謎團檔案

時間:公元64年

地點:羅馬

起因:史學家對尼祿火燒古羅馬城的懷疑

謎題回放

相傳羅馬皇帝尼祿曾放火焚燒羅馬城,並在城中火焰衝天時拉提琴,然後又將放火歸罪於基督徒,下令把他們拿去喂獅子……這一切是真實的嗎?答案很可能是並無此事。尼祿誠然做了許多蠢事,犯下不少罪行,但大多數現代曆史學家認為不管他犯過其他什麽罪過,這兩樁使尼祿臭名遠播的暴行很可能與他無關。

尼祿於公元54年繼承繼父克勞狄司的王位,登基時才16歲。年輕的尼祿即位之初,肅清了一些他認為危險或基於某些理由認為累贅的重要人物。雖然如此,他在許多方麵還是個英明的君主。登位頭一年,政績廣受讚揚,譽為黃金時代的開始。他減低賦稅,改善民生,大致說來頗能體恤百姓。羅馬曆史學家斯維都尼亞就說他態度和藹可親。例如有一次,元老院通過一項對他謝恩的議案,尼祿隻回答說:“等我當得起的時候再說吧。”最初,年輕的尼祿王毫不奢侈浪費,他深謀遠慮,避免發動勞民傷財的軍事行動,暫停擴張帝國;他也不鼓勵治下人民好勇鬥狠。雖然他像廣大人民一樣,喜歡盛大壯觀的公眾場麵,事實上他卻下令禁止以生死定勝負的武士格鬥表演。當時羅馬帝國繁榮興盛,至少在即位後一段時間尼祿似乎深得民心。

不過尼祿漸漸對自己的藝術才能和管治能力越來越自負了,也逐漸以為既得人民愛戴,就可以為所欲為了。他的慷慨本性,變為奢侈無道,以致國庫空虛。他越來越相信自己無所不能,終於做出很多粗暴殘忍的行為,使羅馬社會中有勢力的部門,如元老院和軍隊都一一開始離心離德。公元64年,人民已普遍**不安。因此當年那一場**羅馬的大火,子民很自然認為他多少該負上責任。此外,羅馬人知道尼祿存心在羅馬改建一座占全城三分一麵積的神話式巨型宮殿後,反抗情緒就更加高漲。所以百姓紛紛交頭接耳,說尼祿王故意毀滅羅馬城,好騰出地方築他的“黃金宮殿”。

我們所知有關尼祿王種種事跡,多是從尼祿王死後50年,羅馬曆史學家塔西陀與斯維都尼亞兩人的著作得來的。當時尼祿王的聲譽最劣。這兩位曆史學家隻有斯維都尼亞說這場大火是尼祿王放的,還說他一麵欣賞烈焰騰騰的場麵,一麵高歌。(如果真有此事,他一定是抱著七弦琴自彈自唱。當時還沒有提琴,16世紀才發明這種樂器。)我們從當時的記錄知道,起火時尼祿根本不在羅馬,而是在離城56公裏的安狄庵的別宮裏。我們也知道,他一聽說羅馬失火,就立刻趕回去,趕回去不是為了唱歌,而是想盡辦法撲滅大火,並安排救濟災民。這場大火顯然因意外而起,由於羅馬除石頭修蓋的紀念建築物外,多數是密密麻麻擠在一起的木屋,火勢一發不可收拾,終致釀成巨大災難。

神學家卡爾·施奈德是一位認為尼祿火燒古羅馬城是毫無道理的。他指出:經過艱難的鬥爭才由奧古斯都建立的帝國內部穩定,用老Plinius的話說,帝國和平的無盡的尊嚴,隨著基督徒的出現而消失了。正是方便了基督徒傳教的那種狀態,被基督徒埋葬了。早在公元50年,皇帝Claudius就下令將猶太人趕出羅馬城,因為他們被基督徒的宣教激怒而鬧事,即使尼祿時期(54-68年)的第一場基督徒審判,按照公元一世紀末的一份教會文獻的說法,也是因為基督徒自己內部爭吵太過激烈的緣故。

基督徒與羅馬帝國第一場真正的衝突是在公元64年7月末羅馬的六天大火災之後。指控尼祿縱火實際上毫無道理,因為他當時根本就不在羅馬,而是在Antium海邊,而尼祿為了證明自己清白就指控基督徒。但是,尼祿從來就沒想過因為其信仰而迫害基督徒。宗教動機在審判過程中不起作用,充其量隻起了配角的作用,因為,尼祿的懲罰行為令人矚目地隻局限於羅馬城。雖然後人偽造了許多關於基督徒在意大利和高盧受難的文件,但是,如同一位天主教神學家所說,“所有這些受難者檔案毫無曆史價值”。彼得、或許還有保羅當時在羅馬被處決的說法毫無證據,但是也不能排除這種可能。

眾所周知,執行死刑是尼祿殘暴幻想的凱旋。但是,所有那些死刑的執行方法,死於猛獸、十字架或火刑,是羅馬刑法專門規定用於縱火犯的,皇帝遵守了法律的規定形式,即使對尼祿懷有敵意的史書作者塔西圖斯和蘇伊頓也認為審判是公正的。蘇伊頓認為執行死刑是皇帝采取的很好而且很理性的措施,塔西圖斯同樣相信基督徒罪有應得,應受最嚴厲的懲罰。(當代史學研究界認為,羅馬的火災很有可能是居民用火不小心造成的,但是也不排除個別極端的基督徒故意縱火以製造末日氣氛的可能,至少有些基督徒自己承認是縱火者,要義無反顧地當受難者)兩位史書作者也不忘記記述,後來被教會極端醜化的尼祿在火災後采取一切措施減輕受害者的痛苦,花費了巨大的財力使羅馬重建得更漂亮、更適合居住,並且說他慷慨大方,取消重稅,救助生活貧困的元老,直到死後還深受民眾愛戴。

值得注意的是,斯維都尼亞的著作並沒有說尼祿王將縱火的罪咎推到基督徒身上,這樣說的是塔西陀。現代曆史學家認為這種說法及其他類似的訛傳,都是塔西陀根據坊間傳聞寫成的。事實上,在尼祿王統治的時期,羅馬並沒有多少基督徒。當日基督徒受迫害確有其事,但所有否定羅馬皇帝神聖地位的人,也全都受迫害。曆史上並無證據證明尼祿王讚成殘暴對待基督徒,也沒有證據證明在他統治期間,拿了什麽人去喂獅子。當然亦無確切證據證明尼祿王沒有殘殺基督徒以及其他教派人士,不過倒有證據證明他頗能容忍新的信仰。羅馬巴拉丁教堂有一幅壁畫還描繪尼祿和聖徒保羅詳談呢。

可是在以後數百年,教會完全相信了塔西陀的說法,稱尼祿王為反基督教的人,這個定論未免太苛刻了。尼祿王當然不是個完人,但他並沒有放火燒毀羅馬城,也不是基督及其信徒的死敵。

尼祿王在位十四年,雖然即位初期表現不俗,似乎熱心國事,亦能自我克製,但不久就愛夜遊作樂,而且越來越放肆。據曆史學家斯維都尼亞(約生於公元67年)記載,這位皇帝喜歡微服夜遊,酗酒打人,甚至殺人。有一次乘醉調戲婦女,被她那任元老院議員的丈夫打傷。此後尼祿夜裏不帶衛隊就不敢出門。

尼祿王對自己統治這大帝國的能力十分自負,對自己的藝術才能也自我陶醉,終於變為自大狂。尼祿王約在公元60年開始參加公開表演,用七弦琴彈奏自己的作品,朗誦自己寫的詩歌,登台演戲擔任主角,參加戰車比賽等等。每次演出尼祿都希望座無虛席,要觀眾大聲喝彩。在競賽中,他常以威嚇或賄賂等手段取勝。斯維都尼亞提到有一次在希臘奧林匹克舉行戰車競賽,尼祿給拋到車外,要由人扶起再上車,根本沒有跑完全程,可是希臘裁判員還是判尼祿“得勝”。這些裁判員後來都得到大量金錢,還取得羅馬公民的特殊身份。

尼祿的私生活醜聞百出,連最寬容的羅馬人也開始嫌惡他。他花公帑飲宴作樂;隻要看上一個女人,無論已婚未婚,貴族或平民,都不放過。據說尼祿把一個叫做斯波羅士的男孩閹割以保存他的俊美麵貌;在一次玩笑婚禮中尼祿做新郎,斯波羅士則被迫穿上婚紗當新娘。

尼祿需要錢財供揮霍,最後下令沒收羅馬城內富戶的財產,必要時放逐或殺死這些富人。他自以為是神,具有神的絕對權力。羅馬法院滿是他所委派的法官。據說尼祿對他們下過指示:“要想法子務使人人一無所有。”當時羅馬天怒人怨,許多人相信公元64年羅馬城大火尼祿看了一定會幸災樂禍。

到了公元66年,尼祿王已經眾叛親離,四麵受敵。元老院議員憎恨他的狂妄自大,屢次受辱也引致他們滿懷敵意。有勢力的貴族仇視尼祿,因為誰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會遭毒手。士兵覺得他毫無君主威嚴,也越來越失望。可是尼祿對這些跡象毫不察覺,反而離開羅馬到希臘去遊覽了15個月。希臘的權貴自然小心翼翼地奉承他。尼祿離開羅馬期間,反抗情緒更加高漲,帝國各地都發生叛亂。可是他對這些消息一笑置之。聽見今屬法國的地區發生武裝叛亂時,他竟然說:“要平定高盧容易得很,我隻要到那裏唱唱歌就行。”

公元68年2月尼祿返回羅馬後,僅再當政4個月。到6月,他的近衛隊離他而去,左右親信全跑了。元老院對這個30歲的皇帝下了一道極盡侮辱的死刑判決:他應該像奴隸一樣,縛在柱子上用鞭子打死。尼祿逃到城郊一處沼澤邊上的小茅屋躲起來。後來軍隊迫近,他別無他法,隻好自殺。

謎案追蹤

記載尼祿火燒古羅馬城的兩位史學家難免不具說服性,現在大多數現代曆史學家也越來越傾向於認為這兩樁使尼祿臭名遠播的暴行很可能與他無關。我們期待新的考古材料的發現,早日解開這個謎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