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結束之後,按照我這樣性質嚴重的情況,應該會開庭很多次,將所有的人證物證以及各種線索都摸清楚之後才會定罪。一般警察如何判定嫌疑人為罪犯,主要通過兩點因素,我們稱之為內因和外因。

外因指的是人證和物證,當然主要看的隻是物證。因為大家都明白,在缺乏多名人證的情況下,從人嘴裏說出來的事情大多是不靠譜的。就算證人親眼看到了,在描述的過程中難免會帶著自己的主觀情緒和臆測,從而導致與真~相擦肩。

而物證和現場留下的痕跡,是客觀存在的。盡管可能出現凶手偽造現場的情況,但比起人口中所說出的東西來,更好排查和辨別的多。

內因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自身的因素,例如嫌疑人是否有犯罪時間,是否具有犯罪的能力,是否具有犯罪的動機。這三~點內因,是用來確定犯罪嫌疑人最好的方式。

而隻要確定了犯罪嫌疑人,再將物證人證與嫌疑人對比,如果符合的話,那麽可以確定罪犯,如果對不上,則尋找下一個嫌疑人。最終將疑犯的口供一起送到法庭上,由法庭來判定這個人是否有罪,有多麽嚴重的罪。

而其實這個口供占很少的一部分,幾乎影響不到什麽。因為社會上不乏有為了金錢來抵罪的人,那麽這個人就算是親口承認自己犯下了罪,也是無濟於事的。

無論是從內因還是外因上,這幾點都指向了我。物證是那把手槍子彈,這是屬於我的配槍和子彈。人證也有很多,而且這些人隸屬於不同的部門,互相之間也都是第一次見麵,不可能串通。

作案的時間我具備,因為我算得上是當場被抓獲。作案的能力我具備,我知道如何開槍殺人。作案的動機我也具備,這些人說我的自罪妄想症是有要殺人和傷人的傾向的。

我閉上了眼睛,緩緩的用手揪著自己的頭發。我明白,陷害我的人也一定是精通刑偵的,他能夠把所有的能夠指向我的證據都準備好,而且沒有一條遺漏。而這,絕對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到的事情。

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我,我想,罪名如果成立的話,就如同那個律師所說的,就算不會被槍斃,至少也要坐十年的牢了。可是,明明自己沒有做過這件事情,卻要為此無端的遭受牢獄之災,這是我斷然不能接受的。

不過好在,我已經將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告訴了那個律師,可到現在我也不能夠確定,毛姐會幫助我麽?我和毛姐之間,說白了,隻是互相利用而已。在我是特別行動小組隊長的時候,毛姐可能需要我幫忙說句話,可我現在什麽都不是了,毛姐還會幫我麽?

這一點我不清楚,可現在我能倚靠的,就隻有毛姐了。

下午不出我的意料,果然法庭並沒有直接的宣判我的罪行,而是需要在三天後重新審理。而我也知道,三天之後,估計我就要被宣判了。

到時候,我就會被移送到更高級別的監獄之中,如果到了那個時候,我再想做什麽事情,定然出不來了。

“本案一審休庭

,三天後~進行二審。”

休庭後,我依舊被關在東興市拘留所裏,等待三天後的開庭。

下午的時候,毛姐請來的律師來找我。

我看著這個律師,緩緩的問道:“我和你說的那些話,都告訴毛姐了麽?”

這名律師點了點頭,雖然他的表情是深深的擔心,但是他的動作依舊很鎮定,並沒有引起外麵看守人員的懷疑。他眉頭緊皺,一隻手死死的按著桌子,開口說道:“你想沒想過這件事情的嚴重後果,如果事情真的不是你做的,就算你被冤枉了,總有餘地。”

他往前探著身子,眼睛在往外瞟著:“可你一旦要是這樣做了,在事情沒查清楚之前,你可就算做是逃犯了。”

我點了點頭。

他咧著嘴,似乎覺得我沒有明白這其中的意思:“毛老板讓我來,可是說的要我盡量保住你這條命的。如果你真的這樣做了,他們是可以擊斃你的你明白麽?就是那種走在路上,隨時都會擊斃你的那種。”

我笑了笑,說道:“你不用嚇唬我,我至少也是特別行動小組的一員,明白後果,沒有你說的那麽嚴重。”

“可也絕對不如你想象的那麽輕鬆!”他說道:“而且,你現在是一號嫌疑人,就算後麵的一切都有人安排了,可是你要怎麽離開?”

我歎口氣,然後說道:“有煙麽?”

律師點了點頭,掏出了一根煙來:“怎麽要抽一根?”

“幹什麽!”一名警察在門外說道:“這裏不允許吸煙,收起來。”

我看著外麵的警察和律師,我將自己的身子往前麵壓著,然後說道:“點燃。”

“啥?”律師看著我。

“快點燃!”我說道。

而這個時候,這一名警察已經在開鎖了。

律師看了看我,最終還是下定決心將這一根香煙點燃了。

警察衝了進來。

而這根香煙也落在了桌子上。

警察將律師一把抓到了一旁,去奪桌子上的這根香煙。我雖然被帶上手銬,但並不是特別影響我的動作。我一把將這一根香煙奪在了手中,想都沒想,我直接將這根香煙扔進了自己的嘴裏。

一瞬間,煙頭的熱量在我舌頭上迸發開來,我能感受到自己的嘴裏已經起了好幾個水泡。我想要張嘴將煙頭吐出來,可我明白,如果我這樣做的話,那麽接下來我想幹的事情就沒有辦法實施了。

我用手死死的捂住自己的嘴,讓自己的本能沒有辦法把香煙排出去。我努力的用舌頭將煙頭碾滅,確定不再燃燒之後,我猛地一用力,將煙頭直接吞進了自己的肚子裏。然後,我放開了手,在椅子上不停的掙紮著。

那一名警察明顯沒有看到過這種情況,急的手足無措,大喊道:“嫌疑人吞香煙了,嫌疑人吞香煙了。”

劇烈的掙紮聲和叫聲,驚動了公安局的不少警察,一名較為年長的警察走了過來,看到了滿地打滾的我,說道:“怎麽了?怎麽了?”

這名警察說道:“他把香煙吞到肚子裏麵去了。”

“什麽?”老警察說道:“燃燒著的?”

“是啊!”這名警察說道:“扔到嘴裏立馬就吞進去了,看著樣子,估計是燒的不輕啊。”

老警察伸手掏出了手電筒,說道:“你們兩個控製住他,這種人我見得多了。把煙藏在舌頭地下,裝作一副疼痛的樣子,其實屁事都沒有。”

兩個警察麵麵相覷,將我按倒在地上。

老警察解開我我的手銬,將我的手死死抓~住,想要將我的嘴弄開。

我一咬牙,猛地一吸,將剛剛被燙傷的傷口裏麵的膿血都吸了出來,隻感覺在口中是滿滿的一大口鮮血。老警察終於用手扒~開了我的嘴,我鼓足力氣,一口將嘴裏的鮮血吐了出去。

這一口鮮血帶著燙傷的組織液,滿滿的一嘴**吐了出去,直吐老警察一臉,血液從他的臉上緩緩的往下滴落。

老警察又氣又惱,然後說道:“還愣著幹什麽啊,趕緊往醫院裏麵去送啊,這一口估計是吐了半斤血啊!”

說話間,兩個警察趕緊將我扶了起來,帶著我就往外麵跑。

我表麵依舊裝著疼痛無比的樣子,可心裏卻是鬆了一口氣。我的這個傷,好就好在沒有辦法從外麵檢查出來,以公安局的醫療水平,是沒有辦法檢驗內傷的。他們勢必會將我送往最近的醫院去,而如果是去最近的醫院的話,就看毛姐的了。

我被帶出了外麵,一個警察去停車場將警車開出來。

片刻,我被帶上了警車。

可我剛上了車,一個人走了過來,這個人是李組長的隊員,這個人是張秦睿。

張秦睿作為一名法~醫,如果他要查看我的傷口,一定是能夠看出什麽端倪來的。他跑了過來,然後說道:“怎麽回事,聽說有嫌疑人受傷了?到底是怎麽回事?”

張秦睿坐上了車來,車已經發動了。

我知道,如果讓張秦睿看到我的傷口,一定會警覺的。想到了這裏,我立刻用手死死的堵住了自己的嘴,裝出一副很是痛苦的樣子。

“怎麽是你?”張秦睿問道:“怎麽了?”

我自然不能開口。

一名警察說道:“把一根燃燒著的香煙生生的吞進了肚子裏,剛才我看到了,嘴裏嗓子裏都是水泡,在地上吐了一地的血。”

這名警察自然不會看到我嗓子眼裏的水泡,因為我根本用舌頭碾滅才咽了下去。可這個警察在慌亂中,沒有看清楚,也不覺得的自己的話說的並不嚴謹。

想到了這裏,我立馬又猛地吸了一口傷口,隻感覺裏麵嘴裏再次充滿了血液。盡管傷勢並不十分的嚴重,可我確實感到疼痛無比。這讓我想到了一個科學的研究,人其實根本不可能主觀將自己的舌頭咬下來,因為那種疼痛級別,沒有人能受得了。

這次我可沒有一次性的將血都吐出來,而是緩緩的從指縫中流出來。

警車開的更快了。

(本章完)