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史要尊重曆史事實,曆時是對過去的公證敘述,而不是為帝王的歌功頌德。魏帝不懂得其中的道理,而錯殺了賢臣。

崔浩謀略出眾,深得魏太武帝寵幸。魏太武帝命崔浩統管秘書監事務,與高允等人撰寫《國記》

《國記》寫好,刊刻於碑上,並將石碑豎立於平城郊外神壇東側。

崔浩等所撰寫的北魏皇朝祖先事跡,絕不抑錯揚功。石碑立於大道兩旁,行人讀後議論紛紛。鮮卑人無不憤怨,認為崔浩故意宣揚鮮卑祖先的醜惡行徑。

魏帝大為惱怒,今有關部門加以懲處。

高允曾為太子師傅,太子與高允一同進宮朝見魏帝。

太子見到魏帝,說:

二局允小心謹慎,官位低賤,著書主要是崔浩所為,請赦高允不死。”

魏太武帝於是問高允:

“《國記》都是崔浩所寫的嗎?”

高允回答:

三太祖記》是前著作郎鄧淵所寫,《先帝記》和《今記》是我與崔浩共同執筆。然而崔浩隻是總攬裁定大綱而已,至於實際寫作,我比崔浩要多。”

魏帝大怒說:

二局允的罪行比崔浩還大,怎能讓他活命?”

太子恐懼地解釋道:

“高允是個小臣,慌亂失去了條理。我之前曾問過他,都說是崔浩所寫。”

魏帝又問高允:

“東宮太子的話可是真的?”

高允回答:

“太子殿下是因為憐憫我的處境,有意救我而已。”

魏帝望著太子說:

“好一個正直之人!臨死不改變自己所說過的話,此乃信義;作為臣下而不欺騙君上,此乃忠貞。應該特赦他的罪過,以示表彰。”

於是高允得以免罪。

魏帝又召崔浩問話,崔浩惶恐迷惑不能對答。

魏帝遂令高允起草詔書,誅殺崔浩及其下屬官員。

高允遲疑,久久不能下筆。

魏帝派人頻頻催促,高允請求再次晉見,然後才願起草詔書。

皇帝應允。

高允朝見魏帝說:

“崔浩之案,我不敢多問,如果隻是因寫史而冒犯皇家,則尚不至於判處死刑。”

魏帝大怒,命逮捕高允。

太子趕緊為高允求情,魏帝經詳細思考後,怒氣漸消,說:

“沒有此人,會有數千人被殺!”

於是魏太武帝重新下詔:凡與崔浩同宗的清河崔氏,不分遠近,一律誅滅全族,其他人等隻誅殺當事者本人。

時隔數日,太子責備高允說:

“做人應當見機行事。我為了讓你免去死罪,已經為你開頭講了話,而你卻始終不順著我的話去做,將皇上激怒到那種程度,一回想起來,至今還讓人心有餘悸。”

高允說:

“史書本是記載君主善惡,以為後人勉勵與警戒,因而君主對它心存畏忌,所作所為會因此而十分謹慎。所以記載皇帝日常活動、敘述國家政治得失是撰寫史書的基本原則,崔浩所做所為並未背離這一原則。我與崔浩共同從事這一工作,生死榮辱與共,本就不應有什麽特別不同,我不能為了自己求生,而作假地為自己開脫,將罪責全推給崔浩。如今我雖然苟且活下,但崔浩卻被誅滅三族,使我活著也深感不安。”

“識時務者為俊傑。”(語出《三國誌·諸葛亮傳》)在現實麵前能夠認清形勢利害而能自如對策行事,才是真正順應時代潮流前進的英雄。魏帝詔令崔浩從實撰寫國史,實與其他大多數封建皇帝一樣,隻能頌揚,不能談論缺失,用以警戒後人。魏帝雖然較以往其他封建皇帝要開明和寬容,但仍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