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已經徹底走上一條偏激的道路了,他堅定地認為丁同春一定就是凶手,在這種情況下,即便韓道明將自己的推理放在他的麵前,他也不會認同的。
他還是在賭,賭所有的案子都是丁同春所為。
因為如果這係列案件並不是丁同春所為,那就意味著,案件仍需要從頭開始調查,這將耗費的時間和精力都是非常巨大的。
對於現在急於破案,用這個案件來證明自己的何清來說,這個時間太過漫長了,漫長到他已經無法等待了。
但是,就像韓道明所說的那樣,如果他這次賭失敗了的話,那他的所有前途都會被毀的。
而在韓道明看來,如果何清繼續這樣下去的話,那這個結果幾乎是必然的。
因為韓道明已經可以確定,丁同春並不是這一係列案件的凶手,既然丁同春不是凶手,那就意味著,不管何清再怎麽努力,在丁同春的身上,都不可能找到任何突破點的。
他必須要阻止何清。
“我不會讓你這麽做的,你這是一種自暴自棄的行為。”
韓道明看著何清,然後非常認真地說。
“我會親自找到確鑿的證據,然後找到凶手的,我不會讓你做出這種衝動的行為,是不會讓你冒這種險的——我是不會放棄你的。”
韓道明的話讓何清非常感動,但是何清依然堅持自己的看法。
為了讓丁同春認罪,何清又連續對丁同春進行了至少四次的審訊,每一次都挑在丁同春最疲乏,精神狀態最差的時候。
為的就是不斷將丁同春逼到極限,隻有這樣,丁同春才會說出真相。
“我說了,我認罪,我承認那兩個案件當中的受害者是我殺死的,並且作案過程我都可以和你們詳細說明,但是那份認罪書我是不會簽的,求求你不要再折磨我了。”
在這樣的精神折磨下,丁同春看起來已經搖搖欲墜了。
他像是一夜之間蒼老了十歲一樣,眼眶凹陷,臉色蒼白,看不出絲毫的生機。
“為什麽不肯承認呢?”何清看著他。
“隻要你肯承認自己殺死了那些受害者,隻要你肯簽字,你就不用承受這些痛苦了。都已經到了這一步,你認為你的負隅頑抗還有任何意義的嗎?殺兩人,和殺十二個人有什麽區別嗎?”
何清非常不解,他不解為什麽丁同春能夠堅持到現在都不認罪。
“不是我幹的事情,我是絕對不可能認罪的!”丁同春雖然看上去很是滄桑,但是他的眼中仍然有著凶光。
“我之前就說了,除非你找到絕對的證據可以證明人是我殺的,不然的話,我是絕對不可能認罪的!”
何清靜靜地看著他,然後深吸了一口氣。
“好,我會找到充足證據的。”
就在何清和丁同春之間糾纏不休的時候,韓道明自己一個人開始查找證據了。
從單身獨居和有冰箱這個線索來找,本身就是一個錯誤的行為。
因為係列連環殺人案件當中的那個凶手並沒有任何分屍的行為,從他第一次作案的時候開始,他的目的就很明確,就是為了殺人。
如果將丁同春那兩起案件排除在外的話,係列連環殺人案件的那個凶手,應該更傾向於無差別殺人。
丁同春殺人,是因為受害者高高在上的態度或者是外形,讓他聯想到了自己死去的母親,所以才對對方進行了報複性的殺害。
而係列連環殺人案件看不出這樣的心理因素,凶手殺人應該並不是出於報複,而是無差別殺人。
“無差別殺人”是指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沒有仇怨,隨機選擇作案目標、在作案現場見誰殺誰的殺人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是有預謀的,殺人的手段一般也是有預謀的,隻是作案的對象是隨機的。作案的目的一般是報複社會、挑起族群仇殺等。
這個係列殺人案件當中受害者年齡相差很大,彼此之間沒有聯係,除了都是女性外,幾乎沒有什麽共同點,而凶手在殺人的時候,也沒有進行任何的破壞屍體的行為,都是出手一擊必殺,然後迅速逃離,這很符合無差別殺人的範圍。
因為無差別殺人在國內很少發生,所以並沒有太多的案例供參考。
韓道明花了一定的時間和精力,才找到了一些關於無差別殺人的案例。
無差別殺人是一個後麵才創造出來的概念,這個概念第一次提出,是發生於日本的一起案件。
這個詞匯首次被提出,是出現在日本。
2008年6月8日12時35分左右,在有“宅之天堂”美譽的東京秋葉原交叉路口,發生了一起令人聳人聽聞的殺人事件。
因為這個案件的凶手,就是標準的無差別殺人犯,因此,日本警方第一次提出了無差別殺人這個詞語。
這起案件讓這個詞語廣為世人所知。
經過對這些無差別殺人案件相關的案例多次研究,韓道明認為,這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是年輕人,大多內心孤獨,和他人缺少溝通,一旦在情感或工作方麵遭遇重大挫折,便會出現作案衝動。
理解無差別殺人案時要注意犯罪嫌疑人對作案對象並非沒有考量的肆意攻擊,而是與受害人個體無冤無仇、素不相識。
事實上,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對象的選擇上依然可能有一定的規律,如漂亮的女性、特定的群體、相對好得手的對象。
無差別殺人案通常無法用排除社會關係的手段甄別犯罪嫌疑人,這一點給警方的排查帶來了一定的挑戰,同時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無差別殺人案嫌疑人更容易成為連環殺手,其社會影響非常惡劣。
在確認了這起係列殺人案件是無差別殺人案後,韓道明迅速對凶手進行了畫像。
凶手在第一次作案的時候,就已經表現得非常冷靜。
因此,可以判斷凶手的第一次作案的時候年齡應該在三十五歲以上,五十歲以下,這個年齡段人處於最成熟冷靜的階段。
而經過了十年,現在凶手的年齡應該在四十五歲到六十歲之間,根據凶手最後一次作案的表現來看,凶手年齡的上限應該縮減,應該在四十五歲到五十五歲之間。
而凶手作案時間相隔了十年,而整個十年的時間裏麵,西郊的變化是非常大的。
凶手作案時間的跨度很大,在這些跨度之間,西郊早就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了,可是每一次凶手作案的時候,都能精準地掌握住周邊的地形,每一次都能成功逃跑。
於是韓道明猜測,凶手應該就住在西郊區裏麵,而且凶手的工作應該也是在西郊當中,應該是從事清潔工或者是裝修工人一類的工作。
這類工作的工作地點不確定,即便出現在西郊的任意角落也不會引起別人的懷疑。
而根據幸存者和目擊者的供詞,凶手的身高不高不矮,結合目擊者自己的身高來推斷,凶手的身高應該在一米六五到一米七三之間。
凶手選擇的殺人目標大多數都是女人,一開始韓道明以為是因為他有仇女的情節,但是後來韓道明發現並不是這樣的,因為凶手在第九次作案的時候,選擇的受害者是一個男性。
因此可以看出,凶手是比較恃強淩弱的。
凶手之所以選擇那些女性作為受害者,並不像丁同春那樣是因為一些心理方麵的因素,對女性有某種意見,僅僅隻是因為女性的身體素質相對於他來說,是更弱小的,更容易被殺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