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企業重建專家大山梅雄說:“導致一家企業破產的主因是工會態度過於強硬。”有的工會要求高工資,或是生產量超過預定時,就要補加津貼。若有類似這種態度強硬、錙銖必較的工會,就是再大的公司、再好的業績成長,也會被勞方剝削光。但是,公司中所以會組成一個這麽強硬的工會,往往經營者也要負一半責任。倘若公司沒有妥善的管理辦法,而董事長又過於頑固、獨裁,盡量壓低工資,不懂得愛惜員工,隻知道個人享受,不準職員稍有休息,員工們才會為保障自己的權益,而組成一個勞工組織與之對抗。工人們對勞工總會的指令無不信服,隻要總會下一道命令,各公司分會就依令照行,即使造成自己服務的公司倒閉也在所不惜。其實一旦公司倒閉,自己失去保障,誰又替你負責呢?這種不明事理的行為當然也是不智之舉。雖然,工商社會中勞資發生糾紛是常有的,但若是爭執得太過分,對雙方都沒好處。即使表麵上因為調解而停止爭執,但是心中的疙瘩仍在,私底下會形成小派係,因而嚴重影響工作開展及效率。有一家從事銷售的企業公司,每當向客戶訂貨時,一定先去調查對方公司的工會組織是否健全,因為擁有健全的工會,勞資雙方才能妥善的配合,則產品品質優良,出貨穩定,公司營業才可靠。如果勞資雙方互不協調,他就不向該公司訂貨了,這也是一個很好的著眼點。 如果公司以前沒有勞工組織,現在才開始組成的話,經營者應努力使勞資雙方和睦相處,建立共識,才會有豐厚的營業成果。尤其是中小型企業公司,董事長管理公司的一切,有些大方的,會偶爾請公司員工一起吃吃飯,也有些小氣的董事長一毛不拔。假如勞資雙方,都能為員工生活著想,互相檢討經營得失,彼此諒解,則糾紛自然減少。倘若頑固的董事長自認為:“公司是我的,我愛怎麽做就怎麽做!”那麽糾紛會日益嚴重,而且公司的倒閉是指日可待的!所以,勞資糾紛也是促成公司破產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