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是指企業所賦予的合法的職責和權力。如果企業的總經理任命某人代表他負責某項工作的話,這個人除了分擔總經理的一部分工作之外,還負有總經理賦予的某些權力和義務。
對他所負責的工作,他有單獨進行決策的權力,即他擁有了企業賦予的權威性,有自己行使權力的範圍。
授權是指一個單位的較高一級的領導或企業,通過一種形式或者程序把一部分工作的責任和職權交給下一個企業或者某一個人。
授權的最基本原因在於使公司的最高領導人能以更集中的精力處理好本公司的更多的重要工作。另一方麵,一些專業人員也可能比負責人更能處理一些特殊的問題。
一般來說,上級領導給下級授權主要通過下麵三個步驟進行:
(1)給下級下達任務;
(2)授權處理這一工作的權利,也就是給他行使本職務所擁有的相關權利;
(3)他必須對自己的工作負責,使他有一定的權利,同時又負有責任。
有職無權不行,有權而不負責任也不行。通過授權這一形式可以充分調動下級的工作積極性,使其發揮聰明才智,努力地工作。
分權是授權的一種形式,是企業向它的下屬各級組織進行係統地授權。分權的對立麵是集權。集權就是一切權力都由某一最高領導人或負責人掌握和控製,無論是大到決策,小到一項具體開支的使用,都事無具細,一覽無餘。
采用集權的形式還是分權的形式,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的因素加以考慮:
(1)外部環境。一般來說,周圍環境越複雜多變,分權式的可能性就越大。因為隻有分權,下屬各組織才能及時地對環境的變化做出反應並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
(2)企業的曆史狀況。一個企業總是傾向於遵循自己以前的做法,保持一種傳統的特點,集權與分權也是如此。
(3)決策問題的性質。如果決策的難度和危險性越大,人們越傾向於集權的形式,即在“大權”上要集中。
(4)下級領導的能力。如果下級領導能力較差,無法進行有效的決策,那麽這個組織就可能自上而下地采取集權的形式。相反,如果下級的能力強,往往更多采用分權的方式來進行管理。
在進行用權的過程中,要注意相稱的地位、適當的時間、雄厚的資源。
人的地位要與其擔負的責任、擁有的權力相符,不可位高權小,也不可位低權大。企業領導者在組織機構和工作溝通中,要明確他的正式職權,哪些問題由他來處理。他一方麵要及時得到上級的指令,另一方麵又要及時地向下級傳達指令。
同時,在用權上要善於把握時機。用權過早,大家都沒有意識到,可能會難以接受或者抵製;用權過晚,耽誤事情,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所以管理者要相機而用。
領導者手中掌握著企業的人、財、物、信息等,擁有較大的權力。對於這些資源要十分珍惜,合理地運用,這樣才能取得最佳的效果,才能維護和顯示權力的威力。
授權,就是企業領導者根據情況將某些方麵的權力和責任授與下級,使其在一定的監督機製下,獲得特定的自主權。具體而言,授權的形式和方法主要有:
(1)一般授權。這是企業領導者對下級所做的一般性的工作指示,並無特定指派,屬於一種廣泛事務的授權。這種授權又可分為三種狀況:
①柔性授權。指的是企業領導者對授權者不做具體工作的分派,僅做出一個大綱性或者輪廓性的指示,被授權者有很大的餘地發揮自己的長處,作出更適宜特定情況的處理。
②模糊授權。這種授權方式有明確的工作事項與職權範圍。企業的領導者在必須達到的目標方向和職責上有明確的要求。但對怎樣實現這一目標並未做出具體的要求。被授權者在實現的手段方麵有很大的自由發展和創造的空間。
③惰性授權。企業領導者由於不願意更多地管理瑣碎紛繁的事務,有時自己並不知道如何處理,於是就把這些繁雜的事務完全交給下級去處理。
(2)特定授權。即剛性授權。這種授權方式是指企業領導者對被授權者的職務、責任、權力等都做出了十分明確的指示,下級必須嚴格遵守,不得有誤。
企業要實行較為理想的授權,除了要了解和熟悉授權方法外,還必須靈活地掌握以下的授權原則:
①量力原則。授權要因事擇人,根據每個人的能力大小來授權。唐太宗曾說過:“為官擇人者治,為人擇官者亂。”
權力的範圍和大小要適當,既不可超越被授權者的能力所能承擔的限度,防止其疲於奔命,又要使所授予的工作難度略大於被授權者平時的工作能力,使其挑擔子時,要盡力而為之。
②重視原則。企業領導者委托下級去辦的事情,不能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如果這樣的話,久而久之,下級就會感到領導不重視自己,從而喪失積極性。要使下級感到授予自己的工作是該層次比較重要的工作,這樣,才會因為企業領導者看重自己而更加努力地工作。
③相近原則。企業領導者應該把適當的權力授予同工作最接近的決策人員和執行人員。因為他們最了解相關的情況,熟悉業務,能夠有效地行使上級所賦予的權力。
④明責原則。這是各種原則中至關重要的一條。企業的領導者必須向被授權者講清其所擔負的工作責任、目標及權力範圍,讓他知道自己對什麽資源,如人、財、物等有何權力。隻有這樣,他們才能在規定的範圍內有充分的自主決策權和臨時隨機處理權。
⑤責任原則。授權一定要做到用人不疑。法國總統希拉克曾經說過:“我的辦法是授權和信任,因為,如果你用人得當,那麽,在他們所做的決定中有95%是你在他們的位置上也會做的。”
⑥關係原則。應該注意一些關係:如上下級之間的直線關係;授權某些專家對某一問題進行谘詢的橫向谘詢關係;注意對秘書助理等人的授權不應與直線授權發生矛盾;注意平級之間的相互協調關係。
⑦動態原則。授權在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可依實際需要進行變動。這種狀況通常有單項授權(即把解決某一特定問題的權力授予某人,問題一旦解決,權力就收回)和定時授權。
⑧激勵原則。企業的領導者在授權的同時,應對下級進行適當的激勵,比如對他多加讚賞等。當然也要指出他應該注意和克服的弱勢,以充分調動其積極性。
⑨分類原則。為了更好地授權,提高工作效率,可以按照工程程序、類別、軟硬分設工作機構,進行分類授權。
⑩適度原則。授權要適度,授權太小,會造成企業領導者工作太忙,下級的積極性受到挫傷;授權太多,又會造成工作雜亂無章,下級思想混亂,甚至失去控製,授權的適度原則要求下放的權力剛好夠下級完成任務,決不可以毫無原則地放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