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製拆遷的法律依據主要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以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根據法律規定,強製拆遷必須在完成補償安置工作的情況下,由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在獲得法院的準許強製執行裁定前,行政機關沒有直接強製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權力。執行標準方麵,強製拆遷必須遵循法定程序,包括但不限於:提前通知、聽證、公告、公證等步驟。拆遷前,應當確保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包括合理的補償安置方案和過渡期安排。
這次的強拆是由施主任組織策劃,親自指揮,上次顧紅兵組織的強拆房思建的字畫變成了一個笑話,一拳打在棉花上,啥效果也沒產生,反正是產生了笑果。
這次的強拆雖然沒有程序上的完備手續,但是施高明給出的理由是拆違,因為八十年代批複房子的時候都是主房。然後所有的人家都或多或少的有違章搭建的副房,副房因為比較簡單,所以大多是沒有經過審批,所以根據《城市管理條例》,跳過之前拆遷的一些法律障礙,可以小搞一下。李亞根主要的違章是在主房之外,在院子搭建了一個平頂的廚房。
但是即使真的拆違株連到主房,連主房給拆了,也是可以確保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合理的補償安置方案和過渡期安排都會安置到位,不管是談判還是走法律程序,政府都是有心理準備和誠意的,反正再怎麽判。也不會判恢複原狀的。無非是多賠點錢的事情。
強拆現場被一種緊張和不確定的氣氛所籠罩。城管隊員、保安和還有其他拆遷工作人員形成了一道警戒線,將拆遷區域與圍觀的人群隔開。圍觀的群眾中,有人默默注視,有人低聲議論,也有人高舉手機。空氣中彌漫著一種壓抑緊張的情緒,似乎每個人都在等待著某個關鍵時刻的到來。
拆遷隊伍裝備齊全,他們穿著統一的製服,頭戴安全帽,手持工具,準備進行拆遷作業。挖掘機和推土機等重型機械已經就位,等待著指令。工作人員的表情嚴肅,他們的動作迅速而有條不紊,顯示出這是一場經過精心策劃和組織的行動。
但這時候,李亞根站在他家房子的廚房的平頂上,半個身子露在外麵。對著外麵拆遷隊伍,用大喇叭喊道:“我這個房子是我作為一個公民合法財產,根據《物權法》《憲法》,你們的拆遷是違法的,另外。施高明主任作為開發區的領導,居然將拆遷安置房安置給不拆遷的村民,存在非法利益輸送。希望施高明主任給我們大家一個說法!”說完,李亞根將上次辛皋蘭手機上圖片打印出來的複印件隨風飄了出去,飛了很遠。房思建也把自己手上的複印件分發出去,施高明自己也拿了一份,看到之後臉都變了。
而那一群維權的網友也在現場,拿著手機,在論壇語音聊天室往外發布著消息,這時候,在距離百米開外的如泰運河之南的高層房屋的一戶的窗戶上,一麵揮舞的紅旗在迎風飄揚。
房思建有意在施主任前麵跟房新建通話,有意告訴施主任,河南邊揮舞紅旗的地方是房新建用著攝像機在全程錄像,空****的大地這塊尤其顯眼,拍得清清楚楚。
這時候看熱鬧的群眾開始起哄,讓施主任解釋為什麽不是拆遷戶怎麽可以安置房子?一時間群情激奮。更加有網友打了110要求出警處理非法強拆。眾多的網友要求市長出麵解釋協調……
施高明主任又組織了一次失敗的強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