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乃國之準繩。我們來看看古人是如何奉公守法的。

趙奢征收租稅,趙惠文王弟平原君不肯繳納,趙奢便處死了平原君家的管事九人。平原君大怒,欲殺趙奢。

趙奢對乎原君說:“您是趙國的公子,如果您家隨意逃稅抗稅,法律的權威就會削弱,權威被削弱了,國家的力量就會衰落,國家的力量衰落了,其他諸侯國就會加兵於我們,趙國就會走向滅亡,那時您還有什麽富貴可言!

像您這樣地位崇高的人,若能奉公守法,國家上下才會祥和,國家方能富強,趙氏政權才能穩固。”

古人雲 :“不苟一時之譽,思為利於無窮”。王子犯法,與民同罪。法對事不對人,不能因為犯法人是特殊身份,就降低了法律的效力。由古推今,這對於依法治國的今天,仍有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