去, 砍到了天天的胳膊,頓時皮肉翻轉,鮮血直流。他們隻是給他簡單包紮了事。天天的燙傷和 砍傷都沒有得到及時醫治,結果感染、腐爛,露出筋骨。現在,小天天的右手手指已經勾在 一起,不能屈伸。
至此,周某理應認清高某的真正嘴臉,可遺憾的是她依然沒有醒悟。繼續與他保持 著不明不白的關係。而高某卻已經玩膩了她。他的心思完全放在了年輕漂亮的許某身上。
1999年6月3日,周某耐不住寂寞了,對天天說:“你去問問‘李舅舅’,還喜歡媽 媽不,讓他把‘舅媽’攆走,和咱們一起過。”
小天天沒敢跟高某講,而是對許某說了。許某找回高某,高將小天天一頓暴打。 嚇得周某大氣也不敢出。
周某見高某的愛已無法挽回,才下決心離開他。高某怕她報案,先發製人將她痛 打一頓,並威脅說:“我給天天看病花了10萬多快錢,你想回去,拿錢來!”
6月9日,愧悔難當的周某趁高某沒注意逃了出來,找到姐姐,兩人一起跑到派出 所報了案,於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後記:6月10日下午,吉林市法醫鑒定所對高某作出了鑒定報告,認為其具有明顯的兩 性特征。不論與男性還是女性混居,均有發生性行為的器官條件。最後隻得將他關在看守所 的單間裏。
案發後,周某悔恨交加,看著被折磨得幾近殘廢的兒子,她大夢初醒,痛不欲生。可 惜這個愚昧的女人悔悟得太遲了。另一個悲劇人物許某卻至今無怨無悔。麵對記者的采訪, 她斬釘截鐵地說:“不管怎樣,我隻知道他是除了父親和哥哥以外,最疼愛我的人。和他在 一起的8個月,是我最快樂的一段時光。所以我不恨他。大千世界,他這樣特殊,這本身已 是他的不幸,他從小受了很多苦。他也需要愛。我會等他,判他10年,我就等他10年!”
可憐的小天天過了半年非人的生活,身心受到嚴重摧殘。畢某正四處借錢、找醫生, 給病上加傷的兒子看病,怕他落下殘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