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庸時,當塗縣令王魯行為不檢,營私舞弊之事時有發生。衙門中大大小小的官吏,見縣令如此,也都心照不宣,互相勾結。對百姓敲詐勒索,無惡不作。百姓見了,個個搖頭歎氣,怨聲載道。
後來,有人狀告王魯的主簿貪汙受賄。王魯接過狀子,打開一看,心中不免打起了寒戰。因為狀子上寫的主簿的那些罪行,都是證據確鑿的事實,和他所幹的壞事大同小異,有些就是在他包庇縱容下幹出來的。更令他感到不安的是,其中不少罪行和他有牽連。
王魯雖然有些害怕,但又感到十分幸運,因為狀子落在他的手中,要是落在別人手上,他必定罪行暴露,縣令這頂烏紗帽也保不住。他越想越為自己慶幸,隨手就在案卷上批了八個字:“汝雖打草,吾已驚蛇。”
意思是說,你們雖然打的是草,可是我這條藏在草中的蛇,卻已因受驚而有所警惕、戒備了。
“打草驚蛇”的原意是為懲辦某人,卻使有同樣情況的人引起警惕。現用來比喻做事不縝密,致使對方覺察到了而有所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