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立業不思重德,為眼前花。
【譯文】
事業有所成就卻不想提升品德修養,那就像一朵豔麗卻很快凋謝的花朵。
【解讀】
人生在世,每個人都希望能過得幸福,隻不過每人對幸福的定義不盡相同。比如商人以“利”為命,不斷地追求財富,而追求財富,歸根到底也是為了生活得幸福。
如何能獲得自己所求的幸福,古人勸誡我們事業成功之後要存慈善之心,做揚善之事。因為“慈能致福”。
範蠡是越王勾踐的謀士,知識淵博,精通兵法,與孫子、張良齊名。他與當時另一個赫赫有名的文種是輔佐越王勾踐成為“春秋一霸”的兩個關鍵人物。
在範蠡的一生中,他曾經“三擲千金”——三次散盡家財,又三次重新發家。
勾踐稱霸中原後,封範蠡為大將軍,但範蠡居安思危,視權勢為災禍,況且他知道越王勾踐為人心胸狹窄,“隻可與之共患難,不可與之共安樂”,便毅然辭官從商,於是隻裝上輕便的珍珠寶玉,其他的散發給當地的老百姓,攜上家人與妻子西施,駕一葉扁舟,泛舟過海來到齊國,自稱鴟夷子皮,在海邊耕作,從事商貿。
由於範蠡經營得法,沒過多久,財產頗豐。齊國人都知道他的賢能,便要請他做丞相。範蠡卻不肯,散盡財產,悄悄離去,遷至陶地安居。
陶地是當時的交通中心,商貿要地,他善於等待時機,賤買貴賣,每次隻求微薄的利潤。不假時日,財產已達百萬金,富可敵國。這時候,範蠡又一次把自己的財產分給當地百姓,自己隻保留少量的店鋪繼續做生意。
再後來,範蠡將生意交與兒子打理,而自己每天與西施泛舟五湖,盡享人間之福。這樣的美滿收場,不就是因為範蠡有“立業而思重德”的先見之明嗎?
範蠡對錢財的看法,是生不帶來,死不帶走,乃身外之物也。一個人錢再多,他也隻能跟其他人一樣消費一點兒,大部分都積攢在寶庫裏,永遠隻是財富的象征而已,並不完全能給人帶來幸福。
人生在世,活得瀟灑快樂才是最為重要的。商人們為自己錢途奔波,不辭辛勞不也是為了這個目的嗎?人一輩子,隻需要那麽一部分錢,多餘的其實並不能給自己帶來多少幸福,那些錢如何處置呢?藏在金庫裏,成色再好的金子也不會發光!金錢不用它就是紙張而已!把這些錢用到它該用的地方去,發揮它的效用,才對得起錢財的價值。
立業思德,短線是安人,長線是安前程,最重要的還是安己。所有的一切,還是求得一個心安理得。故立業要思重德,安人即安己,安己亦安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