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你肯不肯親手拿刀割破我的喉嚨,挖出我那血淋淋的心留著,算是我送給你最後的禮物?
——徐誌摩《愛眉劄記》
在一個喜歡武俠的文藝青年的心中,李尋歡的地位是不可代替的,尤其是我。
當時代進步,網絡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東西,人與人之間傳遞信息的方式也在發生變化,這便是QQ聊天、電子郵件、MSN等方式的出現代替了傳統的信鴿和郵遞員。而我上學期間,正是QQ最為流行的時代,我的同學們都有自己的賬號,每個人打開電腦的第一件事就是登錄QQ軟件。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網名和獨特的簽名,單單瀏覽這些各具特色的網名,就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我們用QQ軟件聊天,傳送文件,表達自己的思想,我記得我第一次向暗戀的女生表達愛意時用的就是QQ。那時候我們還互相比賽,看誰的賬號能最先達到太陽等級。記得最開始騰訊網是根據登錄時間來計算等級的,所以很多同學有事沒事都把QQ掛上。後來,騰訊改變了規則,隻要每天能登陸兩個小時就可以升一級,而且一天隻能升一級。這樣升級的速度就慢了,我直到上大三的時候才擁有了太陽。後來當我擁有一太陽一月亮一星星的時候,我便對上QQ失去了興趣,好長時間才登陸一次,看有沒有人在我的空間裏留言。網絡世界的虛擬性給我們的獵奇心理帶來了便利,我們可以任意把自己的資料設置為男和女,然後懷著猥瑣的心去勾引陌生的男人或女人。我們並不想捉弄人,有時還真誠的希望能在網上找到一個知音,隻因為現實生活的無聊和殘酷有些讓我們失望。
我在上麵說了這麽多關於QQ的事,並不是想表達自己對科技進步的觀點。我的表達重心是要引到李尋歡這個話題上。因為我的網名叫“令狐尋歡”,就是對金庸筆下的令狐衝和古龍筆下的李尋歡的致敬,我在自己空間的簽名檔是典型的李尋歡的語言:“他平生最厭惡的就是寂寞,但他卻偏偏時常與寂寞為伍。”
自從我擁有QQ賬號之後,我的網名就沒有變過,我的簽名檔也沒有變過。這就是我對李尋歡的感情。
我大學時的朋友,也是我的筆友楊三少,曾經無數次的和我聊過李尋歡這個人物形象所代表的藝術家的孤獨氣息。他後來在考研時選擇了美學專業,他對李尋歡的評價是:李尋歡的一生是充滿美感的一生。
我非常讚同他的觀點,後來我們在討論怎樣的人生才是最有價值的人生時,也達成了共識。那就是用“美”這個詞來定義活著的標準,要用盡一生的時間來詮釋美所代表的全部含義。
李尋歡無疑已經做到了,他身上的一切都蘊含著一種絕妙的美的境界。他對愛情的猶豫和癡心,他的飛刀所散發出的戰無不勝的光芒,他在喝酒時顯露出的病態的咳嗽,他一身白衣麵對林仙兒**時的鎮定風度……所有的一切就像一幅幅精致的水墨畫一樣,把陰鬱的美感繪描的淋漓盡致。
我曾經在一片文章中看到一個人評論令狐衝時說,他有精神上的潔癖。我想這句話用來定義李尋歡或許更合適。李尋歡的一生從物質上來說是富有傳奇性的一生,是自由偉大的一生,但是從精神上來講卻是寂寞的、痛苦的,始終禁錮在一個無形的牢籠中。
但是這樣的精神狀態卻呈現出一種純潔的美,美的有些病態,一種妖嬈的病態,但病態又增加了美的感人的力度。
所以,李尋歡是在用一支藝術家的筆來書寫自傳,他的全部生命都奉獻給了極致的愛情的美。這樣的愛情正因為得不到所以才是最珍貴的。
李尋歡生活的環境就是一本黑字白紙的書,它的名字叫《多情劍客無情劍》。這本書是古龍小李飛刀係列的核心作品,又名《風雲第一刀》。其實,如果從故事的主要人物李尋歡來看,叫《風雲第一刀》更合適,但是這個名字顯得有些僵硬、有些俗,與古龍那種飄逸和靈動的文字氣質不相配,所以我更喜歡《多情劍客無情劍》,這樣便突出了阿飛的地位,因為阿飛使劍。劍無情,人卻多情。
刀也無情,用刀的人卻多情。
不管是李尋歡的飛刀,還是阿飛的劍,它們隻不過是無情的利器。而唯有人心才是鮮活的,唯有人性才是複雜多情的,他們可以用手中的利刃殺人,也可以救人。
本書的故事情節,不是尋寶,不是複仇,也不是學武藝,而是用一種悲涼憂鬱的基調為我們講述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的鬥爭。
這個男人就是李尋歡,而女人卻不是林詩音,而是林仙兒。李尋歡和林仙兒之間的較量時這個故事的主要情節,但正以為李尋歡沒有接受林仙兒的**,才證明了他對林詩音的感情。李尋歡和林仙兒爭鬥的越激烈,越表明他對林詩音的感情的忠貞。
“小李神刀,冠絕天下,出手一刀,例無虛發。”李尋歡是江湖中最有名氣又最具傳奇色彩的浪子,他的氣質和魅力無人堪比。他的手中飛刀例無虛發,但他心中的愛人卻成了別人的妻子。
林仙兒作為江湖第一美人,有著天使般的美貌,可以征服所有的男人,無論是意氣輕揚的俠少,還是成名多年的魔頭。但他能征服李尋歡這個男人中的男人嗎?
她不知道。她想試試。
於是她自己假扮為“梅花盜”,四處作案,並揚言誰能除掉梅花盜,她就嫁給誰。於是江湖陷入了一場迷案之中,隻是誰也看不清真相。
而此時,李尋歡正坐在馬車中,從關外回到他已闊別了十年的中原江湖。這難道隻是巧合嗎?
林仙兒似乎要借這次機會,把李尋歡吸引到自己的身邊。麵對對林仙兒的勾引,李尋歡無動於衷,同時他又遭遇了龍嘯雲的暗害,經曆了一係列的危險,最終憑自己的智慧化險為夷,並察覺到了林仙兒的秘密。
但由於自己的朋友阿飛愛上了林仙兒,所以他並沒有馬上揭穿這個秘密。
林仙兒敗了,林仙兒可以征服世界上所有的男人,並且把阿飛迷的神魂顛倒,就是不能征服李尋歡。自己得不到的東西,她也不希望別人得到,那麽最好的辦法就是除掉他。於是,在“消失”了兩年後,她又企圖利用上官金虹“金錢幫”的力量來對付李尋歡。
而李尋歡為了解救出被林仙兒迷醉了心智的阿飛,和兵器譜上的多位高手決鬥,用自己的真誠和正義之心,收獲了朋友的友情,也激怒了敵人的仇恨。
最終,善的力量還是壓倒了邪惡,作繭者自己縛住了手腳,玩火者焚於火。阿飛終於在一場大雨中清醒,他擺脫了自己靈魂上的枷鎖。重新站了起來。
而上官金虹與李尋歡的決戰是一個無人看到的場景。我們隻知道結果是小李飛刀贏了。因為上官金虹想試一試自己能否接得住小李飛刀,他為自己的賭博付出了代價。
小李飛刀真的是“例無虛發”。
林仙兒最終還是沒有征服李尋歡,並且還失去了最愛自己的男人——阿飛。於是她的命運到此結束。她成為了一個真正的妓女。
這是一個讓人悲讓人痛讓人憐惜又讓人欣慰的江湖故事,這個故事很精彩,又很淒美。在淒美中還有希望的光。
此外還有更多的故事在陪襯著這場較量的行進,如李尋歡與林詩音的悲劇愛情,龍嘯雲與李尋歡之間的微妙關係,阿飛與李尋歡的偉大友情,鐵傳甲悲壯的忠義之路,上官金虹與李尋歡之間的決鬥,郭嵩陽和李尋歡的英雄相惜,孫小紅對李尋歡的愛……
這些故事情節互相穿插,勾勒出一幅紛繁複雜的江湖畫麵,其中每個人都有各自獨特的性格,無論是善或者惡,都有人性上的矛盾之處,既讓人悲憤又讓人陡升同情之心。所以,本書情節設計複雜而又轉換自然,奇峰突起,跌宕起伏,但核心主線卻是林仙兒和李尋歡之間的較量。
古龍是渲染氣氛的高手,他所描寫的愛情總是那麽**氣回腸,讓人讀起來禁不住喉頭哽咽,那充滿淒涼感的文字慢慢在宣紙上鋪展,梅花點點凋落雪地,一切都仿佛在自己的眼前演繹,淚水溢滿眼眶,又慢慢流回心裏。
但不管遭遇多麽大的挫折,經曆多麽悲痛的錯過,人性深處的愛和善的力量總會戰勝邪惡的,這也是古龍最值得我們崇敬的地方。
任何時候都不能失去想要看到明天朝陽的希望,都不能失去對夢想的憧憬。所以,李尋歡總歸是勝利者,他是憂鬱的,是病態的,是散漫的,是疲憊的,可是他絕不是一個放棄者,他始終懷著對生活的滿腔熱情。
去為自己愛的人默默守護,去為朋友兩肋插刀。
《多情劍客無情劍》的主題是對愛本身的張揚,是對生命中那盞燈光照耀下的柔情的嗬護,是對悲劇命運的樂觀的關照。李尋歡和林詩音的愛是純真的,但他們卻無法在一起。他們隻能活在痛苦中。阿飛為了一個不值得愛的女人,沉淪倒下,連劍都懶得再動,同時又寂寞的忍受,最終發現隻是一場騙局。
難道愛真的那麽難嗎?
古龍隻是為我們挖掘出愛的複雜和不可琢磨,但沒有給我們答案。因為愛的問題本身就沒有答案。
也許隻有過程才是真實的,愛過了就讓他過去吧。
佳句賞析
1、有時人的確比虎狼還狠毒得多,虎狼要吃你的時候,最少先讓你知道。
但我隻聽到人說虎狼惡毒,卻從未聽過虎狼說人惡毒,其實虎狼隻為了生存才殺人,人可以不為什麽就殺人,而且據我所知,人殺死的人,要比虎狼殺死的人多得多了。
人心的狠毒,在於人的貪欲和嫉妒,他們永不滿足自己的所有,所以去豪奪;他們嫉妒別人比自己擁有的多或者好,所以去殺掠。
而虎狼能吃飽就不再去傷害人,人為了追求更高層的發展,在給自己帶來享受的同時,也帶來了災難。
動物與人到底那個更高明,實在難說。
2、財富、權勢、名譽和地位,都比較容易舍棄,隻是哪些回憶,哪些辛酸多於甜蜜的回憶,卻像是沉重的枷鎖,是永遠也拋不開,甩不脫的。
時間把曆史定格在逝去的每一秒中,我們所經曆的永遠不可抹去,也不會重來。尤其那些心靈上的傷痛,更會成為永恒的回憶,伴隨我們到老。
但不管是辛酸還是甜蜜,都應是最重要的精神財富,都值得我們珍惜。
3、李尋歡:“佳人不可唐突,美酒不可糟蹋。”
美女和美酒是男人一生永恒的話題,尤其當這個男人是一名才子時,更不能逃脫這兩者的**,他們甘願為之苦,為之傷,但他們的靈魂是幸福的,他們的眼神是驕傲的。
4、李尋歡:“和賭鬼賭錢時弄鬼,在酒鬼杯中下毒,當著自己的老婆說別的女人漂亮——無論誰做了著三件事,都一定會後悔的。”
賭鬼,酒鬼,都是他們行業中的“鬼”,鬼是神秘的恐怖的又無處不再的,千萬不要去惹。但老婆也和他們相提並論,難道一旦成了男人的老婆,女人也會變成鬼嗎?不管是不是鬼,在老婆麵前說話最好還是小心一些好。
5、兵器的好壞並沒有關係,主要的是看用兵器的是什麽人。
一件衣服,在我們身上隻是遮蔽肉體的衣服,而在高手那裏,可以擰成一根“布棍”,可以打碎頑石,也可以打碎敵人的腦袋。
6、花蜂(妙郎君)以前我總以為自己很了解女人,所以才會有這種報應,一個男人若認為自己了解女人,他無論受什麽罪都是活該的,
這個世界上最難琢磨的不是宇宙起源的秘密,不是上帝的有無,更不是高考的英語完形填空題,而是女人的心。
沒有人能夠完全了解女人,包括她們自己。即使古龍,也隻是剛剛邁進女人臥室的門檻,還沒有看到整個閨房的全部。而其他的男人還隻是在女人的花園牆外徘徊,看到的隻是伸出牆頭的紅杏的枝丫。
7、虯髯大漢歎道:“世人眼中的小人,固然未必全都是小人,世人眼中的君子,又有幾個是真君子呢?”
君子和小人是一對反函數,可以任意轉化。所以,不要輕易給人分類,包括把人分為男人和女人,因為男人變成女人的例子比比皆是,一個手術就會顛覆你的眼神。
8、阿飛一字字道:“人生下來,就是為了要活著,沒有人有權自己去送死。”
阿飛似乎有些霸道,難道人連選擇死的權利都沒有?但無論如何,我們佩服他這種對生活的信心和勇氣。
9、魚太大了,釣魚的人隻怕反而要被釣。
人釣魚,人卻總是比魚更容易上鉤。
10、為什麽仇恨總是比恩情難以忘卻。要忘記別人的恩情仿佛是很容易,但若要忘記別人的仇恨就太困難了,所以這世上的愁苦總是多於歡樂。
我們往往把別人對自己的恩情當作是理所當然的,比如父母的愛,朋友的幫助,而把別人對自己的傷害看作是大逆不道、不可理喻的,所以很難去原諒。
我們忘記了本不應該忘記的,卻記住了本可以不去記住的。
也許,隻有一個詞語可以解釋這種矛盾——自私。趨利避害是人類生存最根本的原則。
11、李尋歡淡淡道:“仇人倒無妨多多為善,朋友隻要一兩個便已足夠,因為有時候朋友比仇人還要可怕的多。”
朋友之所以可怕,因為他們容易嫉妒,隻要你比他們稍強大一點,他就要想法去競爭,甚至與你的敵人聯合。
12、美麗的事物往往就如同曇花,一現即逝,誰若想勉強保留它,喚來的往往隻有痛苦和不幸。
隻有回憶才是真正永恒的。
隻有回憶中的甜蜜,才能永遠保持。
有些東西,我們無法擁有,我們唯一可做的就是不要忘記。
13、落拓的中年人道:“他說,世上絕沒有喝不醉的酒,也絕沒有難看的少女,他還說,他就是為了這兩件事,所以才活下去的。”
他目中帶著笑意,接著道:“其實真正好的酒要年代越久才越香,真正好的女人也要年紀越大才越有味道。”
也許當再有女孩子在你麵前說自己不漂亮時,你可以告訴她:“世上絕沒有難看的少女”。並且告訴他這是李尋歡說的。
14、李尋歡一向認為世上隻有兩件事最令人頭疼。
第一件就是吃飯時忽然發現滿桌子的人都是不喝酒的。
第二件就是忽然遇著個多嘴的女人。
這第二件事往往比第一件更令他頭疼十倍。
這就是為什麽女人死的時候,身體最後僵硬的部分往往是舌頭。
15、其實女人是生來被人愛的,而不是被人尊敬的,男人若對一個根本不值得尊敬的女人尊敬,換來的一定是痛苦和煩惱。
也許女人的靈魂裏都含有一份“賤”的情懷,你越是尊敬她,她越覺得你無用,而你用一點強,她馬上俯首帖耳了。
16、男人們常嘲笑女人們的氣量小,其實男人自己的氣量也未必就比女人大多少,而且遠比女人自私得多。
他們就算有了一萬個女人,卻還是希望這一萬個女人都隻有他一個男人,他就算早已不喜歡那個女人,卻還是希望那女人永遠隻喜歡他。
男人的偉大之處,在於他們努力拚搏去擁有;男人的渺小之處,在於他們不知疲倦的去占有。
17、梟雄絕不會癡,所以和英雄不同。
癡並不可笑,因為唯有至情的人,才能學得會這個“癡”字。
隻有癡於劍的人,才能練成精妙的劍法,隻有癡於情的人,才能得到別人的真情,這些事,不癡的人是不會懂得的。
“癡”字最好的解釋也許就是“功夫不負苦心人”。
18、無可奈何。
這四字看來雖平淡,其實卻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最大的痛苦。
遇著了這種事,你根本無法掙紮,無法奮鬥,無法反抗,就算你將自己的肉體割裂,將自己的心也割成碎片,還是無可奈何。
就算你寧可身化成灰,永墮鬼獄,還是挽不回你所失去的——也許你根本就永遠未曾得到。
奈何橋上無奈何,似曾相識空相識。叔本華把人生的本質定位於一個“苦”字,佛家的使命也是把人從苦中解脫出來,可見,我們注定還是逃脫不了一個“苦”。
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在淡淡的寂寞和感懷裏,隻能把那份向往埋在夕陽的倒影裏,“就這樣想想不也挺好嗎?”(海明威《太陽照常升起》)
19、英雄?……什麽叫英雄?難道這就是英雄?英雄所代表的意思,往往就是冷酷!殘忍!寂寞!無情!
也有人曾經替英雄下過這種定義,那就是:
殺人如草,好賭如狂,好酒如渴,好色如命!
當然,這都不是絕對的,英雄也有另一種。
但李尋歡這樣的英雄世上又有幾人?
英雄也許隻有一點是相同的——無論要做那種英雄,都不是件好受的事。
任何對英雄的定義,都顯得那麽力不從心和單薄,因為真正的英雄本不是說出來和寫出來的,他需要真真正正的去做,去把自己的血埋葬在黑暗裏,去把寂寞隱藏在別人的笑容裏......
英雄真的是不好做的,所以能稱得上英雄的人才那樣少。
20、李尋歡道:“你若是個聰明的人,以後千萬莫要當麵揭穿女人的謊言,因為你就算揭穿了,她也會有很好的解釋,你就算不相信她的解釋,她還是絕不會承認自己說謊。”
說謊是女人的一個特質,正如每個女人身上都有痣一樣,隻是位置不同罷了。
21、李尋歡道:“你現在好像生了場大病,這病隻有兩種藥能治好。”
呂鳳先道:“兩種藥?”
李尋歡道:“第一種是家,第二種是時間。”
如果有一天,你的心受了傷,不必去醫院,也不必急於自殺,你可以先試試這兩種藥:
一種藥是親情藥,回到故鄉的家中,陪父母聊聊家常,鄰居大叔的孩子上了大學,去門前濕漉漉的石板街上散步,爬上路邊的桑樹讓新鮮的桑葚染紫了嘴角……但你在做這些事時,你會發現你的心逐漸變得柔軟;
一種是時間藥,也就是等待。時間將會改變一起,包括你此時的心傷。不過最好是回到家裏等。
22、隻有驕傲和自信,才是女人最好的裝飾品。
隻有事業的成功,才是男人最好的裝飾品。
這就是為什麽人們常說,自信的女人最美麗,有錢的男人最帥了。
23、他認為一個人的身世並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馬,一定要“名種”的才好。
一個人要成為怎麽樣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
這才是最重要的。
這是古龍給那些自卑的年輕人說的話,不要為自己的出身羞恥,我們是人,是有力量去戰勝先天不公平的人。
24、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別人快樂。
關於微笑,古龍在《七種武器》有更偉大的讚頌,再鋒利的劍刃也比不上那動人的一笑。
一句話,一個人。
1、李尋歡:無論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寂寞的
(1)、飛刀:那一刀的柔情,埋葬了回憶
在武俠小說中,或者說在真正的武林江湖中,英雄豪傑所使用的兵器大都是刀(關中刀客)、劍(武當)、鞭、棍(少林寺)等傳統兵器,把它們佩帶在身邊顯得厚重而有力量,能體現出男子漢的雄性氣概。
而李尋歡使用的卻是飛刀這樣一個輕巧的兵器,可謂是第一人。
飛刀本是暗器的一種,暗器往往代表著暗中偷襲之意,是哪些江湖小人所用的伎倆。但李尋歡作為正義之俠的代表,為何也用飛刀?並且在他手中,飛刀不但沒有一絲陰暗的影子,反而是那麽神奇美妙,一把飛刀就像一朵雪地中的梅花,一滴草葉上的露珠散發著浪漫的光芒,讓人迷醉。
這是因為:“兵器的好壞並沒有關係,主要的是看用兵器的是什麽人。”
是李尋歡自己的人格特質賦予了飛刀美的韻致,他是書生,又是浪子,他是那麽的落拓憂鬱,又是那麽的儒雅瀟灑,他給人一種病態的憐惜感,但在關鍵時刻那把刀所帶來的力量又讓所有的敵人畏懼。
所以他是浪子中的書生,又是書生中的浪子。當少林方丈心湖第一次看到李尋歡時:
心湖大師雖然久聞“小李探花”的名聲,但直到此刻才見著他。
他似乎想不到這懶散而瀟灑,蕭疏卻沉著,充滿了詩人氣質的落拓客,就是名滿天下的浪子遊俠。
李尋歡有著詩人般的氣質,他是儒俠,大刀長劍等兵器與他是不相配的,大刀顯得過於魯莽,劍雖然高雅但太普通,也隻有飛刀這種輕盈而有充滿神秘感的兵器才能與李尋歡融合在一起。
他手中的飛刀太玄妙,沒有人知道他是怎樣發出來的,人們知道的隻是一句話:
“小李神刀,冠絕天下,出手一刀,例無虛發。”
他用一把刀行走江湖,維護著江湖的正義,懲罰敵人,拯救朋友。百曉生把飛刀排在兵器譜的第三位,但誰也不知道它的飛刀究竟有多快,因為百曉生自己就死在這把刀下。
百曉生“無所不知,無所不曉”,隻有一件事弄錯了。
小李飛刀比他想象中還要快得多。
而關於這把飛刀的神奇,還有更典型的古龍文字的描繪:
小李飛刀縱未出手,也足以令人喪膽——小李飛刀最可怕的時候,也就是它還未出手的時候。
因為它出手之後,對方就已不知道什麽叫可怕了。
死人是不知道害怕的。
這把飛刀意味著魔力、恐懼、死亡,但同時它又代表著正義、溫情、希望,不管在多麽危險的境地,隻要有小李飛刀在,人們心中就會懷著一份獲勝的光芒。
這雙手雖然隨時都可取人性命,卻又隨時都在準備著幫助別人,這雙手有時握著的雖是殺人的刀,但有時卻握著滿把同情。
這就是小李飛刀,它是兵器譜上唯一不敗的神奇,隻因為它的主人——李尋歡本身就是一個神奇。
(2)、酒:喝醉酒並不是件困難的事,困難的是越需要喝醉的時候卻偏偏不醉。
美酒,佳人,蒼白的臉,寂寞的心,這是古龍小說中亙古不變的浪子的形象。
而酒排在第一,更是突出了它在浪子生活中的地位,浪子可以沒有錢財,沒有朋友,沒有名譽,但絕不能沒有酒。因為,有時候酒就是朋友。
酒往往是與浪漫聯係在一起的,那醉後的感覺是如此瀟灑真我,能進入神仙的境界,拋棄掉所有的煩惱痛苦,隻剩一幅軀殼浮遊於天地中,任由酒氣在血液中彌漫,放任花開花落,雲卷雲舒,我隻是醉中仙。
“酒逢知己千杯少。”
“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
“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銷愁愁更愁。”
“醉裏挑燈看劍,夢回吹角連營。”
“酒放豪腸,七分釀成月光,餘下的三分嘯成劍氣。”……
似乎在文人中間沒有不好酒的,晉朝的“竹林七賢”,唐朝的李太白,宋代的蘇東坡,而在近代文人中,論好酒之冠者,非古龍莫屬。那棺材中的48瓶威士忌正是最真實的寫照。
古龍好酒,古龍筆下的人物更好酒,李尋歡當是代表:
李尋歡歎了口氣,自角落中摸出了酒瓶,他大口的喝酒著時,也大聲的咳嗽起來,不停的咳嗽使得蒼白的臉上,泛起一種病態的嫣紅,就仿佛地獄中的火焰,正在焚燒著他的肉體與靈魂。
這是一幅多麽痛楚的形象,把寂寞融入酒中,把痛苦流進酒中,酒卻化成了淚和血。在那一杯杯純淨佳釀裏,李尋歡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他眼角布滿了皺紋,每一條皺紋裏都蓄滿了他生命中的憂患和不幸,隻有他的眼睛,還是年輕的。
李尋歡的生命中有數不清的傳奇和聲譽,但也有忘不掉的錯過與悔恨,也許隻有酒能把它們綜合,帶給他稍許的解脫。
李尋歡突然笑道:“你可知道我為什麽喜歡你這朋友?”
阿飛沉默著。李尋歡笑道:“隻因為你是我朋友中,看到我咳嗽,卻沒有勸我戒酒的第一人。”
朋友之情都在酒中,酒到底是一種什麽樣的**,能讓一個人如此的消沉,又讓一個人如此富有魅力的光環?
當鐵傳甲背著李尋歡到梅二先生那兒去療毒,曾有下麵的對話:
梅二先生皺眉道:“如此說來,你還是莫要喝酒的好,久咳必傷肺,再喝酒隻怕…..”
李尋歡笑道:“傷肺?我還有肺可傷嗎?我的肺早已爛光了。
隻因為酒已經進入了李尋歡的靈魂深處。我們可以想象,在關外的漫漫十年光陰裏,他沒有家園,沒有了愛人,沒有秉燭夜談的知音,唯一能陪伴的就是仆人鐵傳甲——一個忠心耿耿的虯髯大漢,而他又怎能安撫李尋歡痛苦的心。
一個情感豐富的浪子,把自己置於與江湖隔絕的關外。十年的時間,如果沒有酒,李尋歡還能活著嗎?
他曾有一句名言:
“佳人不可唐突,美酒不可糟蹋。”
他沒有糟蹋美酒,他視酒為知己,但他卻唐突了佳人。也正因為這一次的唐突,造成一生的悲劇。
(3)、寂寞:寂寞,不是因為沒有一個朋友,而是某人不在。
李尋歡終於還是回來了,隻因為他不能禁止自己的思念,他想看看她,看看她過的怎樣,哪怕隻是一眼。馬車外:
冷風如刀,以大地為砧板,視眾生為魚肉。萬裏飛雪,將蒼穹作烘爐,溶萬物為白銀。
李尋歡坐在車中,這是一段寂寞又漫長的旅途。
滾動的車輪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卻碾不碎天地間的寂寞。
他用小刀刻著一個女人的雕像,柔和溫暖的曲線,他用自己修長的手賦予雕像靈魂,雕刻完,就將它埋在雪地裏,然後又開始雕刻下一個。
他平生最厭惡的就是寂寞,但他卻偏偏時常與寂寞為伍。
可他的寂寞又是誰造成的?
他與林詩音本是青梅竹馬。十年前,他被關外三凶追殺,危險時刻龍嘯雲路過救了他的命,又幫助他回到家。然而此後不久,他發現,龍嘯雲愛上了林詩音,並為之憔悴不堪。
在朋友和愛人麵前,他要做出一個抉擇。
三天之後他下了決心,開始沉淪**,故意讓林詩音傷心失望。
林詩音嫁給了對他情誼綿綿的龍嘯雲,李尋歡將自己的家園也作為陪嫁送給他們。隻身一人遠走關外。
此後,伴隨他一生的是寂寞和痛苦。
相見時難別亦難。
這十餘年來,他隻見到林詩音三次。每次都隻有匆匆一麵,有時甚至連一句話都沒有說,但牽在他心上的線,卻永遠是握在林詩音手裏的。隻要能見到她,甚至隻要能感覺到她就在附近,他就心滿意足。
十年後,他放不下對林詩音的思念,要回來看她。
既然放手了,又為什麽要愛,既然愛著,又為什麽要放手?
或許每個人都會責怪李尋歡的軟弱,責怪他愚蠢的選擇,但他如果不這樣做,他就不是李尋歡。他寧可自己痛苦,也決不能對不起兄弟朋友,更重要的是這個朋友還是他的救命恩人。看到朋友為情消瘦的麵龐,他明知是錯也必須去犯。
他這一生最大的弱點,就是心腸太軟,有時他雖然明知這件事是決不能做的,卻偏偏還是硬不起心腸來拒絕。
很多人都知道他這個弱點,很多人都在利用他這個弱點。
他自己也知道,卻還是沒法子改。
他寧可讓人對不起他一萬次,也不願做一次對不起別人的事,有時他甚至明知別人在騙他,卻還是寧願被騙。
李尋歡錯了,他為自己的錯付出了太大的代價,但是,這個錯又是多麽的淒美。
在生活中,能帶給人觸動和永恒印記的往往是悲劇,悲劇之美更具意義,這也許是人心的殘酷之處。喜劇讓人很容易忽視,一笑之後,什麽也留不下。而悲劇帶給人的卻是無法愈合的傷口,即使流血已經結痂,但在你撩撥它的時候,仍然有痛楚,而那種隱隱作痛更讓人陷入無法忍受的境地。
也許人生的本質就是痛苦,人的一生痛苦永遠要比快樂多,但我們決不能被痛苦打到,痛苦也是一種精神財富。當我們在痛苦中回味初戀情人溫順的眼神,遊曆兒時攀爬的小桃樹,想起一位陌生人扶起雨中滑倒的我…….
我們總會感覺有一絲悵惘的甜蜜,隻因為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塊柔軟的地方,這就是人性的偉大所在。
李尋歡名為“尋歡”,他也在尋找歡樂,可陪伴他的永遠卻是寂寞。當看到梅林,那個留下無數回憶的地方,再也控製不不住似水的柔情,他的淚水將雪花沾染。
他記得那亭子的欄杆是紅的,梅花也是紅的,但她坐在欄杆上,梅花和欄杆仿佛全都失去了顏色。
現在,那庭院是否仍依舊?她是否還時常坐在亭子的欄杆上,數梅花上的雪花、雪花下的梅花?
為古龍的曠世才情所傾倒,這是一闋多麽愁腸的悲歌,一個滿身蕭索的漢子,蒼白的臉融入滿世界的銀雪中,獨立在牆角的數枝梅下,北風的輕狂吹落了他眼角的一滴淚,一滴血淚。
花是紅的。淚也是紅的。
李尋歡嗬,你這個讓人同情又讓人敬服的浪子,曠世的寂寞將你帶回故園,當你終於看到思念了一千遍一萬遍的情人,你又會是怎樣的表現呢?
你所能做的,也許隻能是沉默,將迷情繼續隱藏。因為有些事一旦錯過,就再沒有重來的機會。你所思念的人,永遠隻會停留在思念裏,再也沒有勇氣去為她畫眉,為她梳一個清雅的發髻。
小樓依舊,門麵依舊,可麵對麵相視的人都已蒼老,唯一不變的也許就是心中的愛與恨:
忽然間,一隻手伸出來,緊緊拉著珠簾。
這隻手是如此溫柔,如此美麗,卻因握得太緊,白玉般的手背上就現出了一條條淡青色的筋絡。珠簾斷了,珠子落在地上,仿佛一串琴音。
李尋歡望著這雙手,緩緩站起來,緩緩道:“告辭。”
林詩音的手握得更緊,顫聲道:“你既已走了,為什麽要回來?我們本來生活的得很平靜,你……你為什麽要來攪亂我們?”
李尋歡的嘴緊閉著,但嘴角的肌肉卻在不停的抽搐……
……
她的臉是那麽蒼白,那麽美麗。
她眼波中充滿了激動,又充滿了痛苦。
她從來也沒有在任何人麵前如此失常過。
……
李尋歡沒有回頭。
他不敢回頭,不敢看她。
他知道他此時若是看了她一眼,恐怕會發生一些令彼此都要痛苦眾生的事,這令他連想都不敢去想……
他很快的走下樓。
林詩音望著他的背影,身子忽然軟軟的倒在地上。
是呀,你為什麽要回來,也許連你自己也說不清。你絕不會是想來奪回你曾擁有的東西,因為你已經放棄了,你也不是想故意攪亂這個家的平靜生活,因為你做事從來都是替別人想的。
你所要做的,也許隻是想尋覓一段已經逝去很遠的回憶,重溫一份故去的情意,否則你的心就要被酒和孤獨完全吞沒。
有些事你縱然拒絕去想,卻偏偏還是時時刻刻都要想起,人,永遠都無法控製自己的思想,這也是人生的許多種痛苦之一。
當“梅花盜”的迷案告一段落,李尋歡也從少林寺脫身,和阿飛一起回到“興雲莊”,夜已經很深了。
夜,漆黑的夜。
隻有小樓上的一盞燈還在亮著。
李尋歡癡癡的望著這鬼火般的孤燈,也不知過了多久,忽然取出塊絲巾,掩住嘴不停的咳嗽起來。
鮮血濺在絲巾上,宛如被寒風摧落在雪地上的殘梅,李尋歡悄悄將絲巾藏在衣中,笑著道:“我忽然不想進去了。”
阿飛似乎並未發覺她笑容的辛酸,道:“你既然已來了,為什麽不進去?”
李尋歡淡淡道:“我做的事有許多沒有原因的,連我自己都解釋不出。”
……
阿飛瞪著他良久,良久,慢慢地垂下頭,黯然道:“你是個令人無法了解的人,卻也是令人無法忘記的朋友。”
是的,人的思想的確是一個無法破解的迷宮,在每一個暗閣和通道中都有它複雜的銜接點,作為理性的人,也許能解釋自然現象的原委,知道曆史地理知識,但是在感情麵前,每個人都還是不懂事的孩子。
我們的行為往往是盲目的和不由自主的,有些事明知道不可為但還是控製不住自己的情緒去做,有些錯誤明知道可以避免,但在事發的當時卻總是看不清。
而李尋歡自己似乎也意識到了這一點:
他凝視著孫小紅,接著道:“一個人一生中隻要鑄下一件永遠無法補救的大錯,無論他的出發點是為什麽,他終生都得為這件事負疚,就算別人已原諒了他,但他自己取無法原諒自己,那種感覺才真正可怕。”
我們已沒有必要再責怪李尋歡,因為他所做的一切都不是為了自己,隻是他也沒有想到那樣做會令很多人傷心。我們對這個浪子隻能懷著一份敬佩的同情,把它作為朋友,陪他飲盡一杯杯苦酒,替他分擔一點痛苦。
2、龍嘯雲:難道他才是最痛苦的人?
龍嘯雲是李尋歡的結義大哥,他救過李的命,他又愛上了李的表妹林詩音。
是他切斷了李尋歡與林詩音之間本該相擁相守的幸福,他偶然一次的出手行俠,在救了李尋歡的生命的同時,也獲取了本該屬於李的一切。
深愛的表妹成為別人的妻子,“李園”變成了“興雲莊”,但龍嘯雲表麵上與李尋歡稱兄道弟,暗中卻想害死他。
許多人都憎惡龍嘯雲這個角色,認為他是小人,但我想說,即便他是小人,他也是一個讓人同情的具有悲劇色彩的小人。
愛上林詩音是他的錯,但對愛本身來說又是沒有錯的。與林詩音結婚,因為他不知道林與李之間的感情,以為林隻是李的表妹。
而他所得到的東西,他從來都不能安心的享有,他的心中一直隱藏著陰影。他知道,隻要李尋歡想要,完全可以輕易的拿回去。
所以,在看到李尋歡回到中原後,他的心就開始煎熬,好像看到了末日即將來臨。作為一個男人,他的尊嚴慫恿著他去冒險,去做一些本不應該做的事。
他想的太多,做的也太過分。他沒有考慮到,如果林詩音察覺到這些後,又該怎樣去麵對。
林詩音望著他,忽也嘶聲笑起來,道:“他害了你,你還要替他說話,很好,你的確夠朋友,但你知不知道我也是人……你對不對得起我?”
說到後來,誰也分不清她究竟是在笑,還是在哭?
李尋歡劇烈的咳嗽起來,咳出了血。
龍嘯雲瞪著他,嘎聲道:“你說的不錯,我的確是為了這個家,為了我的兒子,我們本來活得好好的,你一來就全都改變了!”
他瘋狂般大吼道:“我本來是這家的主人,但你一來,我就覺得隻不過是在這裏做客,我本來有個好兒子,但你一來,就叫他變得半死不活。”
李尋歡明知道龍嘯雲在害他,卻不願說出來。而李尋歡表現的越夠朋友,越寬容大度,龍嘯雲心中的恨就越深。尤其李尋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傷害了他的兒子龍小雲,更加深了他的仇恨。
這就是他的痛苦,得到了不一定就幸福,因為他的一切都是李尋歡賜予的,在李尋歡麵前,他永遠隻能是一個被給予者,永遠不能抬起高傲的頭。
所以,他要讓李尋歡死,他沒有過多考慮李尋歡死後自己是否能解脫出來,他隻是不願再讓這個人存在。
當他花了兩年時光,請了高手將李尋歡製住後,他心中的怨氣才真實的發泄出來。
龍嘯雲沉默了很久,道:“我知道你這些年來一直都很痛苦。”
李尋歡勉強笑了笑,道:“大多數人都有痛苦。”
龍嘯雲道:“但你的痛苦比別人都深得多,也重的多。”
李尋歡:“哦?”
龍嘯雲道:“因為你將你最心愛的人,讓給了別人做妻子。”
杯中的酒潑出,因為李尋歡的手在抖。
……
龍嘯雲的手也在抖,道:“真正的痛苦是什麽,也許你還不知道。”
李尋歡道:“也許……”
龍嘯雲道:“當一個男人知道自己的妻子原來是別人讓給他的,而且他的妻子一直還是愛著那個人,這才是最大的痛苦。”
這的確是最大的痛苦。
不但是痛苦,而且還是種羞辱。
讀到這裏,我們似乎可以理解了他為什麽要對李尋歡那樣做。
他也是江湖上有頭臉的人物,他是“興雲莊”的主人龍四哥,李尋歡一來,他就隻能做“客人”,即使別人不說,他自己內心卻不好受。他是林詩音的丈夫,但林詩音看到李尋歡,那種曖昧的感情讓他惱火,他的尊嚴完全掃地。
龍嘯雲恨李尋歡,因為他懷疑,他嫉妒。
他始終懷疑李尋歡會將所有的一切都收回去。
他嫉妒李尋歡那種偉大的人格和情感,因為他自己永遠做不到。
懷疑和嫉妒就是他的枷鎖。
李尋歡的痛苦是因為他的失去,而龍嘯雲的痛苦卻是因為他的得到。
難道失與得都同樣讓人傷痛嗎?
這是因為不該失去的卻失去了,不該擁有的卻擁有了。
這個世界如果不能達到和諧和圓滿,帶給人的總歸是苦難,我們手中的東西有幾樣是真正屬於自己的呢?而又有人什麽人都達到十全十美呢?
都說“有情人終成眷屬”,那隻不過是美好的願望,愛錯了對象,做出了錯誤的決定,都會將一個人或者一個家庭毀滅。這就是人類的悲劇。
這些悲劇一幕幕重演,但從沒有人能真正逃脫和避免。龍嘯雲隻不過是一個很小的例子,而最後,當他為了救李尋歡,被金錢幫殺掉,連屍首也沒有了時,他欠李尋歡的債也應還清了。
我們也該原諒他了,不管是誰的錯,他畢竟也是痛苦的,或許還是最痛苦的。
3、林詩音:一個沒有勇氣的弱女子
她也是這本書的核心女主角,但她出現的次數並不多,她隻是一次次停駐在那座小樓的燈光下,一次次牽引著李尋歡的心。
她的性格特征並不明顯,是溫柔、是靈巧、是可愛還是精致,我們都無從知道,她似乎也沒做出什麽重要或精彩的的事,她是主角,但又像一個配角一樣模糊不清。
但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李尋歡愛著她,李尋歡愛上的女子,即使不是天下最好的,也應是在女人中獨領風情的。
這就是林詩音,一個充滿詩意的名字,一個如詩一樣憂愁神秘的女子。她的麵貌是這樣的:
林詩音也許並不能算是個真正完美無暇的女人,但誰也不能否認他是個美人,她的臉太蒼白,身子太單薄,她的眼睛雖明亮,也嫌冷漠了些,可是她的風韻,她的氣質,卻是無可比擬的。
果然如此,她的美在於她的氣質,她的氣質吸引了李尋歡,也讓龍嘯雲對其一見鍾情。
都說紅顏薄命,林詩音似乎印證了這個說法。她的少女時光是與李尋歡在一起度過的,一同在溪邊漫步、月下賦詩、雪中賞梅,那是多麽清雅幽靜的生活。
但龍嘯雲的到來打破了這一切,李尋歡開始變壞了,他常常去城中的紅樓鬼混,而且將歌姬帶回家過夜。開始林詩音還能好言相勸,但時間長了,她逐漸對李尋歡失望,直至絕望。她那裏知道李尋歡的良苦用心。
她終於還是嫁給了對自己一往情深的龍嘯雲。在步入洞房的那一刻,她的一生就步入了憂愁的牢籠中。
當她知道自己是李尋歡讓給龍嘯雲的時,她又如何想法?她隻有默默承受這種命運的安排,她隻有在恨李尋歡的同時,又將他深深的思念。
女人永遠是弱者,尤其在男人的大義麵前,她們更是任人宰割的奴隸。她們無法決定自己的命運,正如她們無法決定自己的性別。
一個苦命的弱女子,她的淚幹枯在十年的窗燈下,也許隻有孩子能給她一點安慰。
可孩子又被李尋歡所傷。
這一切的發生,難道她隻是受害者,沒有一點責任嗎?不,她也有錯。隻是當她明白時,一切都晚了。
她(林詩音)曾經問過自己:“現在我什麽都沒有得到,什麽都是空的,正如林仙兒一樣,但這種情況是誰造成的?難道是我的錯麽?”
她曾經埋怨過李尋歡,恨過李尋歡。
這種悲慘的命運,豈非正是李尋歡所造成的?
但現在她卻知道錯的並不是李尋歡,而是她自己。
“那時我為什麽要聽他的話?為什麽不明明白白地告訴他,我是愛他的,出了他之外,我誰也不嫁。”
正因為她沒有勇氣完全向李尋歡表白自己的心跡,所以她隻有任憑李尋歡去沉淪,去做出錯誤的決定。
在愛的麵前,每個人都是迷失了路的人,看不清方向,找不出出路,等待著別人的挽救。可是當走出來時,卻發現故人不再。原來世上之情事,最痛最苦是錯過。
錯過了就永遠不可重來。
4、阿飛:無論倒下去多少次,他還是能站起來
阿飛的身世是怎樣的的一段曆程,沒有人知道,他的快劍是怎樣學來的,也沒有人知道。我們隻是從他偶爾的話語中得知,他七歲時母親就死去了,此後,他就像野孩子一樣流浪荒原,與狼虎為伍。
正是在艱苦的環境中,鍛造了他僵硬如大理石般的毅力。他那冷酷的眸子,敏銳的洞察力,純真的情意,快如閃電的劍法,使他顯得那樣孤傲,又那麽可愛。
當李尋歡第一次遇見他,是在從關外回來的雪地上。他寂寞的走在雪地上,就像一隻警覺而疲倦的狼。
(在漫天冰雪中)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筆直,他的人就像是鐵打的,冰雪、嚴寒、疲倦、勞累、饑餓都不能令他屈服。
他的臉就像是用花崗石雕成的,倔強,冷漠,堅定,卻又帶種令人難以抗拒的奇異魅力。
阿飛的冷酷絕不是裝出來的,而是天生的氣質,是在大自然的風風雨雨中澆築的人格。大自然永遠是一個豐富多彩的寶庫,那裏有虎的威嚴,豹的殘忍,狼的警覺,狐狸的狡猾,蛇的敏銳,蜂的勤奮……當每天麵對這些生命,觀察他們的生活習性,阿飛也就變成阿飛了。
鐵笛先生麵對阿飛時,他看到了這樣一雙眼睛:
人享受盛名並非僥幸,而是經過大大小小無數次血戰得來的,每次血戰中,他都會麵對一雙眼睛。
各式各樣的眼睛,有的眼睛裏充滿了怨毒凶惡,有的眼睛裏充滿憤怒殺機,有的眼睛了充滿畏懼和乞憐之意。
但他從未見過這樣的眼睛。
這雙眼睛裏幾乎完全沒有任何感情,這少年的眼珠子也像是用石頭塑成的,這雙眼睛瞪著你時,就好像一尊神像在神案上俯視著蒼生。
從這裏,我們似乎覺得阿飛就是一個冷酷的劍客,一個無情的殺手,他永遠那麽神秘,又永遠那麽沉默。所以的一切都隱藏在一幅落寞而倔強的外表下,看不清他的心。隻有當他的劍在瞬間刺入敵人的喉頭時,我們才發現他的身上彌漫著一種殘酷的光彩。
他的劍隻是一片鐵條,兩塊木片夾住一端作為劍柄,再簡單不過,甚至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劍。而從那塊鐵片上刺出的死亡的鬼魂,卻讓每一個人都感到恐懼。
但是劍無情,人卻多情。
越是不肯輕易將真情流露出來的人,他的情感往往就越真摯。
阿飛是孤獨的,他所表現出的冷漠也是暫時的,隻因為他還沒有真正進入這個江湖,還沒有體會到人與人之間那種微妙的關係,以及這種關係帶給彼此的甜與痛。
於是,當我們慢慢走進阿飛,輕輕揭開他的冰冷的麵紗,才發現他的內心竟深藏著如此濃重的情感,就像一座等待爆發的火山,隻要一觸動,就會溢出火來。
結果,李尋歡開發了他的友情;而林仙兒開發了他的愛情。隻是李尋歡的友情是真摯的,而林仙兒的柔情隻不過是他玩弄男人的伎倆。
阿飛便也成了多情的阿飛。
當他聽說李尋歡被人設計陷害之時:
他穿的衣衫雖單薄,心裏卻燃著一把火。
永恒不滅的火!
就因為有些人心裏燃著這種火,所以世界才沒有陷於黑暗,熱血的男兒也不會永遠寂寞。
這就是阿飛,他的劍是冰冷的殺人利器,而他的胸膛卻充滿對生活的熱情,他在任何時候都不會退縮,他從不願欠別人的債,別人的一點恩惠,他都要去百倍的償還。
古龍把他的劍寫的越冷,越無情,越突出他心中的柔軟和脆弱。
所以在麵對林仙兒的時候,他終於沒法拒絕,他已控製不住自己的感情,這個很小的時候就在荒野中流浪的劍客,在掉進女人的溫柔鄉後,顯得那麽軟弱無力,好像突然間失去了所有的力量。
他愛的純真,愛的熾烈,為了林仙兒,他甚至放棄了自己的劍。曾經冷漠凜然、心懷揚名之誌的劍客,竟變成了讓人歎息同情的懵懂的男孩。
隻因為林仙兒並不值得他去愛。她可以和所有的男人發生關係,但就是不讓阿飛真正得到她。
於是,得不到的東西就是最好的東西。在阿飛的眼裏,她成了最聖潔的仙女。
當阿飛得知她就是“梅花盜”時,他本就可以殺掉他,可是他舍不得。此後,他以為林仙兒已經改邪歸正,能安安靜靜的與他過遠離江湖的平淡生活。
他永遠不明白林仙兒心中一直有一個仇敵,那就是他的朋友李尋歡。
林仙兒不把李尋歡征服,她這輩子都不會安穩的生活。這就是一個女人的野心。
而阿飛一次次被林仙兒欺騙,一次次在溫柔的陷阱中沉淪,自己卻全然不察覺。
這是多麽讓人氣氛而辛酸的情景,每天晚上林仙兒用一碗粥把阿飛迷倒,在他沉睡之後,自己便濃妝豔服出去與江湖上的各種男人約會。
也許阿飛在夢中還想著林仙兒的美麗和溫柔,而此時這個“天仙”正在其他男人的懷抱中**。
我們為阿飛惋惜,惋惜一個男人在愛情麵前發生了如此大的變化。阿飛呀,你什麽時候才會清醒,重新拾起你的劍呢?
更讓人痛心的是,當李尋歡為了阿飛去揭開林仙兒的真相時,阿飛在林仙兒的甜言蜜語蠱惑下,竟要與李尋歡割袍斷義。
於是,讀者似乎從對阿飛的同情轉變為對他的憎惡,認為他是個無藥可救的傻少年,但他的朋友李尋歡沒有放棄他,始終相信他能站起來,並盡自己的最大努力去挽救這個墮落的生命。
一個人如果有一個好朋友,該是多麽幸福的事呀!有李尋歡這樣的朋友,阿飛此生足以無憾矣。
真正的友情往往比激烈的愛情更具持久力。林仙兒可以迷惑阿飛一時,絕不能迷惑他一生。
當阿飛在上官金虹的刺激和李尋歡的相助下逐漸清醒,慢慢開始從跌倒的地方爬起來時,我們每個人都露出了欣慰的微笑。
愛情,畢竟不能拿占有一個男子漢的全部生命。阿飛畢竟是個男子漢。
阿飛也終於想通了,也終於發現自己深愛的女人是多麽不值得自己這樣做。於是,這本書中最大快人心的一幕出現:
(當林仙兒被上官金虹拋棄,開始意識到阿飛對自己是多麽重要時,她回來找阿飛,向他傾訴自己的思念)
她聲音忽然停頓,因為她忽然看到了阿飛臉上的表情。
阿飛的表情就像是想嘔吐。
……
阿飛盯著她,良久良久,忽然道:“我隻奇怪一件事。”
林仙兒道:“你奇怪什麽?”
阿飛慢慢占了起來,一字字道:“我隻奇怪,我以前怎麽會愛上你這種女人。”
讀到這裏,真想站起來對天狂笑一場,把心中的所有怒氣和鬱氣都發泄出去。林仙兒呀,想不到你也有今天。
阿飛已拉開了門。
林仙兒忽然轉身撲過去,撲到在他的腳下,拉住他的衣服,嘶聲道:“你怎麽能就這樣離開我……我現在已隻有你……”
阿飛沒有回頭。
他隻是慢慢地將衣服脫了下來。
他精赤著上身走了出去,走入雨中。
雨很冷,可是雨很幹淨。
他終於甩脫了林仙兒,甩脫了他心靈上的枷鎖,就好像甩脫了那件早已陳舊破爛的衣服。
阿飛走出了那座讓人滯氣沉悶的城堡,他的劍重新插在腰間,他的外表仍舊那麽剛毅堅強,隻是在經曆了感情挫折的洗禮之後,那雙眼睛裏已有了更成熟更理性的光芒。
他雖然愛錯了人,但愛的本身並沒有錯,也許這才是最值得悲哀的。
這世界上的愛總是那麽撲朔迷離,愛錯了人,娶錯了人,都會帶給一個人痛苦的災難。可是在愛情麵前,每個人都是不能自主的,更重要的是,愛本身並沒有錯。
錯的也許是命運。
李尋歡在與別人談起阿飛時道:
“我並沒有對他失望,有些人無論倒下去多少次,還是能站得起來的。”
阿飛站起來了,我們每個人也都可以從我們跌倒的地方站起來。
隻要你心中有希望和好奇之光。生活中還有很多更值得追求的東西。
5、林仙兒:她有著天仙的美貌,卻專門帶男人入地獄
她是武林第一美女,她有著天仙一般的美貌,但她卻以此為資本在武林掀起了一場陰謀之亂,讓眾多的青年俠少為他流血,在她的石榴裙下喪失男人的尊嚴和意誌。
兵器譜上排在前麵的男人,上官金虹,郭嵩陽、呂鳳先、伊哭等人都被她所吸引,沉入她的溫柔寢帳。她自認的快樂是這樣的:
比征服一個男人更愉快的事,那就是在同一天晚上征服兩個男人,再讓他們去互相殘殺。
這是一個多麽可怕的情景,林仙兒懂得所有對付男人的手段,她能準確掌握男人的心理,用一蹙眉頭、一個甜笑、一滴眼淚、一眸回望、一聲哀歎抓住男人的弱點,最終將你迷倒,甘心為她服務。
一個女人若要男人為她拚命,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知道她是愛他的,而且也不惜為他死。
這就是林仙兒最大的本領,她能讓每個男人都覺得她隻對自己是真心的,都覺得她那雙會說話的眼睛隻望著自己。於是,為了這個“唯一”的美人,多少本可以名揚四海創下一凡事業的俠少為之犧牲,斷送了前途。“這世上有很多少年人不但聰明,而且高傲,但他們卻偏偏總是最容易被女人欺騙,被女人玩弄。”這是男人的悲哀,但又怎能完全怪女人呢?
她就像是一條最乖的小貓,就算偶爾會用爪子抓抓你,但你還沒感覺到疼的時候,她已經在用舌頭舐著你了。
對不同的男人,她有不同的伎倆,而對阿飛這個自小缺少關愛的浪子,她用一隻手折磨他,而用另一隻手安撫他。她讓阿飛始終徘徊在愛與痛的邊緣,讓他懷著希望,又不讓他輕易就得到。
“任何人都可以,隻有阿飛不可以。”
林仙兒嘴角尖露出一絲微笑,笑得的確美麗,卻很殘忍,她喜歡折磨男人,她覺得世界上再也沒有比這更愉快的享受。
阿飛這個鐵一般的漢子能經受的住嚴寒、疲倦、死亡的打擊,卻經受不住溫柔的**。他的鋼鐵意誌融化在林仙兒的懷抱裏,迷失了心智。
如果說這世界上還有一個男人能在林仙兒麵前把持住自己,那也許隻有李尋歡了。
這可能是因為李尋歡一生見過的美人太多了,他那雙能發出神奇飛刀的手在空閑時也不知握過多少少女的蔥瑩玉手,而林仙兒隻不過是比其他的美人稍美一點罷了。
更重要的是李尋歡的心裏早已被林詩音占據了,再也裝不下別的柔情。
所以,當李尋歡進關的那一天,在小酒店裏,為了得到金絲甲,林仙兒脫掉衣服,使出渾身解數來勾引李尋歡時,李尋歡表現的如此鎮靜:
李尋歡道:“一個女孩子不可以如此自信,更不可以脫光了來勾引男人,她應該將衣服穿的緊緊的,等著男人去勾引她才是,否則男人就會覺得無趣的。”
當林仙兒見自己的手段達不到目的,含恨離去時,李尋歡送給她的這句話,無疑為以後自己的遭遇種下了禍根:
李尋歡歎了口氣:“我希望你以後記住幾件事,第一,男人都不喜歡被動的,第二,你並沒有自己想象中那麽漂亮。”
尋歡的話可也真夠恨,對任何一個女人來說,這句話都足以讓她一生羞恥。隻是當時李尋歡並不知道麵前的女子就是林仙兒,我們也慶幸他這樣做了,他為我們男人挽回了一點尊嚴,教給我們在**麵前怎樣才是真正的君子。
所以,李尋歡是多情的浪子,但他絕不濫情,不是在女人中間自由穿梭的花花公子,他的癡情讓他的人格更富魅力。
林仙兒得不到李尋歡,使她受到了最大的挫折,她女魔王的地位受到了挑戰,她絕不甘心,也絕不就此罷休。
因為她知道她縱然可以征服世上所有的男人,卻永遠也得不到他。
因為她得不到他,所以一心隻想毀了他。
她得不到他,也不願別人得到。
於是,一場較量開始,林仙兒設計讓江湖認為李尋歡就是梅花盜,但被李尋歡的智慧識破,並用自己的正義之氣和手中的飛刀擊破了陰謀。
林仙兒要迷住阿飛,因為阿飛是李尋歡的最好的朋友,她要借阿飛打擊李尋歡。
李尋歡絕不會放棄這個朋友,他要把阿飛從林仙兒的手中救出來。於是他們之間的較量就在這種或明或暗的情景中進行。
這其中,上官金虹對阿飛的清醒也起了很大的作用,他與林仙兒之間是互相利用的關係,也是互相玩弄的關係,他幫助阿飛認清林仙兒,也隻是因為他要阿飛幫他做事。
當阿飛終於恢複了意誌,離開林仙兒,我們看到了這個第一美人的下場:
兩三年後,在京城最豪華的妓院裏,發現一個很特別的“妓女”,她隻要男人不要錢。據說她很像“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兒,可是她自己不承認。
又過了幾年,長安城裏最卑賤的娼妓中,也出現了個很特別的女人而且很有名。她有名並不是因為她美,而是因為她醜。她自稱是“江湖中第一美女”,可是沒有人會相信。
而更不明白,有些那麽漂亮的美人,為什麽不珍惜自己美的資源,而去任意揮霍,不知道自重的女人所換回的隻能是慘痛的悔恨。
林仙兒終於成了妓女,她本來就應該是一個妓女。
我們不會為她同情,因為這是她自己造成的。她一生的意義也許就是為其他的美人做一個反麵教材。
至於阿飛:
也許她一直都在愛著他,隻不過因為他愛的太深了,所以才令她覺得無所謂。
唯有這句話,讓我們的心理又**起了一絲哀傷,這就是古龍的偉大。
不管多麽醜惡的地方,都會有善存在的。所以,我們還是不能放棄對生活中美的追求。
6、孫小紅:很好的替代品
孫小紅是天機老人的孫女,爺孫兩個假扮成說書的行走江湖,爺爺經常講有關小李飛刀的故事,講他家“一門七進士,父子三探花”,講他怎樣辭去朝廷官職,散盡家財行走江湖,講那把飛刀的偉大和神秘…..
可以說,孫小紅是在有關李尋歡的夢幻的故事裏成長的,她對李尋歡的愛裏包含著崇敬和仰慕。
她是一個勇敢、快樂、可愛的女孩,她不相信一個人要等著聽從命運的安排,她有反抗的膽量。她就像一隻小鳥,總是在李尋歡最迷茫的時候,為他帶去最重要的消息,幫他破去謎團。
為了讓李尋歡活著,他讓爺爺去擋住上官金虹,結果爺爺因此去世。這是讓她一生痛苦的事情,但她是為了李尋歡。
我想天機老人即使死,也會覺得幸福,因為有李尋歡活著,江湖就會有陽光,而自己的孫女也必將獲得幸福。
李尋歡的性格是帶有軟弱的的,他那詩人般的憂鬱讓他顯得過於陰霾。而林詩音更是一個大家閨秀般柔弱的女子,她能給李尋歡帶來浪漫,但帶不來真正的歡樂。
而孫小紅是勇敢的,是快活聰明的,她敢於把自己的心思大膽說出來,也敢於大膽的為自己心愛的人做事。
所以,她才是李尋歡真正需要的女人,即使他們之間沒有青梅竹馬那樣深密的回憶,但他們會有美好的未來。
林詩音在看到孫小紅時才突然醒悟自己當初錯了,錯在沒有明確對李尋歡說:除了他,誰都不嫁。
這就是愛情的迷霧,兩者之間必須有一人勇於說出來,負責隻有在拒絕和被拒絕中品嚐悔恨的痛。
林詩音走了,一切都過去了。
阿飛說,三年之後,他要回來喝李尋歡和孫小紅的喜酒。我們也都發出會心的微笑。
我們為李尋歡祝福,因為他自此以後終於尋找到了快樂。
7、上官金虹:隻是一個武功上的高手
這位金錢幫的幫主,他的武功已經勝過了兵器譜上排名第一的天機老人,但是他也僅僅是武功高而已,達到了“手中無環、心中無環”的境界。
他的性格殘酷、謹慎、高傲,貴為金錢幫之主,住的屋子卻隻有簡簡單單一桌一椅,他很少喝酒,一切都是那麽苛刻。他隻是一個純粹的梟雄,他可以在武功上與李尋歡抗衡,但在人格上隻是一塊布滿金邊的石頭。
盡管如此,我認為仍有兩件事可以使他多少顯得有幾分可敬:
一件是他的兒子上官飛被荊無命所殺,看到兒子的屍首時,他臉上那種隱藏不住的傷心和落寞,讓我們看到了柔軟而深沉的父愛。
另一件是他為了利用阿飛殺龍嘯雲,向他揭穿林仙兒的秘密,在間接上幫助阿飛清醒,離開林仙兒。
最後,上官金虹與李尋歡的決戰是在一間屋子舉行的,除了他們兩個之外,沒有人其他人看到過程,但是李尋歡走出了那道門。“小李飛刀”還是贏了。
據李尋歡說,上官金虹太自信,他想試試自己到底能不能接得住那把飛刀,他本有機會取勝,卻失去了先機。
看來在性命攸關的決戰中,還真不能拿生命來賭博。
上官金虹一生做事謹慎,卻死在冒險中,也許這也是一個人性矛盾和生命的悲劇之處。
8、郭嵩陽:值得做李尋歡的朋友
郭嵩陽手中的“嵩陽鐵劍”在兵器譜上排名第四,他一身黑衣,孤傲而獨行江湖。郭嵩陽並不服氣自己在兵器譜上的排名,他要找李尋歡挑戰,要證明自己的勢力,以贏得更大的名聲。
但是,他是一個磊落的真漢子,當他看到李尋歡為其他事牽引了心智,不能集中精力去決一死戰時,便有了下麵的對話:
郭嵩陽道:“我很了解你,你說你不能和我交手,隻因為你覺得自己現在還不能死,你知道還有人需要你照顧,你不能拋下她不管。”
李尋歡黯然無言,熱淚幾乎已將奪眶而出。
一個最可靠的朋友,固然往往曾是你最可怕的仇敵,但一個可怕的對手,往往也會是你最知心的朋友。
因為有資格做你對手的人,才有資格做你的知己。
因為隻有這種人才能了解你。
古龍的小說中對友情的描寫,比其愛情更能讓人震撼和感動,在這裏,“嵩陽鐵劍”與“小李飛刀”之間的英雄相惜讓我們看到男人之間的“愛”。這是高山流水的知音之愛,是俠義行天下的江湖之“愛”,它是沉默的,安靜的,但它所蘊含的人性的力量卻是如此深厚。
郭嵩陽同樣也與林仙兒發生過關係,帶著愜意和疲憊走出那間讓所有男人沉淪的閣樓。當李尋歡看到這個情景,他感到吃驚,我也感到吃驚。
但這是正常的,在一個天仙般的魔鬼麵前,很少有人能不被**的。而郭嵩陽為了挽救李尋歡,自己孤身前去參加上官金虹和荊無命的挑戰,並用自己的身體做靶子,試出荊無命出劍的方式。
他死了,他的身上布滿劍痕,他是為男人的友情而死。我們還會在乎他生活上的小小細節嗎?何況那也並不算汙點。林仙兒本就是一個人人可婦的妓女。
郭嵩陽曾把李尋歡作為對手,又是李尋歡的生死朋友,敵人與朋友的界限在這裏變得模糊。但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沒有永遠的敵人,卻有永遠的朋友。
當物欲像一條狂放的怒江在現實的社會上蔓延橫流,人與人之間除了利益的交往,再沒有了真情的相融。小學時我們還有玩伴,將一顆水果糖分為兩半,在吮吸中分享甜蜜;中學時也還能交上幾個知心的朋友,一起在秋高氣爽的日子徜徉在山風和酒氣中;而大學,畢業的壓力使每個人快速成熟,眼神裏褪去了天真,蒙上了了私利和敵視的角膜。
於是,也隻有武俠故事中哪些質樸的英雄之義,使我們還能記起人性中的善良之處。也隻有在書墨這個虛幻的世界裏重新把自己的情感蓄起,把微笑真誠的抒發起來。
“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我們交朋友的目的是為了給自己創造發展的機會,是為了在自己處於困難時不至於完全孤立。這本就是交朋友的錯誤觀念。隻有哪些真正擁有共同的興趣愛好,能夠以心相交的人,才是真正的朋友。
這就是郭嵩陽和李尋歡之間的友情。當然,還有阿飛與李尋歡的友情。
9、荊無命:殺手的可怕不在於他的劍快,而在於他的意誌
荊無命和阿飛看起來像是同類的人,冷漠,驕傲,劍快,殺人如草,但正如李尋歡的評價:阿飛隻是在不得已時才殺人,而荊無命卻是為了殺人而殺人。
所以,阿飛是劍客,而荊無命才是殺手。
荊無命和上官金虹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他是上官金虹的影子,上官金虹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
他的眼神是灰色的,他的整個身體都是灰色的,他本人就是一把灰色如毒蛇一般的劍,去完成殺人的使命,以此作為自己存在的意義。
他和阿飛一樣,都有倔強的性格,不願欠別人的情。
他使得的是左手劍,和李尋歡的決戰,飛刀沒有刺入他的咽喉,而是插在了他的左臂,為了不欠李尋歡的情,他將整個左臂廢去。
當所有人都覺得他是一個廢人時,沒想到他的右手劍比他的左手還快。
這就是荊無命的可怕之處,他那麽冷,但在冷中又有死中求生的堅強意誌。所以沒有人能估量他的真實勢力,也就沒有人敢蔑視他。
在荊無命身上我們看到的是殺手的無情和陰晦,在阿飛身上我們看到的是浪子的多情和熱血。
但他們兩人之間也有那種相惜之情,起初阿飛被林仙兒所惑,心有旁及,比劍之時敗在荊無命手中,荊無命沒有殺他:
“我不殺你,隻因為你是阿飛。”
後來,上官金虹拋棄荊無命,荊無命心情受到眼中打擊。上官金虹死後他又失去了心中的依靠,敗在阿飛的劍下,阿飛同樣沒有殺他:
“我不殺你,隻因你是荊無命。”
可見,江湖是一個多麽奇妙的地方,在這裏每個人都有一個自己的精神花園,每一個花園中都綻放著不一樣的奇異的花朵。他們快意恩仇,他們馳騁四海,他們牧羊塞外,他們決戰山巔,他們惺惺相惜,他們結義情仇,他們氣吞江河,他們浪漫風趣……
讓我們為了這個夢中的理想之國,再飲一杯人生的美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