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戶人家住著婆媳兩人,兒子經常外出,很長時間才能回家一次。

這個婆婆在家專橫跋扈,經常對媳婦橫挑鼻子豎挑眼。

媳婦不能申辯,更不敢反抗,總是偷偷地傷心。

幸虧隔壁有位好心的大媽,十分同情這位媳婦,常常安慰這位媳婦並暗中幫助她。

一次,婆婆外出走親戚,下午回到家裏,忽然發現家裏的肉少了。

婆婆心裏頓時來了氣,她怎麽想也覺得是媳婦偷吃了。

於是,不問青紅皂白就劈頭蓋腦地罵起來:

“你這個好吃懶做的賤女人,我不在家你就無法無天了,竟敢在家偷吃東西!”

媳婦覺得實在冤枉,忍不住說:

“老天爺在上,我偷沒偷吃東西,他看得最清楚。”

還沒等媳婦說完,婆婆早就氣得要跳起來,她指著媳婦大聲喊道:

“這還了得,敢頂撞我!算是我冤枉了你,我瞎了眼睛!我家養不起你這個媳婦了,你馬上給我滾回你娘家去,我家不要你了!”

就這樣,婆婆把媳婦給休棄了。

媳婦無可奈何,隻得服從婆婆的命令。

她在回娘家之前,去向隔壁的大媽告別,哭著向大媽講了這件事。

大媽聽了,很替這位媳婦難過,但大媽也知道那位婆婆的為人,如果現在馬上去替媳婦解釋,恐怕婆婆是不會聽的。

於是,大媽安慰了媳婦一陣後,對她說:

“你先慢慢地走,我這就去想辦法讓你婆婆把你叫回來。”

媳婦擦了擦眼淚,慢慢朝村外走去。

大媽待媳婦一走,馬上在家裏搜尋了一把亂麻,她將亂麻紮在一個小棍上做了一個火引子,然後到這個媳婦家裏去找婆婆借火。

婆婆問:“現在不是做飯的時候,借火做什麽?”

大媽對婆婆說:

“我家的狗不知從哪裏叼來一塊肉,幾條狗為爭這塊肉,互相咬得很凶,我想借個火回去治治它們。”

婆婆一聽,恍然大悟,肉原來是被狗叼走了。

她心裏感到有幾分愧疚。

因此趕緊找來一個人,讓他馬上去追趕媳婦,把她接回來。

在解決人與人之間的矛盾糾紛時,必須講究策略。要弄明真相、息事寧人,既要抓住問題的症結,又不可急於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