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大、中、小型企業公司,都有固定的付款日期。有的是訂在月中,有的是訂在月底,這種的方式,比較不容易出差錯,計算也方便,而且一般都是采取支票付款的方式。一位經營批發生意的朋友,很高興地對我說:“上次收的支票,日期是月底,這次收的支票,日期是15日,比上次提前15天,對我來說,真是莫大的幫助!”像這種情況,先不必高興,因為這並不是一種好現象。如果開立支票的公司,是因為這一期營運好、資金周轉充裕,所以可以提前付款給有長期交易的老客戶,這當然是很好的事。但如果不是上述的情況,沒有事先通知,就自動變更付款日期,那就不是好現象了。比方說,因為現金周轉困難,向高利貸公司借款,而高利貸公司常會說:“如果沒有客票擔保的話,開公司支票也可以,不過,要指明日期。”為了避免與原定的付款日期撞在一起,造成短期內支付太多的情況,不得不更改原訂的付款日,因此提前付款。另一種情況是資金周轉困難,而向地下錢莊借款,所開立的支票太多,日期混亂,隻好在分散付款的原則下,更改付款日期。除了注意更換原訂付款日的公司外,對更換兌現銀行的公司,也要提高警覺。因為公司如果開立太多的支票,而向地下錢莊借款的話,兌現銀行是一定會先知道的,而且銀行往往縮減所發的空白支票張數。那麽,公司在空白支票不敷使用的情況下,隻好到別家銀行另開戶頭。這就值得注意了!因此,短期內一再更換兌現銀行的公司,就有破產的危險。遇到這種情形,去問銀行員是沒有用的;銀行對於往來的客戶,除非是很熟的朋友,否則不會輕易透露信息,所以必須自己仔細的去判斷。
更改銀行支票兌現
書名:《哈佛經理危機處理》 作者: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