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也是一種幸福。
—《財箴》
在猶太人看來,不及時捐助窮人與犯罪無異。猶太典籍《米德拉西》裏記載了如典故:
有個瞎子乞丐坐在街角,兩名男子行經此地,一名男子拿出一枚銅板施予乞丐,一名男子則無任何表示。死神當場現身,告訴兩名男子:“剛才把銅板施予這個可憐乞.的人,此後50年間不必怕我。但是另外一名男子馬上就得死!”那名缺乏愛心的男子聞言連忙求饒:“請再重來一次,我將對那個乞丐施舍銅板。”死神冷然拒絕:“來不及了!乘船出海之時,豈有等到船已出海,再來檢查船底是奄有漏洞的道理?”
同樣,《塔木德》上也記載道:納烏細一次趕著兩頭驢子出門,一頭驢子馱著食物,一頭驢子馱著水,遇到一個窮人。窮人向納烏細乞食,納烏細說:“等我把東西都卸下來吧。”東西還沒有卸下來,窮人就死了。納烏細請求上帝降罪於自己,讓自己的眼睛失明了,四肢斷了,身上長滿了癤子。
猶太人從小便用這樣的故事來教育自己的孩子,培養他們救濟窮人的善心。
猶太人認為,提供幫助是“富人的責任”,獲得幫助是“窮人的權利”。在長期流亡的艱苦歲月中,猶太富人往往自覺地替窮人掏腰包,接濟貧窮在猶太人中成為一種社會習慣。哪怕是家無三餐的窮苦猶太人,也都保存著一個攢錢的小盒子,準備施舍給比他們更窮的人家。
猶太社團裏必定會有慈善機構,這些慈善機構都是靠著寓浴的猶太人的捐助來維持的。在每周不同的日子裏,窮苦的猶太學生分別到不同的猶太人家中去吃飯,以便使得 多:這些學生能夠安心讀書。 ,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在一些龐大的猶太共同體,如英國倫敦或美國紐約的猶太共同體中,最大最多的機構也許就是從事慈善救濟和募捐的機構。它們不但保證了共同體成員的需要,而且在其他共同體處於危難之中,或麵臨大量移民時,提供了至關重要的支持與資助。
每當以色列處於戰爭之時,海外猶太人的捐款便會潮水般地湧來。除了現金和支票,人們還會送來房屋和汽車加油站的契據。婦女會獻出自己的戒指和首飾。孩子會獻出自己積攢的硬幣。一個老人甚至獻出了他的全部財產:30美元6角9分。猶太教神學院的一位教授給募捐組織送來一張2。3萬美元的支票。他附帶在便條上所寫的一段話,最具代 :—表性地體現了“慈善乃公益”的巨大感召力:
“我們願以任何方式幫助你們,隻要你們覺得可行,我會心甘情願地奔赴以色列,換下別人去完成其他任務。”
猶太人的慈善概念可以說在死於20世紀30年代的一個猶太婦女的墓誌銘上得到體現:
她向學者贈送《聖經》,向被盜者贈送祈禱書。
她經常邀請窮人去她家一起用餐。
她親自為赤身**的人穿衣,並為窮人準備了數百件襯衫。
一位普通的猶太婦女尚且如此,猶太富人當然更不能等閑視之。
猶太商人如此樂於做善事,實際上也是一種生意經。他們大量的捐資為所在地興辦公益事業,對他們開展各種經營十分有利。有些猶太富商由於對所在國的公益事業有重大義舉,獲得了國王的封爵,如羅斯查爾德家族有人被英王授予勳爵爵位。有些猶太商人還獲得當地政府給予的優惠條件來開發房地產、礦山,修建鐵路等,賺錢的路子得到拓寬。
猶太商人熱心捐錢辦公益事業,歸根到底是一種營銷策略,為企業提高知名度,擴大影響,博取消費者的好感,起到了重大的作用。目前這種營銷策略已廣為人知和廣為企業所應用,猶太商人高明之處在於100多年前已率先采用。
這種營銷策略也與猶太民族的曆史背景和文化傳統有很大的關係。
《聖經》中就明確規定,以色列人必須將收入的1/10作為向上帝的獻祭,其中包括供養祭司階層、用做宗教禮儀的,也包括由族人分享的。除此之外,還有諸如留1/10地塊上的莊稼不要收割,收割時故意遺落一些供人拾取,以及在安息年(7年一次)不耕作,也不管理葡萄園、橄欖園,任憑地裏的東西自生自長,供人使用。
每當安息日到來之前的周五黃昏,猶太家驅的母親們必定會點燃蠟燭,父親則將手放在孩子們的頭上吟誦祝福。此外,每個猶太家庭裏都有一隻上麵寫著“jewish nationalfund”的捐獻箱。在吹熄蠟燭的時候,孩子們便將父母所給的硬幣投入箱中作為慈善之用。這是在教導孩子從小行善。周五午後,窮人們四處拜訪富有人家乞求施;舍。有的父母看見有人…k:門乞討時,為了培養孩子們的慈善心,並不直接把錢施予窮人,而是通過孩子的手取錢用以救濟行善。
在所有這樣的安排中,猶太人都有一條明確的原則,即有錢人向窮人盡“公共義爭”。用《聖經》中上帝的話來說就是:“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
這種製度在猶太民族進入大流散之後,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無論什麽地方,隻要有一個完整的猶太社群,就必有自己的教會堂,教會堂中必有一個猶太人稱為“司幕”的:救濟員,以解決猶太人的一般日常需要。在他外出經商時,無論走到哪裏,隻要那裏有猶太社群,他就會受到該集體的熱情款待。如果他們的船隻遇險,附近猶太社群就會主動幫助他們脫險;而要是他們不幸落人海盜之手,那麽附近社群還會花錢將他們贖回來。在中世紀時,海邊的猶太社群中一般都設立了專門用來贖還被擄掠猶太人的基金。
通過這樣一種傳統,猶太民族主要借助富人的錢,絕大多數情況下也就是商人們的錢財,把流散的猶太人聯係起來。更重要的是,在每個猶太人,尤其是有錢的大商人頭腦中有了這樣一個觀念:慈善就是公益。他們自覺地把捐贈作為協同整個民族乃至整個世界的一個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