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重返地界
蠻荒之所的盡頭是一片看不著邊際的大漠。
大漠黃沙飛舞,一眼望去一片金黃。
大漠的盡頭不知何時出現了一棵參天大樹。
大樹的樹冠足足有一座大山那麽龐大。
墨綠色的樹冠將方圓幾百裏都籠罩其中。
誰都不知道這棵大樹的來曆,它仿佛是任霄收回印記的那晚,一夜之間長出來的。
也沒人知道這棵樹的種類。
它的外觀看起來像是一棵橡樹,但從古至今都沒有哪一棵橡樹如同這棵這麽巨大。
它的樹幹很粗壯,足足有幾十裏粗細。
盡管如此,遠遠看去,這樹幹還是顯得細了一些,畢竟它是要撐起如大山般的樹冠。
參天大樹的另外一頭,便是與三界相連的土地。
突然長出來的這棵大樹,同樣引起了五行靈城的注意。
大多數人隻是覺得奇怪,怎麽會憑空長出這麽大一棵樹來。
當然,也有不少自以為聰明的人士,已經開始策劃著在這棵樹上麵製造輿論。
但這棵樹對於任霄而言,可能就隻是一道簡單的大門而已。
他穿過這道大門,回到三界的勢力範圍,僅此而已。
不得不承認的是,這道大門也有它與眾不同的地方。
任霄走在這棵樹下麵的時候,有一種異樣的感覺。
這種感覺說不上好,也說不上壞,可能就是有一種摸不透的神秘感。
最終,他和象昱眾人一起從樹的這一頭走到了樹的另外一頭。
一路上很順利,並沒有發生什麽奇怪的事情。
既然進入了三界的範圍,任霄也就到了和象昱眾人道別的時候。
沒有太多的不舍,也沒有煽情的言語。
任霄和眾人隻是淡淡的互道珍重,便各奔東西,朝著自己的目的地趕去。
與蠻荒之所炎熱的氣候相比較,地界要涼爽許多。
也許是剛下過雨的緣故,空氣中都是泥土的芬芳。
這裏的風很涼,也許隻是與蠻荒之所相比很涼,任霄覺得自己的心裏也是一片冰涼。
他不敢回頭望一眼這棵神秘的參天大樹。
因為他知道,在這棵樹的另外一頭,還有許多他放不下的人,放不下的回憶……
他甚至不敢去想這些人,這些事。他怕他自己一想,就成淚人。
任霄並沒有禦風而行。靠著十世的記憶,他一步一步朝著木靈城的方向走去。
參天大樹在他的身後越來越遠,越變越小……
細雨又下了起來,它模糊了任霄的雙眼,也模糊了漸漸遠去的風景。
任霄現在能看見的、想看到的,就隻剩下木靈城的城牆。
他知道木靈城就在前方
——雖然城牆還離得很遠,還不可能這麽快出現。
但走進那道城門,然後便什麽都不想,回到“任任樂”大睡一覺,是任霄現在的渴望。
任霄孤獨的背影終消失在天地茫茫之間,這場細雨仿佛抹去了他在莽荒之所的一切印記。
任霄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回到木靈城裏來的。
一路上他像是被懾去了元神,隻留下一俱驅殼在風雨中晃**。
不過當他看見木靈城的城牆的時候,一切又都回歸了正常。
他重新找回了心神,他知道自己“回家”了。
他甚至還有些欣喜,因為他又想起了他自己藏起來的那些金錠子。
出發去地府前,他將手裏的金子分別埋在了“任任樂”不同的地方,所以在他離開的這期間,就算發生什麽意外,也該有金子是還留下來的。
一想到金子,任霄自然而然的就有了精神。
他繞著木靈城轉了一圈,因為他要找準木靈城的西城門。
“任任樂”就開在西城門城門樓子的下麵,他想要一進城就看到自己的店鋪。
棺材鋪現在成了什麽樣子,任霄心裏沒有底,所以他是帶著一些小忐忑的心情,慢慢的走進城門的。
他的眼睛一直緊盯著“任任樂”鋪麵的方向。
但他的視線與“任任樂”隻隔著一麵牆的時候,他緊張的停了下來。
他是絕對,絕對,絕對不想看到有什麽意外。
但他也不可能永遠的停在這裏。
任霄身心都準備好以後,他向前一躍,最揪心的時刻終於來臨!
怎麽會?!~
晴天霹靂!~
這個時候仿佛有數道閃雷,反複的劈在任霄嬌嫩的小心髒之上。
“任任樂”沒了!~
沒了!~
任霄差點沒被氣的形神俱滅。
他不斷安慰自己:
我可是天庭原衝霄神將,又怎麽會看重這些黃白的身外之物?
但他心裏另外一個自己則用另外一種方式自我安慰:
是我看錯了,這一切都是錯覺。“任任樂”還在,是我看錯了。
任霄不甘心的又狠狠的盯著“任任樂”原來的地方看了一眼,他感覺他自己的心又裂開了一道血痕。
棺材店確實是沒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酒樓!~
或許是任霄的臉色太過難看,又或許是他不經意間發出的聲音太過淒厲,原本趁他走神偷他錢袋的那個小偷,都忍不住停下了手上的活,無不擔心的問道:
“大兄弟,你沒事兒吧?”
任霄所受的打擊,豈是一個凡人小偷能理解的?
那小偷看任霄不講話,又在他渾身上下摸了起來。
忽然,那小偷在他雙腿之間毛絨絨的所在,摸到一個巨大之物!
小偷被震懾住了!~
——原來這真是個窮光蛋外加神經病啊!
小偷沒有摸到銀子,灰溜溜離開了。
他一邊走一邊啐道:“窮光蛋!白長那麽大一根了,根本用不上!”
良久,任霄身邊的小偷都換了好幾撥了,他還沒從失戀又失財的打擊中清醒過來。
不過他最終是醒了過來,他不甘心。
他不相信他的兩個弟弟能這麽短時間敗光他辛苦賺來的所有銀子。
任霄堅信:任若和任執不會這麽坑哥的!
他在街上隨便拉來一人問道:
“你知道先前開在這裏的‘任任樂’現在在哪裏麽?”
被他拉住的是一個臉上有痣,一臉凶相的年輕女子。
那女子先是傲嬌的一甩臉,然後凶道:
“你知不知道,你搭訕的方式已經過時一萬年了?你若是看上老娘你就直說,老娘看你長得還行,說不得就應了你。但你不能這樣搭訕我,那樣會顯得你很老套!很惡心!”
任霄本來就很氣,現在還被人說惡心,簡直是倒黴得可以(1B)。
他將手裏拽著那個人一甩,大聲喊道:“這都什麽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