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害〕長於清胃除熱,惟胃腎有虛熱者宜之。虛而無火者,不得混用。長、虛、味大苦者,

名木斛,服之損胃。

〔利〕甘淡微寒,清胃除虛熱,補腎澀元氣,療腳膝。

川石斛,少遜鮮石斛,性加寒,尤退虛熱,虛證宜幹,實證宜鮮。

〔修治〕蜀中者為勝。七、八月采莖陰幹,以桑皮沃之。色金、形如蚱蜢髀者佳。金石斛,凡

使去根頭用,酒浸一宿曝幹,以酥拌蒸之五時,徐徐焙幹用,入補藥乃效。或熬膏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