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同其他封建王朝一樣,製定了一係列的法律製度。但對普通百姓來說,這種法律製度正如諺語所說的是“天下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一樣,普通百姓要告狀是難於上青天。官吏們將法律視作敲榨勒索最便利的工具,因此造成有法不依的惡劣局麵。尤其是作為皇都之地的開封,是皇親國威聚集的地方,他們與地方官僚。豪紳、惡霸盤根錯節地勾結在一起,要想衝破這些羅網談何容易。當時開封府受理案件,告狀人是不許直接進入公堂投遞訴狀的,隻可以由號稱“門牌司”的官吏轉遞,這些“門牌司”們總是故意刁難,勒索錢財,窮苦的百姓告狀無門,權貴之家卻是為所欲為。包拯到開封府任職後,首先想到的就是改革這種不合理的訴訟受理製度。他規定:敞開衙門,允許告狀者直入公堂,麵陳案情是非曲直,任何人不得阻攔。這條規定為他公正執法奠定了基礎。要公正執法勢必觸及到不法權貴和地方邪惡勢力的利益,對此包拯毫無畏懼。

開封城有一條惠民河,當時開封糧食和物資出入都是通過這條重要航道,河的兩岸既住著富貴人家,也住著很多平民百姓。但一些達官貴人肆意侵占沿河地盤,修築花園亭謝,致使河道堵塞嚴重。一遇暴雨,河水泛濫成災,使許多平民無家可歸。包拯想疏浚惠民河,但許多權貴人家仗勢抗拒,他通過詳細調查取證,下令強行拆毀河道兩旁的亭園。可是有人自持權重位顯,將包拯告到宋仁宗處,由於包拯證據確鑿,最終還是頂住了權貴者的壓力,疏通了這條河道。包拯不但不畏權勢,而且對社會上惡霸無賴的懲處也是毫不留情,迎難而上。

有一次,開封的一條小街上發生了火災,一些地方無賴麵對災情居然想要破壞這次救火行動,甚至在緊急時刻還跑到包拯麵前,戲弄地問包拯:救火是到甜水巷取水,還是到苦水巷取水?麵對無賴之徒這種蓄意刁難和挑釁,包拯果斷下令將不法之徒加以懲處,贏得了開封百姓的好評。

在執法過程中,包拯也從不包庇自己的親戚和下屬,這正是他執法公正的一個重要方麵。他曾經在自己的家鄉廬州任職,他的親朋故舊知道後無不笑逐顏開,認為這下有了依靠。可包拯到任後,謝絕親朋拜訪,秉公執法。即使是自家親屬,也是違法必究,絲毫不留情麵。他的堂舅倚仗包拯權勢橫行鄉裏,包拯也是開堂審訊,杖責其舅。百姓對此拍手稱讚。他對自己的屬下要求也十分嚴格,在開封府時,有一個府吏私收犯人賄賂而在公堂上設計免去犯人的刑罰,被包拯識破後,對府吏進行了嚴懲。

包拯在執法中,還注重明辨是非,調查證據。他曾在天長縣任知縣,有一次,一個農民報告說有人盜割了他家的牛舌,並且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包拯受理此案,進行了認真的分析判斷,認為是有人想陷害牛的主人。因為牛主人在牛舌被割後,一定會殺牛,根據當時法律規定:私殺耕牛是犯法的。於是包拯不動聲色,暗中吩咐牛主人回家殺牛賣肉。不久之後,果然有人來官府告狀,說有人私殺耕牛賣肉。這一切不出包拯所料,他對告狀者單刀直入地責問道:“你為何割人牛舌又來告人殺牛呢?”那人一下子驚呆了,以為包拯有神機妙算的本領,心理防線完全崩潰了,最後一五一十的承認了自己因與牛主人有矛盾,想以此手段來陷害他得罪行。這樣包拯根據自己豐富的斷案經驗和邏輯推斷順利地偵破了一樁毫無線索的疑難案件。對待犯法的權貴,他要依法進行處置必須要調查取證,掌握充分證據才能達到為民除害的目的。包拯曾出任監察禦史,當時有一個名叫王送的轉運使向宋仁宗遞了訴狀,告發陳州(今屬河南)地方官任中師剝削無度,斂集錢糧。在當時,任中師以廉潔著稱,而王連卻十分貪婪。這正是邪惡勢力的顛倒是非,蓄意中傷,很多人不願充當此案的調查者,他們畏懼王述權勢。於是包拯挺身而出,接手此案,他知道要揭露出王逵誣告的真相,必須要對此案的情況進行全麵調查。因此他親自趕赴陳州,詳細查詢,掌握了充分證據,回京向宋仁宗如實奏告了調查情況。原來,向百姓任意搜刮,引起民憤的正是王遞。包拯要求將王達撤職,並將他斂集的錢糧歸還百姓。他的這種重調查取證的辦案作風使不法權貴氣焰受到抑製,從而維護了法律的公正。

從包拯的執法實踐看:執法者不僅要具備相當的才幹,最重要的是為人一定要剛直廉正。正如包拯所說的:“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幹終成棟,精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史冊有遺訓,無貽來者蓋。”以往他曾任職過的地方,都會留下了很多有關他廉明執法的事跡。如當時開封就流傳一句諺語:“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人們把他當作陰曹地府秉公執法的閻羅王。千百年來。他一直被視作清官的典型,正義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