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一個猶太人,經過20多年的奮鬥,他創造了一份屬於自己的家產。他的辛苦和操勞使他賺了很多錢,他過上了富裕的日子,但他卻發現自己20歲的兒子不喜歡工作。

當父親向兒子講述工作的意義與價值時,兒子卻回答說,既然父母已經為他準備好了一切,那他也就沒必要在做任何事了。父親十分愛自己的兒子,一心想讓他做一個努力上進的人。於是,他賣掉了全部的家產,並將錢都捐給了慈善機構;送給了窮人。然後,他對自己的妻子和兒子說,由於做生意賠了,他們現在已經很窮了。

父親滿以為兒子現在會努力工作了,但是,他又失望了。兒子又幻想著與一個富人的女兒結婚,這樣他可以獲得20萬元的訂婚禮物。父親在盛怒之下把兒子趕出了家門,但他卻發現自己已經不再有開始創業時的那份**與動力了。滿懷著自己剝奪了妻子和兒子的舒適生活的愧疚感,他決定從一座橋上跳下投河自盡。

當他跨過橋的欄杆準備跳下時,一個無家可歸,衣衫破爛的乞婦來到了他的麵前。乞婦說既然他已經決定自殺,那麽他身上的錢和他的手表對他就沒有用了,不如給她算了。

這個人停下來想了一下,他都到了想一死了之的時候,還有人要算計他僅有的一點財產。這時,他突然醒悟過來,放棄了死的念頭。後來,他和那乞婦成了朋友,開始向她講述自己的故事。

無論遇到怎樣的困難,都不要有輕生的念頭,因為生命是寶貴的,失去了就不能再來。要相信,隻要活著,就會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