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弱)遵守規則不遵守規則 遵守
克服暗箱操作
要合理防止壟斷的產生
法律和道德是一個社會最普遍的博弈規則,所有的法律道德,都是出自每個社會成員的生活需要、人性意願,出自每個人對社會關係的看法、觀點和認識,這是法律道德的主觀性。可是,一旦人們通過社會博弈,形成了某種均衡態,形成了某種統一性的社會規範,那就要求每個社會成員都遵從這一規範。在一個社會,這些規範不僅對被統治者適用,就是統治者,他們是大部分法律與道德規範的製定者和實施者,同時也是監督者,因此,他們本身也應該遵守這些博弈規則。然而,正是由於統治者在博弈中處於強者的地位,他們過於相信自己的力量,因此,往往在他們最大利益受到損失,或者覺得自己可能會得到更大利益的時候,他們會主動撕毀自己製定的博弈規則,從而使一種合作性博弈演變為非合作性博弈。
在農業社會,最常見的博弈是軍事官僚統治集團和廣大農民之間的博弈,雖然這兩大集團或者說階級在組織性力量的對比上差距很大,但互利性則比較弱,因為官僚們給農民提供不了什麽利益。農民給官僚們雖然提供利益,但總量比較固定,農業生產發展的餘地總是有限的。軍事官僚統治集團往往希望借助於他們製定的法律來攫取更多的利益,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地主對農民的剝削。由於農民創造的價值在總量上是有限的,在維護他們自身生存和繁衍後代之後,剩餘的已經不多,因此,在遇到具有長遠目光的統治者時,他們一般會把對農民的剝削控製在農民可以承受的範圍之內,這就是古人所謂的“盛世”,曆史上的“文景之治”、“貞觀之治”、“開元盛世”,實際上都是這樣。但人的欲望是無窮的,統治者總希望不斷得到更多的財富,因此,越是一個王朝的末期,由於他的統治者沒有經曆過農民風暴的洗禮,他總是過於相信自己的權勢,總想改變博弈的規則,試圖獲取更大的財富。而當他們試圖攫取的財富超出農民可以忍受的程度時,這就會導致民變,嚴重的就會是叛亂,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農民起義。所以,反過來說,封建社會的農民起義,很大原因在於作為強者的一方自己改變了博弈的規則,最後使己方利益受到損害。這種事情在任何一個封建王朝都是舉不勝舉。
西晉末年,由於統治階層的腐朽統治和諸王的混戰,給百姓帶來無窮無盡的災難,加上接連不斷的天災,許多地方的農民沒有糧吃,被迫離開自己的故鄉,成群結隊到別的地方逃荒。這種逃荒的農民叫做“流民”。
公元298年,關中地區鬧了一場大饑荒,略陽(治所在今甘肅天水東北)、天水等六郡十幾萬流民逃荒到蜀地。有一個氐族人李特和他兄弟李庠、李流,也跟著流民一起逃荒。一路上,流民中間有挨餓的、生病的,李特兄弟雖然自己兄弟也十分艱苦,但還是常常接濟他們,照顧他們,並將流民組織起來,一路扶老攜幼,終於使大部分人走到了四川。流民都很感激、敬重李特兄弟。
蜀地離中原地區比較遠,而自從李冰父子修建都江堰之後,有了較好的水利設施,這對靠天吃飯的農業來說,無疑是上了保險,因此蜀地好稱“天府之國”,百姓生活比較安定。流民進了蜀地後,就分散在各地,靠給富戶人家打長工過活。
流民,在曆代統治者看來,都是威脅社會穩定的因素,安置得好,可以增加地方的勞動力,擴大生產;處理不當,極有可能引發本地和外來人口的衝突,增加地方政府的負擔。因此,益州刺史羅尚以為流民可欺,於是借口流民不事生產,無事生非,擾亂地方生計,流民必須回關中務農;同時卻在要道上設立關卡,搶奪流民的財物。流民們聽到官府要逼他們離開蜀地,想到家鄉正在鬧饑荒,回去也沒法過日子,人人都發愁叫苦。
規則有時是掌權者所製定的,他們的目的是為了讓自己在博弈中獲得最大的收益,但既然是博弈,他們也應該考慮到讓普通人也有收益。否則就無法形成合作性博弈。當規則不再能保證博弈處於合作狀態時,利用群眾力量衝擊規則也就成了一種激進的求生手段。
由於李特生性敢作敢當,急公好義,流民們向李特訴苦,李特幾次向官府請求放寬遣送流民的限期。流民聽到這個消息,感戴李特,紛紛投奔他。李特在綿竹地方設了一個大營,收容流民,不到一個月,流民越聚越多,約有兩萬人,他的弟弟李流也設營收容了幾千流民。李特收容流民之後,派使者閻或去見羅尚,再次請求緩期遣送流民。
閻或來到羅尚的刺史府,看到那裏正在修築營寨,調動人馬,知道他們不懷好意。他見了羅尚,說明了來意。羅尚對閻或說:“我已經準許流民緩期遣送了,你回去告訴他們吧!”閻或直爽地對他說:“羅公聽了別人的壞話,看樣子恐怕不會饒過他們。不過我倒要勸您,不要小看了老百姓。百姓就好像水,看起來溫和可欺,但引導不當,水災泛濫,也會帶來危害。單個的百姓看起來是軟弱的,您若逼得他們無路可走,眾怒難犯,專欲難成,隻怕對您沒有好處。”羅尚假惺惺地說:“我不會騙你,你就這樣去說吧!”
閻或回到綿竹,把羅尚那裏的情況一五一十告訴李特,並且對李特說:“羅尚雖然這樣說,但是我們不能輕信他,所謂有備無患,我們也要多作幾手打算,防備他偷襲。”李特是一個有經驗的人,結合各方麵的信息,也懷疑羅尚的話不可靠,立刻把流民組織起來,加以訓練,並準備好武器,布置陣勢,準備抵抗晉兵的進攻。
沒過多久,羅尚果然借助一個漆黑的晚上,派部將帶了步兵、騎兵三萬人,偷襲綿竹大營。晉軍進入李特的營地,李特故意鎮靜自若地躺在大營裏。晉將自以為得計,一聲號令,率領兵士氣勢洶洶地攻入李特大營。
三萬晉軍剛進了營地,隻聽得四麵八方響起了一陣震耳欲聾的鑼鼓聲。大營裏預先埋伏好的流民,手拿長矛大刀,一起殺了出來。中國的農民鄉土觀念本來就重,遠離家鄉的流民往往能夠抱成一團,同甘苦,共患難,在被逼得無路可走的時候,所爆發的反抗力量更是驚人,因此流民的鬥誌是晉軍無法相比的,可謂是勇猛無比,以一當十。晉軍沒有料到流民早有準備,中了埋伏,氣勢上本身就輸了三分,心裏一慌,更加沒有鬥誌,被流民殺得丟盔棄甲,四散逃竄。兩三個晉將逃脫不了,被流民們殺了。
流民們殺散晉軍,等於公開走上了與官府對抗的道路,知道晉朝統治者不會罷休,就請求李特替他們做主,領導他們抗擊官府。李特和六郡流民首領一商量,大家推舉李特為鎮北大將軍,李流為鎮東將軍,幾個流民首領都被推舉為將領。他們整頓兵馬,軍威大振。過不了幾天,就攻下了附近的廣漢,趕走了那裏的太守。
李特進了廣漢,學漢高祖劉邦的樣子,宣布約法三章,打開了官府的糧倉,救濟當地的貧苦百姓。流民組成的軍隊在李特的領導下,紀律嚴明。蜀地的百姓平時受盡晉朝官府的壓迫,現在來了李特,生活倒安定起來,怎麽能不高興?民間編了一個歌謠說:“李特尚可,羅尚殺我。”
羅尚表麵上派使者向李特求和,暗地裏卻勾結當地豪強勢力,圍攻李特。李特在奮勇抵抗之後,戰敗犧牲。他的兒子李雄繼續率領流民戰鬥。
公元304年,李雄自立為成都王。過了兩年,又自稱皇帝,國號大成。後來到李雄侄兒李壽在位時,改國號為漢。所以曆史上又稱“成漢”。西晉在統一全國後沒有多久,就又失去了西南的一隅之地。
李特和羅尚的這場博弈,本來可以是一場共贏的合作性博弈,但由於羅尚的急功近利,最終演變成一場非合作性博弈,走上了曆代官逼民反,走上曆代農民起義的老路。我們知道,統治集團之間的許多戰爭,爭奪的都是土地和人口,說穿了,就是爭奪剝削資源,當年諸葛亮第一次兵出祁山,連下三郡,最後街亭失守,隻好退兵的時候,將三郡的人口席卷一空,都帶到蜀地,目的就是增加勞動力,實質上就是增加剝削的對象。四川號稱富裕,地廣人稀,安置幾十萬流民本身是綽綽有餘。因此,對於流民問題,羅尚有和平和武力兩種解決方式,和平辦法,就是想辦法幫助流民在蜀地安置下來,從事勞動生產;武力就是動用暴力機器,將流民趕走或者斬盡殺絕。流民作為外來人口,對待地方官府,有著順從和反抗兩種途徑。
群眾資源的利用
如果羅尚用和平的方式解決問題,很可能是一個雙贏的局麵,即流民獲得安置,政府得到勞動力和增加賦稅收入。因為李特如果采用反抗,流民不會大規模追隨李特,隻能部分反抗者付出生命的代價。但羅尚在這場博弈中,采用的是武力鎮壓的策略,以李特為首的流民如果采用順從的策略,隻能是任人宰割,付出生命的代價;而他們采用反抗的方式,還可能獲得生存的機會,因此,雙方隻能采用非合作性博弈,結果是以羅尚為代表的統治者付出更大的代價,而李特為代表的流民付出相對小的代價。
這場博弈由合作性博弈轉化為非合作性博弈,其中的關鍵就在於統治者的代表羅尚他過於相信自己的實力,他認為,必須由他來主導博弈的規則。殊不知,規則本身就是對雙方的一種約束,一方改變,對方也可以不按照原來的規則出牌,這樣雙方在摸索中重新找到納什均衡點,隻是這個均衡點是在對抗,在各自付出代價的情況下達到新的均衡。所以,即使是強者,也不要隨意修改既有的博弈規則,以為雙方出現付出的局麵。第十三章 後台程序的更替——秩序之外的博弈
電腦技術裏麵有一個詞,叫做“後台程序”,意思是並非在當前你視野內的,但也是同時在運行的一種程序。換成通俗的語言來講,後台程序,就是一個隱蔽起來的不進入公眾視野範圍內的程序。
著名的經濟學家亞當?斯密曾經說,經濟生活中有一隻“看不見的手”,這就是影響價值波動的價值規律。後來,著名的宏觀經濟學家凱恩斯又提出,經濟管理上,要有一隻“看得見的手”,這就是國家對經濟的管理和調控。實際上,“看得見的手”是對“看不見的手”的反映和具體體現,而“看不見的手”才是起到決定作用的。
社會生活中也是一樣,那些真正影響到人們生活的政策、法規和製度,是看得見的,但是這些具體的規則背後,又有著不為人知的“看不見的手”,這就是社會生活中存在的“後台程序”。
那麽,這些後台程序是什麽呢?按照博弈論的說法,這些後台程序,就是處於公眾知識之外的權力。當一種權力處於公眾知識之外的時候,它就會成為權力擁有者的一種獨占資源,因而就成為一種可以具有強製力的暴力工具。而且,權力擁有者為了自己的地位穩固,還會不斷地把一些資源強行劃為公共知識之外的壟斷性權力,讓自己占有的資源越來越多,而相應地,普通民眾所擁有的公共知識的資源就會越來越少。古代的愚民政策,和一些宗教國家把祭祀權壟斷到貴族手中的行為,都是權力擁有者獨占後台程序的例證。
握有很大權力的當權者,他們在和他人合作的時候,他就會成為一個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參與者,而其他人隻能作為陪襯而存在。而當權者所掌握的後台程序,也是加強他們的權力、增強他們在參與某些事務時的決定性作用的重要力量。
柔性滲透的學問
在中國古代的思想家裏麵,老子一向是強調柔與剛之間的關係的,他認為無論是柔還是剛,都不能單獨長久地維持下去,隻有互相調劑才能有長久的安寧。
如果把這個基本思路放在處理具體問題之中,就很容易聯想到英國著名的政治家丘吉爾說過的話:“沒有永恒的朋友,也沒有永恒的敵人,隻有永恒的國家利益。”所謂的朋友、敵人,其實就是圍繞著某一個合作的規則所達成的雙方之間的博弈關係,或者是合作,或者是對抗。那麽,為什麽有時是合作,有時是對抗呢?一切都取決於利益,符合自己利益的,就可以做朋友,不符合自己利益的,就是敵人。
那麽,按照己方的利益,去確定與他人的博弈關係,與“剛”、“柔”又有什麽聯係呢?這正是丘吉爾所說的話所沒有透露出的信息:規則的漸變性。當按照自己的利益去確立一個博弈規則的時候,肯定是受到當時種種現實原因製約的,而這些現實的原因不會一朝一夕就改變,所以如果要對博弈的規則進行調整變通,勢必要先考慮到現實的限製,一步步去推行漸變,而不是不顧現實情況去大刀闊斧地破舊立新。
具體來說,要改變一項博弈規則,至少需要幾個條件:既定目標按照原有規則難以順利實現,時局的發展與原有的規則相背離,但隻是暫時性的背離而非永久性的改變;執行既定目標的人有回旋的餘地,能夠在時局變化之後迅速調整自己的思路,將規則作出變通,以保證既定目標不受影響。
要實現既定的目標,可以使用雷厲風行的手法,也可以用春風化雨的風洛,具體的方法要視情況而定。不過,如果原來是使用雷厲風行的手法保證既定目標的實現,而在時局變化之後,尤其是要實現目標的阻力增大以後,繼續使用強攻策略、奉行清除所有阻力的原則就不切實際了,隻能作出變通,讓阻力與動力並存於實現目標的過程之中,把策略轉換成懷柔之法。
和親政策是漢代民族政策的一個重要部分,這一政策在很長時期內存在,並在漢代、唐代等王朝處理與周邊少數民族政權時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這一政策的出台,以及此政策的具體應用,正是當時漢代的決策者審時度勢、合理地對規則進行漸變的結果。
戰國時期,北方的匈奴逐漸強大起來。匈奴人以遊牧為生,所以馬上作戰能力很強,他們就經常南下,侵擾與他們相毗鄰的秦國、趙國、燕國等北部國家。當時各國都修築長城,並在北部邊境屯駐大量軍隊,預防匈奴的進犯。到了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倚仗著秦朝強大的軍事實力,對匈奴進行強攻,派大將蒙恬率領三十萬大軍擊敗匈奴。奪得了河套地區水草豐美的土地。當時的匈奴人非常沮喪,認為從此失去了生活的樂土。
秦始皇時期,國富兵強,所以有實力對匈奴開戰,也借助武力暫時解除了匈奴對北部邊疆的威脅。但是到了秦朝末年,因為地方上的農民起義和原來各國殘餘勢力的反撲,使國家力量喪失殆盡,而匈奴此時又出現了一位英明的首領冒頓,雙方的實力對比馬上出現了逆轉。
經過多年的戰爭,最終劉邦滅掉了其他的勢力,在中原建立了西漢。在西漢建立之時,北方的匈奴在冒頓的率領下,經過多年征戰。已經稱雄大漠,並不時南下侵擾中原百姓。這個北方的心腹之患,終於變成危及中原政權和北方百姓生活的大災難了。在如何處理匈奴問題上,西漢君臣之間產生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那些靠軍功起家的大將,都認為應該徹底解決匈奴問題,而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法,則隻有繼續秦始皇時期的強攻政策,進行軍事征服才可以;而一些文臣謀士們則很清楚國家當時的狀況,知道以當時漢朝的實力無法和匈奴抗衡,建議改變政策,對匈奴進行懷柔,等到實力強大再作處理。
麵對這兩種不同的方案,漢高祖劉邦一時難以下決定。不過,曆來各國對匈奴都是以戰爭對抗為主的,所以戰爭這個原則對決策者而言是非常熟悉的;而懷柔政策則是一個全新的方法,這對馬上得天下的劉邦而言,不僅在感情上難以接受,在實際操作的時候也不會使用。所以,劉邦是傾向於武將們的強攻的觀點的。不過,因為他忙於平定內部的叛亂和居功自傲的大臣,暫時還沒有對匈奴下手。
漢高祖七年,匈奴的首領冒頓單於率大軍南下,而漢朝駐守北邊的韓王信投降了匈奴,讓漢朝的大片疆土落入匈奴手中。漢高祖劉邦大怒之下親自率領軍隊準備和匈奴決戰。但是,因為天氣苦寒,漢軍的許多士卒被凍傷,而且冒頓使用誘敵深入之計,引得劉邦孤軍深入,死傷慘重。劉邦被困在白登山,最後靠陳平使用離間計說服了冒頓的妻子。使她竭力勸冒頓撤軍,劉邦被困七日後才解圍而出。經過這番驚險,劉邦對匈奴十分忌憚,知道單靠戰爭無法消滅匈奴,更知道現在自己的實力不足以與匈奴決戰,但又不知如何才能解決匈奴問題,便向大臣們問計。
謀士們覺得這個時候說服劉邦,變通處理匈奴問題的處事規則的時機已經到來了,他們推舉在和匈奴作戰時曾經立下大功的建信侯劉敬出麵陳說他們的觀點。劉敬為劉邦進行了一番詳盡地分析,他說:“現在天下初定,士卒們都不願再有戰爭,不可以武力強行攻打匈奴。而且冒頓這個人崇信武力,也不可以用仁義的道理去說服他。隻有一個比較長遠的方法可以使用,那就是讓他的子孫為漢代臣子的辦法,但是不知陛下能否答應。”
劉邦聽說有此良策,急忙追問,並表示沒有不能答應的要求。劉敬便說:“如果您把親生女兒嫁給冒頓,然後再送大量的錢貨,冒頓單於見了這等好處,必然會立您的女兒為閼氏(單於的王後),將她所生的兒子立為太子,來表示匈奴對您的友好,以期望從您這裏得到更多的實惠。您就可以每年把我們所剩餘的而匈奴所缺少的物品送給他,並慢慢用中原禮法教化匈奴。冒頓活著,是您的女婿;他死了,他的兒子、繼位的單於是您的外孫,又哪裏有外孫和外公分庭抗禮的道理呢?這樣,可以不用兵而慢慢令匈奴臣服。另外,如果您不願把女兒嫁給冒頓,也可以讓宗室或者後宮的女子詐稱公主而出嫁,但是冒頓肯定會知道,便不會和您過分親近,那樣和親就失去最佳效果了。”
劉敬的這番話令劉邦深為折服,連連稱善,並準備將女兒嫁給冒頓。但是呂後不舍得讓女兒嫁給外族,日夜哭泣,對高祖說:“我隻有太子和這一個女兒,怎麽能將她嫁給匈奴呢?”在呂後的一再要求下,劉邦最終沒有將女兒嫁給冒頓,而是另選一名女子冒充長公主嫁給了冒頓,並根據劉敬的籌劃贈送給匈奴大批財物,冒頓單於這才減少了對漢代邊境的侵擾。
劉敬為漢高祖籌劃的和親之計,是在權衡了利弊之後得出的比較理性的方案。他從漢代的現狀、雙方的實力、冒頓的個性幾個方麵著手進行分析,最後提出了一個較為合理的辦法,就是以婚姻為紐帶,在文化上對匈奴潛移默化,經濟上對其盡量滿足以減少其侵犯邊境情況的發生,政治關係上用婚姻——血緣關係緩和敵對關係。既顧及到眼前利益,又考慮到長遠的關係,可以說是相當理性的一個提議。這正是在形勢已經發生變化的時候,及時根據雙方力量對比的情況。不拘泥於已有的方案,變通規則解決問題的一個範例。而且,劉敬提出的解決方案,雖然與以往的以戰爭解決問題的方式不同,但目的還是為了解決匈奴問題,為了讓漢朝不受到匈奴的侵擾,可以說是和用武力方式解決問題殊途同歸的。
在漢文帝時期,因為統治者實行了休養生息的政策,漢朝的軍事、經濟實力都有了恢複和發展,在解決匈奴威脅北部邊疆的問題上,可以有多種選擇的方式了。一次,匈奴的單於又提出與漢朝和親,文帝向大臣們谘詢究竟應該繼續和匈奴和親還是出兵和匈奴交戰。富有政治經驗的大臣們都說,匈奴剛剛在對大月氏的戰爭中取勝,應該避其鋒芒,不應出兵;而且即使取勝,匈奴的領土也大部分是沼澤和鹽堿地,不適合農耕,還是和親可以免除禍患。從高祖到文帝的選擇。我們可以用圖加以說明:
匈奴劫取財物西漢反抗匈奴攻擊敵強我弱自取其辱退卻匈奴逞凶代價沉重和親匈奴騷擾匈奴得財 保存部分力量和親匈奴得財 保存主要力量
柔性滲透政策
對於最高統治者的選擇,曆代都有持不同意見的人。當時著名的政論家、文學家賈誼就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匈奴現在橫行於北邊,而且肆意侵入漢境掠奪人口、財物,這種禍患如果不加製止,隻有到漢代亡於匈奴才能停止。而漢代皇帝居然還要每年向匈奴單於贈送財物,完全是一副臣子的模樣,這樣的卑微姿態、順從態度都沒能讓匈奴停止擾邊,禍患不知何時才能停止。他激憤地提出:“匈奴的人口,也不過和漢的一個大縣相當。以天下之大,竟然被一個縣的人所困擾,我真為執政者痛惜啊!陛下您何不試試任命我為主管經營匈奴事務的官員來辦理此事,並按照我的計劃行事,我一定會扼住其要害而製伏他們的!”
賈誼的言論雖然感人,但是因為漢代內部還有同姓諸侯王勢力過大的問題尚未解決,所以不能集中全國的人力物力來抗擊匈奴。漢文帝也是出於此點考慮,最終沒有采納賈誼的建議,而是采取鼓勵人民拓邊、養馬等迂回的方法,為以後解決匈奴問題打下了基礎。
漢文帝時期的大臣們對和親與戰爭的看法,基本上繼承了高祖時期的思路,而且他們能夠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匈奴的軍事成功以及匈奴領地的貧瘠——來作出更為理智的判斷,可惜他們隻將眼光放在當下,而不考慮到日後如何解決匈奴問題。而賈誼恰恰相反,他因為看到了漢代的上升勢頭,所以急切建議文帝對匈奴采取強硬政策,卻沒有估計到來自方方麵麵的阻力。
作為最終的決策者,漢文帝既考慮到當下,又顧及到將來,因為他知道,當初之所以漢高祖會和匈奴和親,全是因為雙方實力相差太大,無法用軍事手段解決邊患問題,所以想要用懷柔政策暫時緩解匈奴對邊境的壓力。這種和親政策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當初劉敬為漢高祖籌劃的改變匈奴的風俗並讓匈奴以親戚的身份臣服於漢朝的目的卻沒有達到,所以賈誼的話雖然有些危言聳聽,但還是不可不注意的。因而,漢文帝一麵堅持奉行和親政策,一麵發展生產訓練軍隊,以和親為盾、以武力為矛,而且還屢屢教誨子孫,不要忘了和親的目的是要解決邊患,而不是要漢朝對匈奴俯首稱臣。漢文帝的想法,是隨著時局的變化對原有的以和親方式維持雙方暫時互不侵擾的規則進行漸變,既不是怯懦地一味龜縮,也不是魯莽地貿然出擊。就這樣,最終到了漢武帝時代,由大將衛青和霍去病討伐匈奴,徹底解決了北部邊境的問題。
太極中的四兩撥千斤
博弈需要規則,而博弈中的合作,更是需要建立一個各方都可以接受的規則,讓大家有章可循。這規則來自於合作各方的實力對比和他們所處的具體形勢,在這個基礎上,經過合作各方的較量和讓步,最後會形成一個對各方都具有約束力的契約。
所以,在通常的情況下,這種契約都是不可動搖的規則,是不容侵犯的,更不要說篡改了。
不過,如果在特殊的情況下,合作的基礎發生了改變,那麽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的規則,也需要及時進行變通,才能維持合作的良性發展。實際上,對政治契約進行變通,對於實現契約訂立時規定下的目標,反而更有幫助。
什麽情況下可以對契約進行變通?變通後是否能保證原有的契約中的各方繼續保持合作關係,並且最終可以得到自己應有的利益?契約既然不容侵犯,那麽一旦要修改契約,一定不僅僅是契約本身受到挑戰,而是最初訂立契約的合作者們本身的地位也受到了挑戰。此時,應該從訂立契約的人們的身份變化著手,先保證他們在形勢變化之後,合作的狀態不會改變,隻有這樣,合作才能延續,而契約也才能維持。一旦他們在合作狀態下擺脫一時遇到的特殊情況,原有的契約自然也就可以恢複了,這就是一個迂回往複的過程。
這種變通的做法,正是所謂“能屈能伸”。“屈”並不是為了求得一時的安逸,而是為了日後有“伸”的機會,而且“屈”與“伸”是並不矛盾的,恰恰是可以用表麵上的一時之屈換得日後順利伸展的良機。而從博弈的角度來看,在形勢變化之後,原有的合作各方,並不是隻能束手無策,而是可以在合作這一大前提之下,進行彈性的改變,而這種改變隻是策略上的變化,是在合作所允許的範圍內的合理彈性。
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可以看到,在西漢王朝建立不久的時候,陳平巧妙地與處於強勢的呂後周旋,最終保全了漢家山河的事情,正是在功臣與皇帝之間的政治合作中所采取的一種彈性的自保方案。
漢高祖劉邦本來隻是一個無名之人,後來在秦末的大變亂中加入了反秦軍隊,才慢慢嶄露頭角。他之所以能夠建立漢朝,一方麵是靠一批勇猛善戰的大將,另一方麵是靠善於運籌帷幄的文臣謀士。這些人為什麽要和劉邦一起打天下?
因為他們有一個共同的政治目標,就是建立新政權,建功立業。正是這種政治上的一致性,使劉邦和功臣們之間建立了合作的默契,也因為有這種合作,所以,劉邦統一天下不久,便舉行了一個儀式,和輔佐他打天下的功臣們殺白馬為盟,訂立了一個關於富貴等級的政治契約。
契約中規定,功臣們可以在朝廷中享有極大的政治和經濟特權,而且規定隻有皇室成員才能封王,隻有擁有大功的人才能封侯,如果違背了這個原則,就要受到天下人的共同征討。這個政治契約正是對劉邦和功臣們之間原有的合作關係的一種維護,一方麵保證了功臣們在國家中的特殊地位,另一方麵也保證了劉姓江山的安全。皇帝為功臣們提供特殊待遇,功臣們負責擁護劉姓人做皇帝不受侵犯。這個規則讓漢高祖和他的功臣們相處得比較融洽,彼此間很少有什麽爭鬥。
但是,漢高祖死後,他的妻子呂後專權,以皇太後的身份幹涉朝政,名義上是輔助她的兒子惠帝,實際上是為自己的家族呂氏爭權奪利。呂後要建立呂氏家族的統治,首先麵對的最大問題,就是劉姓皇族和開國功臣之間的合作關係。
如果國家的這一基礎不變,那麽呂氏隻能做一個裙帶關係下的暴發戶家族,而不能成為真正的統治者。所以,要改朝換代,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瓦解這種政治合作,而瓦解這種政治合作,就要顛覆他們合作的契約,讓他們沒有合作的依據。
呂後本人十分工於心計,她知道自己這樣做會引起功臣們的不滿,就等到功臣中的兩位元老蕭何和曹參先後去世之後,才慢慢推行自己的計劃。但是,這樣也引起了許多功臣的不滿,呂後則使用各種手段,將他們撤職或者給予一個沒有實權的職位,逐漸把權力交給臣服於她的大臣,意圖就在掌握政權,為呂氏牟利。這種做法,在政治上十分有效,因為它剝離了原有政治合作關係的一個重要方麵,就是政治上的互相扶植,以及皇帝必須對功臣的地位進行保證。
但是,呂後還是沒有觸及到更重要的一個方麵,就是當初劉邦和功臣們之間的那種共富貴的關係。功臣們雖然有的離開重要的工作崗位,但是他們的爵位依然存在,既然他們有爵位,他們的地位就沒有改變,皇帝維護他們地位的話就沒有落空,所以這些功臣們就要繼續擔負起與皇室合作,維護劉氏江山的任務。
可是呂後對此卻似乎並沒有考慮到,她隻是從政治權力去考慮問題,認為沒有了權力就沒有了一切,並沒有考慮到爵位這個地位標誌對於漢朝的實際維護力。
所以,過了一段時間,呂後覺得人事安排上已經基本搞定,便著手計劃封呂氏家族的人為王加強實力。她計劃封王的名單,都是她的兄弟和侄子輩的人,用意也在於先讓呂氏諸人先擁有和功臣們一樣甚至更高的地位,然後逐步把持各方麵的權力,最後如果事情順利。就可以讓呂氏代替劉氏成為君臨天下的皇帝了。
呂後的這一步計劃,是十分危險的,最初在劉邦和功臣們訂立的契約中,隻有皇室成員,也就是姓劉的人才可以封王,除此以外其他人這樣做,就要受到天下人的共同討伐。契約中沒有說要立即討伐違反這一規定的人,所以,對於功臣而言,這就是一個可以發揮的規則彈性,可以馬上動手反對違背契約的人,也可以從長計議等待時機。
在一天上朝的時候,呂後把給呂氏家族的人封王的想法對大臣們直接說了出來。當時,功臣出身的右丞相(相當於首相)王陵極力表示反對,並且搬出了漢高祖劉邦當年與功臣們訂立契約的誓言,和呂後當場發生爭執。
王陵認為,劉邦統一天下時和功臣們立下盟約,規定隻有劉氏才能封王,其他人不得染指王爵,因此他極力反對呂後的做法。
呂後本以為自己既然提出了計劃,就應該水到渠成,毫不費力就為呂氏家族爭得地位,根本沒想到作為首相的王陵會率先反對。她十分氣憤,但是表麵上沒有表露出來,反而和顏悅色地對王陵說,治理天下要靠人才,而自己幫助劉邦多年,呂氏家族也為漢朝嘔心瀝血,按照功勞也可以封王;而且呂後還懷有恨意地質問王陵是不是欺負她是一個婦道人家。
王陵雖然官居丞相,但是權變之術卻一竅不通。他認定了劉邦與功臣之間的政治契約不容侵犯,便把剛才那番話翻來覆去地說,就是不同意呂後的建議。
呂後非常難堪,而且她也知道先帝與功臣的盟約在政治上的地位,不敢直接對此進行否認,隻得為自己尋找台階,問當時站立一旁的左丞相陳平:
“陳丞相,您是先帝身邊最有智謀的人之一,深謀遠慮,智慧過人,先帝對您非常欣賞,常常說您的見解最合他的心意。我剛才說的事情,您有什麽看法?”
陳平是一個文臣,不像王陵那樣戰功卓著,但他的計謀一向為劉邦所重視。他也知道這幾年來呂後所作所為的目的,也知道現在呂後這麽問他,就是想征得他的同意,挽回麵子。並且順利地把封呂氏為王的計劃推行下去。他思考了一下,就對呂後說:
“先帝為國家考慮,所以與功臣訂立了盟約。而先帝去世之後,太後為國家殫精竭慮,把國家治理得井井有條。俗話說,創業難,守業更難,太後治國的功勞之大,我們這些臣子有目共睹,而且太後是先帝的皇後,根本不是外人,太後的兄弟子侄,也和劉氏大有淵源,以此而論,封他們為王,並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